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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11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六、114年度預算新增農業用電優惠及電價凍漲差額經費7.75億元,允宜檢視補助規範之妥適性並訂定查核機制,落實照顧農民及兼顧節能減碳政策 日期:113年10月 報告名稱:農業部11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六、114年度預算新增農業用電優惠及電價凍漲差額經費7.75億元,允宜檢視補助規範之妥適性並訂定查核機制,落實照顧農民及兼顧節能減碳政策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鄭寧

農業部114年度預算案於「農業管理-畜牧管理」計畫項下編列「獎補助費-差額補貼」經費7億7,503萬元,係依農業發展條例規定辦理之農業用電優惠及電價凍漲差額補貼經費,該項優惠減免措施及電價凍漲原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台電公司)自行吸收,自114年度起畜牧用電優惠減免及電價凍漲差額部分改由農業部編列預算支應。經查:

(一)農業部主管114年度預算案編列農業用電優惠及電價凍漲差額經費25億4,864萬9千元,其中畜牧用電部分由農業部單位預算支應

行政院113年7月召開「114年度電價優惠、凍漲差額回歸各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情形研商會議」,會議結論略以,自114年度起,各機構、事業及用戶之優惠電價及前期政策因素凍漲電價之差額,改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農業部依據台電公司所提應編預算金額25億4,864萬9千元(包含公路用燈優惠金額170萬4千元、農漁畜牧業用電優惠金額4億9,253萬1千元及前期凍漲金額20億5,441萬4千元)編列114年度預算(詳表1),其中畜牧用電部分7億7,503萬元由農業部編列預算支應,包含農業動力用電優惠之畜牧用電4,769萬元、畜牧業電價凍漲差額6億4,444萬9千元,及農事及畜牧服務業電價凍漲差額8,289萬1千元。

表1 農業部主管負擔經費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關/單位

農業用電優惠

(農業動力用電種類)

電價凍漲差額

(行業別)

114年度

預算案

農業部

單位預算

畜牧用電

畜牧業

775,030

農事及畜牧服務業

漁業署

單位預算

水產養殖用電

漁撈業

918,124

水產養殖業

公用路燈

1,704

農糧署

單位預算

農產品冷藏及糧食倉儲用電

農作物栽培業

752,029

農作物栽培及收穫後處理用電

農事及畜牧服務業

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用電

農田水利署單位預算

農業灌溉及水力設施操作用電

農事及畜牧服務業

101,762

農業部主管合計

2,548,649

資料來源:農業部提供。

(二)為落實照顧真正從事農業之農民,允宜檢視補助規範合理性,訂立定期查核機制,並輔導用電節能措施及協助合理用電

依台電公司函稱,所提114年度優惠電價及凍漲電價差額預算數係預估數,未來凍漲或優惠金額仍將依據優惠對象、實際用電量、當時電價及相關電價優惠法規按實核計撥補。農業動力用電目前係依「農業動力用電範圍標準」辦理,惟其中僅規定農業動力用電用戶得檢具證明文件向公用售電業申辦,及擅自變更用電用途者停止減免,至於監督、查核等欠缺明確細部規範及權責劃分,鑑於近年電價持續高漲,114年度農業部主管負擔預算已達25億4,864萬9千元,而政府資源有限,如若不足,則恐排擠其他農業政策預算,為將有限資源落實照顧真正從事農業之農民,允宜檢視目前規範中關於申請、審核及補助對象之妥適性及合理性,妥擬監督與定期查核機制並確實執行,且規劃輔導農業動力用電節能措施與協助合理用電,兼顧農民福利及提升節能減碳成效。

綜上,農業部114年度預算新增農業用電優惠及電價凍漲差額經費7億7,503萬元,係原由台電公司吸收之農業用電優惠及電價凍漲差額經費,其中畜牧用電改由農業部編列預算支應,允宜審酌目前規範之妥適性,建立完善事前審查及事後監督查核機制並確實執行,且輔導節能措施與協助合理用電,俾落實照顧農民兼顧節能減碳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