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都中心受託代管林口世大運選手村社會住宅(以下簡稱林口社宅),114年度預算案編列林口社宅收入5億9,657萬6千元(包含住宅租金收入4億4,460萬6千元、其他租金收入1億5,190萬8千元及雜項收入6萬2千元),支出4億6,521萬7千元(係出租資產成本),預計淨利1億3,135萬9千元。經查:
(一)住都中心受託代管林口社宅,並設置公益空間及社福設施
為保障民眾居住權益及兼顧市民購屋經濟能力,行政院於101年8月核定「新北市林口區-國民住宅興辦事業計畫」,內政部以行政委託方式,委由臺北市政府辦理興建工程,適逢106年世界大學運動會於臺北市舉行,爰先供作選手村短期使用,嗣依本院決議轉作示範性社會住宅,專供出租使用。住都中心於107年8月成立,爰國土管理署依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規定,以無償提供使用之方式,將林口社宅交由住都中心經營管理。該中心除辦理住戶與店鋪等多元出租管理外,尚依住宅法規定規劃民間公益及社福團體等非營利法人與經濟部國際創業聚落廠商等進駐,多面向建構地區生活機能,期成為推動社會住宅典範。
(二)林口社宅收支波動幅度大,允宜賡續強化營運管理機制
林口社宅係國土管理署將社會住宅委由住都中心代管之首例,具示範意義,惟住都中心自107年代管林口社宅以來,107至110年度決算均呈淨損,嗣111年度轉為淨利6,297萬5千元,然112年度淨利較111年度減少4,400萬9千元(減幅69.88%),波動幅度甚大。另住都中心112年度代管林口社宅決算支出占收入比率高達96.51%,亦較111年度增加7.45個百分點,支出管控容有精進空間。又114年度代管林口社宅預計淨利1億3,135萬9千元,支出占收入比率為77.98%,較往年明顯改善,然該年度收入5億9,657萬6千元,為自109年度以來最高,支出4億6,521萬7千元,為自109年度以來最低(詳表1),顯示住都中心將加強管控各項收支。鑑於林口社宅收支損益波動幅度大,允宜賡續強化營運管理機制,以增收入並降低出租住宅成本。
表1 109至114年度住都中心代管林口社宅收支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科目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年度
收入
436,089
513,023
575,560
543,856
564,904
596,576
住宅租金收入
396,879
464,053
397,585
402,513
417,670
444,606
其他租金收入
37,264
48,970
170,239
140,753
147,168
151,908
雜項收入
1,946
0
7,736
590
66
62
支出
523,223
594,019
512,585
524,890
489,415
465,217
出租住宅成本
523,223
594,019
512,585
524,890
489,415
465,217
淨利或淨損
-87,134
-80,996
62,975
18,966
75,489
131,359
支出占收入比
119.98
115.79
89.06
96.51
86.64
77.98
說 明:109至112年度為決算數,113及114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住都中心。
(三)截至113年8月底,公益空間及社福設施出租率未及5成
林口社宅設置國際創業聚落455戶、開放民眾申請住宅2,670戶及公開招租店鋪55戶外,尚規劃公益空間及社福設施310戶,截至113年8月底國際創業聚落及公開招租店鋪均已出租,民眾申請住宅類別出租率94.27%,惟公益空間及社福設施尚有164戶未出租運用,出租率僅47.1%(詳表2),容待持續與新北市政府等相關權責機關共同促進提升招租率。
表2 截至113年8月底林口社宅使用概況表
類別
數量
(戶)
已使用
(戶)
待使用
(戶)
出租率
%
使用單位
國際創業聚落
455
455
0
100.00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開放民眾申請住宅
2,670
2,517
153
94.27
一般民眾
公開招租店鋪
55
55
0
100.00
一般民眾
公益空間及社福設施
310
146
164
47.10
新北市政府相關權責機關及非營利團體、機構
合計
3,490
3,328
162
95.36
資料來源:住都中心。
綜上,林口社宅為國土管理署首次委由住都中心管理之社會住宅,具有指標性意義,然107至110年度決算均呈淨損,嗣111年度轉為淨利,惟112年度決算之淨利較111年度減少69.88%,收支波動幅度大,且截至113年8月底止公益空間及社福設施出租率未及5成,允宜賡續強化營運管理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