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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所屬(國土管理署及所屬、國家公園署及所屬、建築研究所)及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四、「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工程(淡水河北側沿河快速道路第一期工程替代方案)」於113年1月修正延長期程並增加經費,允宜積極督導並預為研謀因應各項風險,俾及早紓解交通壅塞情形 日期:113年10月 報告名稱:內政部所屬(國土管理署及所屬、國家公園署及所屬、建築研究所)及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國土管理署及所屬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鈞毅

國土管理署114年度預算案「都市基礎工程業務」項下「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工程(淡水河北側沿河快速道路第一期工程替代方案)」(下簡稱「淡水河北側道路工程」)編列5億3,100萬元,該計畫總經費26億100萬元,分7年辦理,113年度已編列1,360萬元。經查:

(一)因缺工缺料及施工動線不佳等因素影響,「淡水河北側道路工程」計畫辦理第1次修正,國土管理署補助之經費增加56.03%

為緩解臺北及淡水地區間交通壅塞,提升台2線竹圍路廊之運輸效能,行政院於111年8月9日核定「淡水河北側道路工程」,計畫期程自109年5月至120年6月,總經費73.4億元,其中國土管理署補助新北市政府辦理關渡新橋以北(新北市都市計畫區部分)之工程費16.67億元。惟受疫情、物價上漲及營造廠商量能飽和、缺工缺料等影響,復因應工程施工環境、施工動線及界面較複雜等實際情況,爰行政院於113年1月17日核定第1次修正計畫,計畫期程延長至120年12月,總經費增加至103.402億元,其中屬國土管理署部分增加9.34億元至26.01億元(增幅56.03%,詳表1)。

表1 「淡水河北側道路工程」計畫修正情形一覽表

項目

原核定計畫

第1次修正計畫

核定日期

111年8月9日

113年1月17日

計畫期程

109年5月至120年6月

109年5月至120年12月

總經費

73.4億元,其中屬國土管理署16.67億元、交通部20.51億元、地方政府36.22億元。

103.402億元,其中屬國土管理署26.01億元、交通部33.01億元、地方政府44.382億元。

辦理項目(修正重點)

自台2線(登輝大道)淡金路16巷北側約100公尺附近與台2乙線(中正東路)交叉路口相距約250公尺,計畫終點以高架橋方式跨越立德街接入大度路平面道路止。採雙向4車道配置,路寬約15公尺,路線全長約5.45公里。

1.本案於110年10月完成設計,於111年12月底開始進行工程招標,惟因市場環境變遷等因素,按市場近期漲幅調整計畫總經費。

2.另將「金色水岸自行車道優化拓寬工程」(竹圍段)一併納入本案施作。

資料來源:國土管理署。

(二)允宜積極督導並預為研謀因應各項風險,以及早發揮紓解交通之效益

「淡水河北側道路工程」受環評承諾事項限制,爰施工環境及施工動線不佳,且有環保團體抗爭及當地民意阻擾,致施工易受阻等問題,又國土管理署補助新北市都市計畫區之道路工程,因重要路段及路口需維持交通通行,若交維階段增加,施工機具移機及動員次數增加,工率工進易影響,允宜積極督導並預為研謀因應各項風險,避免後續執行未如預期,再次辦理請增經費情事,以及早發揮紓解交通之效益。

綜上,國土管理署114年度預算案「淡水河北側道路工程」編列5億3,100萬元,惟受疫情、物價上漲及營造廠商量能飽和、缺工缺料等影響,新北市政府辦理第1次修正計畫,延長計畫期程並大幅增加經費,允宜積極督導並預為研謀因應各項風險,俾及早發揮紓解交通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