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宮114年度預算案「新故宮計畫」項下編列「博物館群國際觀光網絡系統建置計畫」6,843萬2千元,主要係以展覽創新、活動整合、交通串連、行銷國際等四大面向,辦理國際策展合作、故宮國寶出遊去、博物館群國際觀光網絡服務設施友善化、博物館便利行、故宮整體行銷及媒宣推廣、國際焦點躍昇展暨新南向行銷及媒宣推廣等業務,其中「故宮國寶出遊去」編列200萬元。經查:
(一)故宮於113年4月修正「國立故宮博物院辦理故宮國寶出遊去作業須知」
為延續執行行政院核定「新故宮─故宮公共化帶動觀光產業發展中程計畫」分項計畫三「博物館群國際觀光網絡系統建置計畫」之子計畫「故宮國寶出遊去」,故宮於113年4月修正「國立故宮博物院辦理故宮國寶出遊去作業須知」,其規定由中央或地方政府及行政法人等合作對象,至遲應於展覽舉辦前6個月,向故宮提出合作意向書及合作計畫,展期最長以3個月為限,又展覽所需費用及人力需求等合作條件,由故宮與合作方議訂之。另合作方應提出「展場設備報告(Facility Report)」供故宮評估,必要時,故宮得進行現勘。又合作方之展館環境設備條件及安全消防設備應符合「國立故宮博物院文物展覽保存維護要點」等相關規範。
又為豐富展覽內容並使資源有效分配利用,故宮113年修訂時將合作展件由原「1次以不超過5件」修正為「以10件為原則」,並增列「同一縣市或展館已合作辦理展覽者,自前次展覽結束翌日起,一年內不得再提申請」之規定。
(二)允宜優化布、卸展流程並強化人員對於文物安全維護之專業知能
詢據故宮表示,故宮「故宮國寶出遊去」專案與臺南市美術館合作「千載南逢—故宮國寶佇臺南」特展,故宮及臺南市美術館人員於113年3月11日進行借展文物卸展作業,本應依標準作業程序待文物撤離並妥善放置後,再另於工作檯桌進行簽署作業,惟本次雙方代表依「文物狀況檢視報告書」進行點交、檢視與簽署等工作時,考量翠玉白菜單獨展陳於獨立櫃中,卸下獨立櫃前方玻璃後,翠玉白菜仍有左、右、後、上共四面玻璃保護,爰在翠玉白菜仍穩固固定於檯面之狀況下,即核對文物原始狀況報告及照片、審視展出前後狀況是否相符並簽署文件等,未合乎標準作業規定,故宮與南美館雙方確有疏失。為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故宮除提出檢討報告外,亦修訂「文物安全維護作業手冊」並發送相關業務同仁;允宜優化布、卸展流程並強化人員對於文物安全維護之專業知能,以利在確保文物安全前提下,民眾可近距離觀察體驗院藏文物。
綜上,故宮修訂「國立故宮博物院辦理故宮國寶出遊去作業須知」,合作展件修正為「以10件為原則」,並增列「同一縣市或展館已合作辦理展覽者,自前次展覽結束翌日起,一年內不得再提申請」之規定。前次發生之卸展作業缺失宜引以為鑑,允宜持續優化布、卸展流程並強化人員對於文物安全維護之專業知能,以利民眾近距離體驗院藏文物並兼顧文物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