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會114年度預算案「一般行政」及「海洋業務」項下編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計1,609萬5千元,海洋保育署(以下簡稱海保署)114年度預算案「海洋保育業務」項下編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674萬元,國海院114年度預算案「海洋研究業務」項下編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300萬元,及海巡署114年度預算案「海巡規劃及管理」及「海巡工作」項下編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計716萬8千元。經查:
(一)海委會及所屬114年編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較113年遽增,增幅逾2倍
綜觀近年海委會及所屬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概況(詳表1),112年決算數計225萬7千元(其中國海院及海巡署尚無),113年預算數計995萬元,114年預算案數計3,300萬3千元,114年較113年增加2,305萬3千元,增幅達231.69%;其中以海委會增加金額為1,205萬5千元居首,國海院增幅達5倍最遽。
表1 近年海委會及所屬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概況表單位:新臺幣千元;%
機關
112年
決算數
113.1-8
執行數
113年
預算數A
114年
預算案數B
114年相較113年
增加數C=B-A
增幅C/A
海委會
940
1,183
4,040
16,095
12,055
298.39
海保署
1,317
22
3,362
6,740
3,378
100.48
國海院
0
25
500
3,000
2,500
500.00
海巡署
0
355
2,048
7,168
5,120
250.00
小計
2,257
1,585
9,950
33,003
23,053
231.69
資料來源:海委會及所屬提供。
(二)允宜審酌新案件之優先次序或採聯合宣導,及既有案件擴編之必要性,以撙節支出
1.分析海委會及所屬114年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類別(詳表2),海委會及國海院分別新增6件及3件,新增金額計1,265萬7千元;又海委會、海保署、國海院及海巡署既有各8件、6件、1件及10件,增加金額計1,039萬6千元,增幅達104.48%。
2.檢視其中如海委會新增6件計1,015萬7千元,包括「海域安全監控應變資訊與技術發展」理念及活動訊息之推廣400萬元、「復振航海文化力」理念及活動訊息之推廣300萬元、「建構海洋素養典範國家與海洋產業人才升級計畫」理念及活動訊息之推廣100萬元、「籌組海洋廢棄物治理國家隊布建印太區域海廢治理平臺發展計畫」之推廣100萬元等;針對上開主要用於個別新計畫之推廣情事,允宜審酌優先次序或採聯合宣導,以撙節支出。
3.又觀察其中如海巡署既有10件計716萬8千元,較113年預算數204萬8千元增加512萬元(增幅250%),包括辦理北、中、南、東部等各海巡勤務政策推動及執行成效宣導,惟檢視內容均為既有海巡業務之宣導,允宜審酌擴編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之必要性。
表2 海委會及所屬114年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分析表 單位:件;%;新臺幣千元
機關
新增
既有
合計
114年
件數
114年
金額
114年
件數
114年
金額A
113年
金額B
114年較113年增加金額C=A-B
114年較113年增幅C/B
114年
件數
114年
金額
海委會
6
10,157
8
5,938
4,040
1,898
46.98
14
16,095
海保署
0
0
6
6,740
3,362
3,378
100.48
6
6,740
國海院
3
2,500
1
500
500
0
0
4
3,000
海巡署
0
0
10
7,168
2,048
5,120
250.00
10
7,168
小計
9
12,657
25
20,346
9,950
10,396
104.48
34
33,003
資料來源:海委會及所屬提供。
綜上,海委會及所屬114年編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較113年遽增,增幅逾2倍;檢視其中部分機關新增案件主要用於個別新計畫之推廣,及部分機關擴編經費用於既有案件之宣導,允宜審酌新案件之優先次序或採聯合宣導,及既有案件擴編之必要性,以撙節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