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114年度預算案於「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06公路公共運輸計畫-獎補助費」項下編列6億2,100萬元,係辦理人本及交通平權,推動偏鄉及超高齡地區多元運輸服務等經費。經查:
(一)為滿足偏鄉基本民行之需,近年提供服務性路線需求反應式公車之推動情形
偏鄉地區乘客多為老人、學生及經濟弱勢族群,受限搭乘者,其運具替代性相對較少,多依賴市區公車或公路客運提供之公共運輸服務,又因偏鄉居住人口稀少且分散,客運業者票價收入無法支應營運成本,虧損嚴重甚難永續營運,為維持基本民行,公路局自105年起積極推動偏鄉服務性路線需求反應式公車專案計畫,其歷程:105至106年試辦、107年試辦噗噗共乘、108年更名為幸福巴士,並擴大推動及109年升級幸福巴士2.0,整合各資源。據交通部說明,迄113年8月底止,已於172鄉鎮(偏鄉62個)推動443條(偏鄉231條)幸福巴士〔含幸福小黃〕路線(詳表1),其中幸福巴士已通車85個鄉鎮,幸福小黃已通車92個鄉鎮,110年迄113年8月底止偏鄉公共運輸涵蓋率從89.78%提升至94.37%(詳表2)。
表1 公路局110年迄113年8月底止各縣市政府幸福巴士(含幸福小黃)推動情形表 單位:鄉鎮數;路線數
市縣別
110年度
實際執行數
111年度
實際執行數
112年度
實際執行數
113年度
1至8月實際數
114年度
預計數
鄉鎮數
路線數
鄉鎮數
路線數
鄉鎮數
路線數
鄉鎮數
路線數
鄉鎮數
路線數
臺北市
2
2
2
2
2
2
2
2
2
2
新北市
3
10
3
13
5
17
5
14
5
14
桃園市
2
7
1
26
1
22
2
31
2
31
臺中市
14
15
21
24
21
24
21
27
22
29
臺南市
7
12
12
20
17
31
19
30
27
41
高雄市
32
65
31
71
33
71
33
58
33
60
基隆市
-
-
-
-
-
-
-
-
-
-
新竹市
1
2
1
2
1
2
1
2
1
2
新竹縣
2
12
1
8
2
16
3
21
3
21
苗栗縣
5
25
5
20
7
26
7
26
9
36
彰化縣
-
-
-
-
1
3
1
3
4
10
南投縣
6
11
10
18
10
20
10
23
11
34
雲林縣
1
1
2
2
2
3
2
3
4
5
嘉義市
-
-
2
4
2
5
2
8
2
8
嘉義縣
8
18
10
25
12
29
11
33
13
36
屏東縣
12
45
21
60
25
76
19
61
19
66
宜蘭縣
6
10
6
10
6
10
5
10
6
12
花蓮縣
7
20
10
29
10
28
11
30
11
30
臺東縣
12
66
13
64
13
44
13
41
13
42
澎湖縣
-
-
-
-
1
4
2
13
2
13
金門縣
1
1
1
1
1
1
2
5
2
5
連江縣
-
-
-
-
1
2
1
2
1
2
合計
121
322
152
399
173
436
172
443
192
499
說 明:迄113年8月底止,已於172鄉鎮(偏鄉62個)推動443條(偏鄉231條)幸福巴士〔含幸福小黃〕路線,其中幸福巴士已通車85個鄉鎮,幸福小黃已通車92個鄉鎮。
資料來源:公路局提供資料;本中心製表。
表2 公路局110年迄113年8月底止辦理推動偏鄉服務性路線需求反應式公車專案計畫預算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核定數
核銷數
執行情形
績效指標/
實際達成情形
110年度
312,269
129,413
補助121鄉鎮,推動322條幸福巴士路線,偏鄉公共運輸涵蓋率從88.33%提升至89.78%。
目標值89%/
實際值89.78%
111年度
301,613
147,879
補助152鄉鎮,推動399條幸福巴士路線,偏鄉公共運輸涵蓋率從89.78%提升至90.39%。
目標值90%/
實際值90.39%
