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研究院114年度預算案「工程鑑識服務相關專案」編列勞務收入1,500萬元及勞務成本991萬4千元。經查:
(一)營建研究院設有工程鑑識中心,提供鑑識工程及爭議處理制度等研究及工程鑑定等專業服務
營建研究院為協助專案工程爭議發生時,以專業公正第3方角色參與鑑識,協助釐清案件事實及事故原因、爭議解決,並提供工程法務專業服務爰成立工程鑑識中心,提供法院、營建業者、工程單位等各項專案服務,並辦理鑑識工程理論及實務之技術研發等研究工作。
(二)工程鑑識服務相關專案之勞務收入決算概呈減少趨勢,允宜研謀維持業務之穩定
營建研究院工程鑑識服務相關專案之勞務收入於109年度決算逾2,000萬元後,其後110至112年度該項勞務收入決算概呈減少趨勢,112年度僅有1,457萬8千元,且113及114年度預計各為1,800萬元及1,500萬元(詳表1)。詢據該院表示,部分鑑定案件為法院囑托,案件數量事涉法院工程爭議事件多寡及第3方對於專業服務之需求,爰近年勞務收入未能持續成長,鑑於該院工程鑑識服業務尚包含其他案件類型,容待藉由不同專業整合擴大案件承接範圍,以維持業務之穩定。
表1 109至114年度營建研究院工程鑑識服務相關專案勞務收支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年度
勞務收入
20,759
17,185
19,993
14,578
18,000
15,000
勞務成本
17,058
12,829
14,613
9,535
13,577
9,914
說 明:109至112年度為決算數、113及114年度為預算數。
資料來源:營建研究院。
綜上,營建研究院設有工程鑑識中心,提供鑑識研究及相關專案服務等,惟該項業務部分受限於法院委託案件多寡尚難預估,致109至112年該院工程鑑識服務相關專案之勞務收入概呈減少趨勢,114年度預算案勞務收入編列1,500萬元,較113年度減少300萬元,允宜研謀改善,藉由不同專業整合擴大案件承接範圍,以維持業務之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