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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建設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二、「都市更新發展計畫(112-115年)」部分目標設立過於寬鬆,且已核定案件中未動工比率逾2成,允宜深入探究原因,並研謀改善 日期:113年10月 報告名稱:營建建設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中央都市更新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鈞毅

中央都更基金114年度預算案編列辦理都市更新發展計畫經費7,387萬6千元。經查:

(一)「都市更新發展計畫(112-115年)」部分目標設立過於寬鬆,第1年辦理即超逾目標數,允宜視實際需求評估調整

為推動都市更新,我國87年起陸續推動各期都市更新計畫,近年中央都更基金辦理「都市更新發展計畫」(108-111年)後,復經行政院於111年8月29日核定「都市更新發展計畫(112-115年)」。該計畫訂有4項策略目標,其中「檢討強化政府主導都市更新機制」下「輔導及查核各地方政府推動政府主導都市更新、召開中央都市更新推動小組會議協助及審查政府主導都市更新計畫及案件」之目標20件,迄112年底已達成21件,達成率105%;又「都更知識推廣及人才培育」下「完成民間從業人員短期訓練課程」之目標200人,迄112年底已達成609人,達成率305%(詳表1),第1年辦理即超逾目標數,顯示部分目標設立過於寬鬆,允宜視實際需求調整目標,並定期評估修正,俾提升計畫效益。

表1 迄112年底都市更新發展計畫(112-115年)績效目標達成情形表

策略

目標

項目內容

單位

總目標值

迄112年底達成情形

達成率(%)

檢討強化政府主導都市更新機制

鼓勵各縣市政府設立都市更新專責單位及督促直轄市政府設置專責機構、協助推動及補助地方政府設立專案辦公室、成立專責機構、擬定都市更新整體計畫、政府主導都市更新個案先期評估規劃及公開評選

60

22

37

輔導及查核各地方政府推動政府主導都市更新、召開中央都市更新推動小組會議協助及審查政府主導都市更新計畫及案件

20

21

105

精進專責機構推動都更模式

由各級都市更新專責機構辦理公開評選

16

4

25

由各級都市更新專責機構辦理可行性評估

28

15

54

改善民間都市更新輔導機制

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危險老舊建築物重建、整建或維護

40

4

10

補助地方政府遴選專業團隊辦理都更業務

12

4

33

都更知識推廣及人才培育

完成民間從業人員短期訓練課程

200

609

305

完成一般民眾宣導都市更新教育訓練

6,000

5,354

89

補助都市更新相關專業學程

6

0

0

說 明:補助都市更新相關專業學程係於112年度辦理補助規定之研議。

資料來源:國土管理署。

(二)截至113年8月底未動工案件比例達26.66%,允宜深入探究原因,並研謀提升辦理進度

據國土管理署資料顯示(詳表2),自87年受理都市更新案件(以下簡都更案件)以來,截至113年8月底已申請1,866件。細就各案件辦理進度,整合中案件10件、報核中638件、已審定44件、已核定發布實施1,174件,其中已核定發布實施案件已完工602件(占51.28%)、施工中259件(占22.06%)、未動工313件(占26.66%),允宜深入探究原因,並研謀改善。

表2 截至113年8月底止都更案件統計表 單位:件

市縣別

整合中

報核中

已審定

已核定發布實施

總計

已完工

施工中

未動工

小計

臺北市

6

326

31

332

153

167

652

1,015

新北市

2

213

11

75

51

97

223

449

桃園市

0

4

0

3

4

12

19

23

臺中市

0

32

0

73

30

12

115

147

臺南市

0

2

1

82

3

4

89

92

高雄市

1

12

0

6

4

6

16

29

基隆市

0

3

0

3

2

0

5

8

宜蘭縣

0

0

0

0

0

1

1

1

新竹市

1

36

0

7

10

2

19

56

苗栗縣

0

0

0

0

1

0

1

1

南投縣

0

1

0

19

0

9

28

29

彰化縣

0

0

0

0

0

0

0

0

雲林縣

0

0

0

1

0

1

2

2

嘉義市

0

0

0

1

0

1

2

2

澎湖縣

0

3

0

0

1

1

2

5

金門縣

0

0

1

0

0

0

0

1

新竹縣

0

5

0

0

0

0

0

5

屏東縣

0

1

0

0

0

0

0

1

總計

10

638

44

602

259

313

1,174

1,866

說 明:1.已核定公布實施件數為都更發展條例87年11月11日公布施行迄 113年8月底之累計數。

2.表內資料包含住都中心案件,且各項統計已扣除撤銷或廢止之都市更新事業個案資料。

資料來源:國土管理署。

綜上,為積極推動都市更新改善城市風貌,中央都更基金持續推動「都市更新計畫(112-115年度)」,惟部分目標設立過於寬鬆,第1年辦理即超逾目標數,允宜實際需求評估調整。另自87年受理都更案件以來,截至113年8月底已申請1,866件,惟已核定發布實施之未動工案件占26.66%,允宜深入探究原因,並研謀提升辦理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