112年度
378,174
116,452
補助173鄉鎮,推動436條幸福巴士路線,偏鄉公共運輸涵蓋率從90.39%提升至91.97%。
目標值91%/
實際值91.97%
113年
1至8月
521,674
138,779
截至8月底止,補助172鄉鎮,推動443條幸福巴士路線,偏鄉公共運輸涵蓋率從91.97%提升至94.37%。。
目標值92%
實際值94.37%
合計
1,513,730
532,523
-
說 明:原辦理推動偏鄉服務性路線需求反應式公車專案計畫為公運計畫項下之行動方案,未編列專項預算,依核定數核銷,自114年度起已編列專項預算。
資料來源:公路局提供資料;本中心製表。
(二)110年迄113年8月止,辦理服務性路線需求反應式公車專案計畫之預算執行情形
偏鄉地區公共運輸發展條件不佳,公車收益低難吸引客運業者主動投入,營運之存續高度仰賴政府營運虧損補貼政策,公路局自105年起公路局補助地方政府就偏鄉公共運輸不足之地區基礎營運費用,第4期公運計畫於110年至113年8月底止補助核定數介於3億0,161萬3千元至5億2,167萬4千元間,概呈逐年成長之趨勢,共核定補助15億1,373萬元;110年迄112年底核銷數介於1億1,645萬2千元至1億4,787萬9千元,113年1至8月核銷數僅1億3,877萬9千元,核定數與核銷數差距大,係因部分市縣未依規定期限提報結算資料所致(詳表2)。惟客運業者長期仰賴虧損補貼,未能自主營運獲利,不利路線永續經營,另部分路線營運規劃未符偏鄉民眾需求,造成部分偏鄉公共運輸涵蓋率未達目標值,仍有偏(原)鄉無幸福巴士運行,允宜妥適規劃服務型態,符合偏鄉民眾需求,落實交通平權,進而建立永續經營機制。
(三)偏鄉公共運輸涵蓋率雖達94.37%,仍有運輸缺口,允宜強化需求管理,妥適規劃服務型態,落實交通平權
公路局規劃藉由幸福巴士補足路網末端民行服務不足之處,施行多年偏鄉公共運輸涵蓋率雖已提升至94.37%,仍有運輸缺口,允宜強化需求管理,妥適規劃服務型態,滿足基本民行,落實交通平權,經彙整該局資料,該局將透過下列措施,來完善偏鄉運輸服務:
1.整合資源與經驗:有效整合公務機關、在地資源及導入企業社會責任資源,透過公私協力,讓資源之運用效益極大化。
2.建構預約媒合平台:提供預約媒合叫車、派遣情形及車輛動態等,讓叫車更便利,進而提高使用率及提升服務品質。
3.掌握需求及旅次特性:以使用者需求為導向,提供多元服務型態,提高彈性路線及班次比例,降低空駛率,及整合跨運具服務,便利聯外轉乘,增進營運效能。
4.鼓勵在地資源投入:輔導在地社區發展協會參與經營、鼓勵在地司機取得職業駕照,提升在地就業機會,讓鄉民共好,以達永續在地服務。
交通部(公路局)為確保偏鄉公車正常服務,並提升服務品質,後續將推動幸福巴士轉型服務、鄉鄉有公車及偏鄉客貨共載服務,並設定短、中、長期目標,逐步完善偏鄉地區公共運輸服務,滿足基本民行(詳表3)。
表3 交通部落實偏鄉交通平權推動工作預定完成目標
推動工作
短期
中期
長期
幸福巴士轉型服務
完成15處固定營運模式轉型彈性預約服務。
完成40處固定營運模式轉型彈性預約服務。
完成50處固定營運模式轉型彈性預約服務。
鄉鄉有公車
新增10條幸福巴士路線。
新增20條幸福巴士路線。
輔導全國368個鄉鎮達到「鄉鄉有公車」目標含幸福巴士。
偏鄉客貨共載服務
輔導3處推動。
輔導10處推動。
輔導15處推動。
說 明:短期:半年內;中期:半年~2年;長期:2~4年。
資料來源:交通部提供資料。
綜上,公路局114年度預算案於「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06公路公共運輸計畫-獎補助費」項下編列6億2,100萬元,辦理人本及交通平權,推動偏鄉及超高齡地區多元運輸服務,110年迄113年8月底止,共核定補助15億1,373萬元,惟客運業者長期仰賴虧損補貼,未能自主營運獲利,不利路線永續經營,另部分路線營運規劃未符偏鄉民眾需求,允宜妥適規劃服務型態,符合偏鄉民眾需求,落實交通平權,進而建立永續經營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