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會114年度預算案「海洋業務-海域安全作業」項下編列結合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加強維護海域遊憩活動安全工作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第4年經費3,500萬元,係補助地方政府推動有關加強維護海域遊憩活動安全等工作。經查:
(一)計畫內容概述
考量地方政府財源有限,多未將健全海域遊憩安全環境列為優先推動重點項目,海委會爰延續109年至110年「結合縣市政府推動強化海域、海岸救生救難能量計畫」,自111年至114年推動本計畫,總經費9,075萬元,辦理完善海域遊憩活動場地、水域遊憩安全宣導、辦理區域救生救難演練及補強地方救生救難裝備等4項工作。
(二)依112年度執行情形,部分指標遠低於目標值及部分指標超逾目標值甚多
檢視本計畫之目標值達成情形(詳表1),概呈部分指標遠低於目標值及部分指標超逾目標值甚多情事,以112年度為例,補助地方政府於所轄水域設置明顯告示牌、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海域遊憩活動分區評估委託研究及補助地方政府於所轄水域熱點設置簡易救生設備之達成率各為51.25%、66.67%及33.33%,遠低於所訂目標值,然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水域遊憩安全巡查工作、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從事水域遊憩觀念宣導及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聯合區域救生救難演練之達成率各為400%、31,966%及600%,遠高於所訂目標值;又觀察113年度截至8月底執行情形,仍有部分超逾目標值甚多情事,據此,海委會允宜強化事前規劃與調查作業,以提高補助資源運用效率。
表1 112年至113年結合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加強維護海域遊憩活動安全工作計畫之目標值達成情形表 單位:%
項目
工作
項目
指標項目
112年度
113年度
目標值
實際值
達成率
目標值
實際值
達成率
1
完善海域遊憩活動場地
補助地方政府於所轄水域設置明顯告示牌(牌數)
80
41
51.25
80
55
68.75
2
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海域遊憩活動分區評估委託研究(案數)
3
2
66.67
2
3
150.00
3
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水域遊憩安全巡查工作(案數)
1
4
400.00
8
8
100.00
4
水域遊憩安全宣導
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海域安全暨水域遊憩安全訓練(案數)
4
6
150.00
5
14
280.00
5
補助民間團體辦理海域安全暨水域遊憩安全訓練(案數)
17
16
94.12
20
13
65.00
6
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從事水域遊憩觀念宣導(人數)
150
47,949
31,966.00
23,000
24,000
104.35
7
辦理區域救生救難演練
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聯合區域救生救難演練(場次)
1
6
600.00
1
1
100.00
8
補強地方救生救難裝備
補助地方政府於所轄水域熱點設置簡易救生設備(案數)
3
1
33.33
5
5
100.00
9
補強汰換地方第一線救生救難裝備(案數)
3
11
366.67
10
6
60.00
說 明:113年度實際值為截至113年8月底統計。
資料來源:海委會提供。
綜上,為厚植我國海域、海岸救生救難能量,並建立國人正確水域遊憩觀念,自111年起延續推動結合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加強維護海域遊憩活動安全工作計畫,補助辦理完善海域遊憩活動場地及補強地方救生救難裝備等,惟未事前妥善規劃及調查地方政府實際需求,致部分工作項目申辦數量與預計目標落差不小,容有檢討精進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