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114年度於「農業發展」計畫項下新增辦理「擴展動物收容量能計畫」及「全國航遙測影像產製暨AI判釋與應用計畫」(以下稱「全國航遙測影像產製計畫」)等2項新興計畫,均屬跨年期執行計畫,惟未於預算書中妥適揭露,預算編列未盡周延詳實,允宜檢討改善,俾利審議。茲說明如下:
(一)相關規定
1.預算法第39條規定:「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應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依各年度之分配額,編列各該年度預算。」
2.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14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13點規定:「各機關跨年期計畫應儘早研擬及完成核定程序,並應比照預算法第三十九條有關繼續經費之規定,依事實情形除於總預算案歲出機關別預算表與單位概(預)算書列明計畫名稱、經費總額、執行期間、本年度編列數及以前年度法定預算數總數(含動支預備金)外,並於單位概(預)算書之跨年期計畫概況表表達。」
(二)114年度預算案部分新興跨年期計畫未妥適揭露,允宜檢討改善,以利審議
依農業部提供之資料,114年度「農業管理」工作計畫下所列「擴展動物收容量能計畫」及「全國航遙測影像產製計畫」等2項計畫,於預算案送本院審議前尚未核定,爰未於預算案內列明全部計畫經費概況,惟前揭2項新興計畫預估總經費均逾10億元,且為4年期跨年期計畫,鑑於兩項計畫屬重大公共建設計畫項目,具有相當重要性,且114年度均編列第1年所需經費(詳表1),卻未於預算書中「跨年期計畫概況表」表達揭露該等計畫執行期間及預估總經費等資訊,外界難窺整體計畫全貌及檢視所需經費之合理性,允宜檢討改進,俾利預算審議。另為避免預算審議通過而計畫尚未核定致影響預算資源之有效運用,嗣後於研提相關跨年期計畫時,允宜核實依前揭編製概算應行注意事項規定,提前作業以降低年度預算已編列而計畫未核定之情事。
表1 114年度預算案編列跨年期新興計畫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
計畫
分支計畫
計畫內容
計畫
期程
計畫
總經費
114年度
預算數
農業
發展
擴展動物收容量能計畫
1.新建現代化動物保護生命教育園區,持續擴增量能。
2.改建具外部連結功能之動物收容處所,提高民眾參與度。
3.設置衛星認養站,提升民眾觸及率。
4.購置智慧化管制設備,提高無主犬捕獲效率。
114至119年度
1,829,331
223,600
全國航遙測影像產製計畫
1.航遙測感測資料產製。
2.建置布署航遙測影像人工智慧(AI)分析雲端架構。
3.建置運用全國農地動態資料庫落實循證治理。
114至119年度
1,399,910
34,000
說 明:本表所列計畫總經費係指中央公務預算支應部分,其中擴展動物收容量能計畫總經費係依113年8月30日所提報計畫書草案(113年8月)。
資料來源:農業部提供資料及計畫書草案。
綜上,農業部114年度預算案編列「擴展動物收容量能及場域優化計畫畜牧管理」及「全國航遙測影像產製暨AI判釋與應用計畫」等2項跨年期執行之新興計畫,因計畫尚未核定,未於預算案中「跨年期計畫概況表」列明全部計畫內容及所需經費,重大施政計畫之規劃及預算編製作業,未盡周延詳實,允宜檢討改善,俾利審議及外界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