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道局114年度「「鐵道及捷運建設計畫-都市大眾捷運系統建設計畫」項下編列「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捷運系統延伸至中壢火車站規劃報告及周邊土地發展計畫」(以下簡稱機捷延伸線計畫)2億6,070萬元,包括規劃設計及監造費用等5,430萬元、土建及機電工程等2億440萬元及工程管理費200萬元。經查:
(一)機捷延伸線計畫經費分由中央及桃園市政府負擔
機捷延伸線計畫行政院於111年9月26日核定第2次修正計畫,期程99至118年度,總經費173.02億元,由中央政府負擔經費102.345億元、桃園市政府負擔70.675億元(含既成道路費用8.33億元及配合臺鐵地下化增加經費2.93億元),並依行政院核定原則由中央先行編列預算支應,再由桃園市政府逐年以區段徵收開發效益及自償性財源挹注,爰中央再行增加土地取得費用20.95億元及自償性經費21.908億元,總計需編列145.203億元,截至113年度止累計編列90.965億元預算、114年度預算案編列2.607億元。
(二)截至113年7月底止地方政府仍有3.07億元短撥數,允宜督促地方政府儘速補足
據審計部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之審核意見略以,截至111年底止,機捷延伸線計畫桃園市政府累計短撥2.30億元,且鐵道局辦理該計畫可支用經費已全數用罄,致計畫執行經費不足,恐將影響工程付款時程及計畫進度,亦衍生後續工程停工或廠商求償等風險,經函請交通部檢討研謀善策,以督促地方政府確依計畫撥付款項,俾利計畫順遂執行。經洽鐵道局提供資料可悉,截至113年7月底止桃園市政府累計應撥付數12.27億元,桃園市政府已撥付鐵道局機捷延伸線計畫之自償性經費5.37億元及配合臺鐵桃園段地下化增加經費3.83億元,共撥付9.2億元,惟仍有3.07億元尚未撥付(詳表1),鐵道局已函請桃園市政府補足,容待持續督促地方政府確實負擔其財務責任撥付款項。
表1截至113年7月底止機捷延伸線計畫桃園市政府經費撥付情形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106及
以前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合計
自償性經費
應撥數
-
-
1.44
0.83
0.86
1.75
1.76
1.78877
8.44
實撥數
-
-
-
0.45
0.13
2.00
1.00
1.78902
5.37
差異數
-
-
-1.44
-0.38
-0.73
0.25
-0.76
0.00025
-3.07
配合臺鐵桃園段地下化增加經費
應撥數
1.10
0.70
0.98
0.50
-
1.00
-
-0.449
(說明3)
3.83
實撥數
1.10
0.70
0.98
0.50
-
1.00
-
-0.449
3.83
差異數
-
-
-
-
-
-
-
-
合計
應撥數
1.10
0.70
2.42
1.33
0.86
2.75
1.76
1.33977
12.27
實撥數
1.10
0.70
0.98
0.95
0.13
3.00
1.00
1.34002
9.20
差異數
0.00
0.00
-1.44
-0.38
-0.73
0.25
-0.76
0.00025
-3.07
說 明:1.113年度實撥數係截至113年7月底止撥付情形;差異數=實撥數-應撥數。
2.本表合計數與細數之和或略有出入,係4捨5入之故。
3.依該計畫第1次修正計畫,桃園市政府「配合臺鐵桃園段地下化增加經費」於106年至111年累計撥付4.2756億元,第2次修正計畫後,重新核定為2.93億元,多撥數額1.3456億元,於113年度(0.449億元)、114年度(0.449億元)及115年度(0.4476億元)減列。
資料來源:鐵道局;本中心整理。
綜上,為使旅客達成一車到底及無接縫之運輸服務,提升捷運路網整體運輸效益,並可加速國際航空城、高鐵桃園車站特定區及中壢都會區之都市發展,鐵道局爰辦理機捷延伸線計畫,並由中央及地方政府共同負擔所需經費,迄113年7月底止,地方政府尚有短撥應撥配合款3.07億元,允宜督促地方政府儘速補足,以利計畫順利推動如期完成。
(分機:8667楊慧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