新市鎮開發基金114年度預算案「存貨」項下「營建及加工品」編列林口新市鎮機場捷運A7站區開發案(以下簡稱林口新市鎮案)經費2億8,489萬3千元,係辦理公共工程及補助桃園市政府辦理林口新市鎮案聯外道路費用。經查:
(一)林口新市鎮案開發範圍修正縮小為原第1期範圍
行政院為解決都會地區房價過高等問題,爰於99年3月間核定「改善庶民生活行動方案-機場捷運沿線站區周邊土地開發-A7站區開發案興辦事業計畫」,規劃產業發展專區及合宜住宅,形塑北臺灣「產業創新走廊」,引領臺商鮭魚返鄉投資建設,原計畫分2期辦理開發,嗣因區內發現掩埋大量廢棄物情事,為避免開發影響公共安全,爰報經行政院於109年6月5日核定修正該計畫,縮小開發範圍為原第1期範圍,除必要之聯絡道路外,原保護區及農業區不予開發。
(二)變1道路係龜山與新北林口之往返要道,允宜督促儘速完成設計之修正,並確實管控工程進度
為配合合宜住宅與產業園區等推動,並促進就業與生活機能完整,國土管理署補助桃園市政府辦理變1、變2及變3道路之開闢,以完善林口新市鎮案之聯外交通,其中變3道路於112年6月完工;變2道路預計於114年2月完工;然變1道路原預計於110年完成程規劃設計,至113年達結算驗收之進度,惟據國土管理署於113年9月提供資料顯示(詳表1),桃園市政府將改變工法取消原設計,並修正開發計畫,預計於113年10月完成設計,顯示進度大幅落後。鑑於變1道路係龜山與新北林口之往返要道,允宜督促儘速完成設計之修正,確實管控工程進度,以避免一再落後,影響開發區交通順暢。
表1 截至113年8月底止變1道路工程辦理情形表
項目
預計辦理進度
目前辦理情形
110年
111年
112年
113年
工程
規劃設計
施工前調查作業
廢棄物清運及工程發包
施工階段、完工、結算驗收及決算
桃園市政府預計改變工法取消原設計,刻正修正開發計畫,預計113年10月完成設計。
資料來源:國土管理署。
綜上,為強化林口新市鎮案之聯外交通網,新市鎮開發基金補助桃園市政府辦理開闢變1、變2及變3道路聯外道路,惟變1道路原預計於110年完成規劃設計,113年完成結算驗收,惟桃園市政府預計於113年10月始完成設計,允宜督促儘速完成設計之修正,確實管控工程進度,以提升聯外交通之便利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