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114年度預算案「農業發展」計畫編列補助農業特別收入基金372億5,273萬9千元,較113年度預算數312億1,180萬6千元增加60億4,093萬3千元(增幅19.35%)。經查:
(一)農業特別收入基金下設6個分基金,110至112年度國庫平均每年撥款補助359.6億元
農業特別收入基金下設農業發展基金(以下簡稱農發基金)、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以下簡稱天災救助基金)、漁業發展基金、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以下簡稱農損基金)及農村再生基金(以下簡稱農再基金)等6個分基金,其中農發基金、天災救助基金及農損基金分別依農業發展條例第54條第1項、第60條、第52條第3項及第4項設置;農再基金依農村再生條例第7條第1項設置,爰國庫依法每年撥款挹注該等基金;迄112年底國庫累計撥予農發基金3,467.45億元、農損基金2,267.76億元、農再基金1,500.02億元,均已依各該條例撥足法定撥補金額。
以國庫撥充農業特別收入基金概況觀之(詳表1),110至112年度國庫撥款決算數介於314.09億元至393.93億元間,3年合計撥款1,078.80億元,平均每年約359.60億元,金額頗鉅,且每年度決算數均超逾預算數,除110至112年度因農業受災情況嚴重,由農業部及所屬機關依災害防救法移緩濟急調整支應及向行政院申請動支災害準備金撥付天災救助基金所需救助經費不足數外,主要係110年度「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實施農業環境基本給付措施與因應貿易政策開放辦理「因應貿易開放養豬產業全面轉型升級計畫」、110至112年度因應天候、Covid-19疫情及中國暫停部分農產品進口等影響市場供需辦理產銷調節,及因應國際製肥原料大漲,111與112年度辦理化學肥料原料漲幅補助,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農損基金及農發基金所需經費,致國庫撥款增加。
表1 110至114年度國庫撥充農業特別收入基金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基金別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預算案
114年度
預算案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農業發展基金
16,784,694
17,243,979
19,263,959
20,259,659
16,230,530
18,217,540
14,443,424
17,399,383
林務發展及造林基金
0
0
0
0
0
0
0
0
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基金
1,804,516
2,311,579
1,710,762
3,213,762
2,771,045
5,181,045
2,709,936
3,960,858
漁業發展基金
0
0
0
0
0
0
0
0
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
9,629,603
11,853,090
13,615,892
13,605,103
15,136,856
15,994,293
14,058,446
15,892,498
農村再生基金
0
0
0
0
0
0
0
0
合 計
28,218,813
31,408,648
34,590,613
37,078,524
34,138,431
39,392,878
31,211,806
37,252,739
說 明:111年度預算數包含以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及追加預算撥付農發基金之3億5,000萬元。
資料來源:農業部113及114年度預算書及農業特別收入基金歷年預、決算書。
(二)114年度預計撥補農業特別收入基金341.38億元,其中撥補農發基金、天災救助基金及農損基金分別較113年度預算增加29.56億元、12.51億元及18.34億元
農業部114年度預算案編列補助農業特別收入基金372.53億元,包含撥予農發基金173.99億元、天災救助基金39.61億元及農損基金158.92億元,總計較113年度預算312.12億元增加60.41億元,且係為自110年度以來預算數最高值,其中撥付農發基金增加29.56億元,主要係糧政業務計畫經費增加;另撥補天災救助基金增加12.51億元,係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費用增加;至於增撥農損基金18.34億元主要係新增辦理養牛產業全面升級轉型計畫等所致。鑑於近年氣候變遷,農業受損情形更加嚴重,我國除積極爭取申請加入CPTPP,且114年起臺紐經濟合作協定將全面生效,未來恐因開放市場對國內農業造成衝擊,惟政府財政資源有限,允宜審酌農業特別收入基金各項計畫所擬措施之妥適性及合理性,妥善規劃配置。
綜上,農業部114年度賡續編列預算372億5,273萬9千元撥補農發基金、天災救助基金及農損基金推動各項農業措施,為近5年最高,期達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穩定農業產銷、確保農業永續發展、增進農民所得與福利等目標;國庫每年撥款挹注農業特別收入基金金額頗鉅,惟近年因氣候變遷使農業受災情形嚴重及計畫預算經費不足等,致連年向行政院申請災害準備金或第二預備金支應。鑑於氣候變化劇烈及未來開放市場勢必將對農業產生相當衝擊,允宜以有限資源做最有效率之配置,落實辦理各項工作以降低衝擊,俾利達成各基金原始設置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