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114年度預算案「選舉業務-綜合規劃及選務資訊化」項下編列資訊服務費1,179萬3千元,包括辦理罷免案及公民投票案電子提議(提案)及連署系統維運等費用98萬5千元。經查:
(一)罷免案及公民投票案電子連署系統於107年間建置完成,公投案電子連署系統已於113年4月上線
1.依選舉罷免法第76條及公職人員公民投票法第9條規定略以,中選會應建置罷免案及公民投票案電子提議(提案)及連署系統(以下簡稱罷免案及公投案電子連署系統),另該等電子系統之提議(案)及連署方式、查對作業等事項之辦法及實施日期,由中選會定之。前開罷免案及公投案電子連署系統已於107年間建置完成,建置經費分別為403萬元及250萬元,並持續進行維運,相關經費請詳表1。
表1 罷免案及公民投票案電子連署系統建置、維護檢測等相關經費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種類
107年
108年
109年
110年
111年
112年
113年
114年
罷免案電子連署系統
金額
4,030
775
201
15
─
─
621
869
用途
建置
檢測與雲端租金
雲端租金
雲端租金
─
─
維運
維運
公民投票案電子連署系統
金額
2,500
775
201
15
974
368
547
─
用途
建置
檢測與雲端租金
雲端租金
雲端租金
維運
維運
維運
─
說 明:107年至112年為決算數,113年為預算數,114年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中選會提供。
2.中選會業分別於109年4月、110年2月訂定發布全國性公民投票電子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為避免連署人資料遭洩漏、竄改及確保系統資安無虞,自公投案電子連署系統建置完成後,該會即辦理該系統資安強化措施,於108年5月至112年5月間依行政院資通安全處、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7度稽查之資安項目及稽查結果辦理,並於112年7月經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函復系統資安檢測結果所發現風險皆已修復,及113年1月完成行政院資通安全稽核待改善事項,公投案電子連署系統已於113年4月10日上線。
(二)罷免案電子連署系統迄未上線,允宜賡續辦理及優化系統
迄113年8月底罷免案電子連署系統仍未上線,洽據中選會說明表示,考量公投連署是對事之連署,罷免連署是對人之連署,連署人數是否符合規定攸關罷免案之成立,又罷免案之成立對於現職民選公職人員去留及聲譽有重大影響,該會將視公投案電子連署系統實際使用情形,評估罷免案電子連署系統上線事宜,刻正進行罷免案電子連署系統之整備作業。準此,為便利使用,中選會允宜賡續辦理罷免案電子連署系統之上線作業,並蒐集使用民眾意見以優化上線之公投案電子連署系統。
綜上,中選會107年間建置完成罷免案及公民投票案電子連署系統,公投案電子連署系統業於113年4月10日上線,惟罷免案電子連署系統仍未上線,允宜賡續辦理及優化上線系統,以提升資源運用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