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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所屬(國土管理署及所屬、國家公園署及所屬、建築研究所)及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五、近年工程鑑識服務相關專案之勞務收入決算數概呈減少趨勢,允宜研謀改善,以維持業務之穩定 日期:113年10月 報告名稱:內政部所屬(國土管理署及所屬、國家公園署及所屬、建築研究所)及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肆、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鈞毅

營建研究院114年度預算案「工程鑑識服務相關專案」編列勞務收入1,500萬元及勞務成本991萬4千元。經查:

(一)營建研究院設有工程鑑識中心,提供鑑識工程及爭議處理制度等研究及工程鑑定等專業服務

營建研究院為協助專案工程爭議發生時,以專業公正第3方角色參與鑑識,協助釐清案件事實及事故原因、爭議解決,並提供工程法務專業服務爰成立工程鑑識中心,提供法院、營建業者、工程單位等各項專案服務,並辦理鑑識工程理論及實務之技術研發等研究工作。

(二)工程鑑識服務相關專案之勞務收入決算概呈減少趨勢,允宜研謀維持業務之穩定

營建研究院工程鑑識服務相關專案之勞務收入於109年度決算逾2,000萬元後,其後110至112年度該項勞務收入決算概呈減少趨勢,112年度僅有1,457萬8千元,且113及114年度預計各為1,800萬元及1,500萬元(詳表1)。詢據該院表示,部分鑑定案件為法院囑托,案件數量事涉法院工程爭議事件多寡及第3方對於專業服務之需求,爰近年勞務收入未能持續成長,鑑於該院工程鑑識服業務尚包含其他案件類型,容待藉由不同專業整合擴大案件承接範圍,以維持業務之穩定。

表1 109至114年度營建研究院工程鑑識服務相關專案勞務收支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年度

勞務收入

20,759

17,185

19,993

14,578

18,000

15,000

勞務成本

17,058

12,829

14,613

9,535

13,577

9,914

說 明:109至112年度為決算數、113及114年度為預算數。

資料來源:營建研究院。

綜上,營建研究院設有工程鑑識中心,提供鑑識研究及相關專案服務等,惟該項業務部分受限於法院委託案件多寡尚難預估,致109至112年該院工程鑑識服務相關專案之勞務收入概呈減少趨勢,114年度預算案勞務收入編列1,500萬元,較113年度減少300萬元,允宜研謀改善,藉由不同專業整合擴大案件承接範圍,以維持業務之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