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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及所屬、海洋污染防治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八、為利基金健全運作,允宜儘速完成相關法令及制度之修訂,以利遵循 日期:113年10月 報告名稱:海洋委員會及所屬、海洋污染防治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陸、海洋污染防治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陳如慧

海洋污染防治114年度預算案編列基金來源3億4,088萬元,基金用途2億4,059萬元,來源與用途相抵後賸餘1億29萬元。

按該基金設置計畫書列示,依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準則,由海委會擬具「海洋污染防治基金設置計畫書」草案報請行政院審查,經行政院同意設置後,再依預算法第21條規定訂定「海洋污染防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並依預算法規定編製附屬單位預算。另依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準則第12條規定略以,每一特種基金均應訂定會計制度。準此,該基金之設立應先訂定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並應訂定會計制度,以為內部控制及會計事務處理準據。

洽據海保署表示,迄113年9月23日止完成海洋污染防治基金設置計畫書、海洋污染防治基金與公務預算業務劃分原則,至海洋污染防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草案尚未經行政院核定,海洋污染防治基金會計制度、海洋污染防治基金用人計畫及海洋污染防治基金補助(獎勵)作業要點等均於研擬中(詳表1)。

綜上,為利基金健全運作,海保署允宜儘速完成海洋污染防治基金相關法令及制度之修訂,包括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會計制度、用人計畫及補助作業要點等,以利遵循。

表1 新設海洋污染防治基金之相關法令及制度辦理情形表

新設基金相關規定

目前辦理情形

預定完成時間

依據

1.海洋污染防治基金設置計畫書

行政院於113年7月12日同意設置

已完成

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準則第6條

2.海洋污染防治基金與公務預算業務劃分原則

113年7月31日核定發布

已完成

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管理準則第7條第2項

3.海洋污染防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草案於113年7月15日函請行政院核定發布

預定113年9月30日前

海洋污染防治法第12條、預算法第21條

4.海洋污染防治基金會計制度

研擬中

預定113年10月31日前函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

會計法、海洋污染防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5.海洋污染防治基金用人計畫

研擬中

預定113年10月31日前函請行政院人事總處核定

海洋污染防治基金設置計畫書、海洋污染防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6.海洋污染防治基金補助(獎勵)作業要點

研擬中

預定113年10月31日前訂定發布

同上

說 明:上表截至113年9月23日止。

資料來源:海保署提供。

(分機:1932 陳如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