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改基金114年度預算案「業務收入-銷貨收入」科目編列1億9,299萬9千元,係標售臺北市「崇仁新村」等改建基地店鋪9戶之款項;另「業務外收入-其他業務外收入」科目編列租賃收入2億8,732萬4千元,係臺北市健安新城等餘屋45戶及店鋪151戶之短期租賃與預估未出售眷改土地100處之短期活化租賃相關得款;此外,未出售(租)之餘屋與店舖441戶所需水電費、修理保養及保固費及管理費等雜項費用共編列980萬5千元。經查:
(一)受疫情、不動產及區域發展等因素影響,110及112年眷改基地之餘屋、店鋪標(價)售達標率均未及3成
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13條規定:「改建基金資金來源如下:…五、處分或經營改建完成之房舍價款收入。…。」;以及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新建住宅商服設施標租及出租處理作業要點第1點規定略以,國防部為經營改建完成後之國軍老舊眷村改建住宅商業、服務設施,以增加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收入來源,並活化改建住宅商業、服務設施資產管理運用,特制訂該要點管理之。準此,國防部就經營改建完成後之眷改住宅商業、服務設施等相關資產,允宜妥為管理並加以活化運用,以增裕基金收入。
依眷改基金提供商服設施標售資料(詳表1及表2),在眷改基地之餘屋、店鋪標售部分,110及112年度期間受疫情、不動產及區域發展等因素影響,致餘屋、店鋪之標售戶數及銷貨收入之達標率均低於3成。租賃部分,除111年度餘屋租賃收入達標率88.87%與110及111年度店鋪租賃收入達標率各為88.67%、84.21%,均未達9成外,其餘各年度達標率均符預期。另113年度截至8月底止餘屋、店鋪「銷貨收入」及「租賃收入」之達標情形,除「餘屋租賃戶數」及「店舖租賃戶數」之達標率各為95.56%、104.08%外,其餘項目均低於7成,容待提升。
表1眷改基金110至114年度辦理餘屋、店鋪之標(價)售成果統計表
單位:戶;%;新臺幣千元
項目/年度
110
111
112
113
114
餘屋預計標(價)售戶數
133
59
4
4
0
餘屋實際標(價)售戶數
9
235
1
0
-
餘屋標售戶數達標率
6.77
398.31
25.00
0
-
餘屋銷貨收入預算數
585,190
563,269
116,744
83,400
0
餘屋銷貨收入決算數
40,260
1,215,279
24,489
0
-
餘屋銷貨收入達標率
6.88
215.75
20.98
0
-
店鋪預計標售戶數
34
46
13
13
9
店鋪實際標售戶數
3
18
2
3
-
店舖標售戶數達標率
8.82
39.13
15.38
23.08
-
店鋪銷貨收入預算數
329,590
522,527
215,153
159,952
192,999
店鋪銷貨收入決算數
13,117
328,130
20,652
75,136
-
店鋪銷貨收入達標率
3.98
62.80
9.60
46.97
-
說 明:1.本表出售之數據包括價售予志願役官士兵與其他標售之成果。
2.113年度係截至8月底之統計數據;114年度為預算案數。
3.111年度決算數遠高於預算數係因原規劃於110年度價售志願役官士兵之餘屋受疫情影響,遞延至111年度執行所致。
資料來源:眷改基金,本中心彙整。
表2 眷改基金110至114年度辦理餘屋、店鋪之租賃成果統計表
單位:戶;%;新臺幣千元
項目/年度
110
111
112
113
114
餘屋預計租賃戶數
40
39
41
45
45
餘屋實際租賃戶數
44
41
44
43
-
餘屋租賃戶數達標率
110.00
105.13
107.31
95.56
-
餘屋租賃收入預算數
11,843
12,140
13,309
14,211
14,250
餘屋租賃收入決算數
12,646
10,789
13,877
9,071
-
餘屋租賃收入達標率
106.78
88.87
104.26
63.83
-
店鋪預計租賃戶數
101
128
141
147
151
店鋪實際租賃戶數
129
130
156
153
-
店舖租賃戶數達標率
127.72
101.56
110.63
104.08
-
店鋪租賃收入預算數
80,370
95,585
100,399
101,401
102,877
店鋪租賃收入決算數
71,265
80,491
101,530
67,964
-
店鋪租賃收入達標率
88.67
84.21
101.12
67.02
-
說 明:113年度係截至8月底之統計數據;114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眷改基金,本中心彙整。
詢據眷改基金表示,近年受政府政策及區域環境等因素影響,導致投資人對於房地產大環境投資意願趨於保守,以致參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公開標售改建基地餘屋及商服設施之標案投標率偏低,使標售情形未如預期;在衡量全盤效益及眷改基金已完成融資清償下,遂改採標租(售)併行多元活化作為,除避免空間閒置,亦可增加眷改基金效益。另113年度截至8月底餘屋租賃實際數低於預計數,主要係租賃契約到期後,租客無續租意願,該基金收回房屋後再行出租之空窗期所致。
(二)近年度眷改基地之未售餘屋、店鋪維管費用屢有超支情形,允宜檢討並撙節開支
近年度該基金就眷改基地之未售(租)餘屋與店鋪,並考量戶數與屋況,逐年編列該等不動產之水電費、保修費及管理費預算,依該基金提供資料(詳表3),110至112年度期間,眷改基地未售餘屋及店鋪水電費之預算數自110年度87萬6千元降至112年度51萬7千元,決算數概隨預算數自126萬3千元減少至46萬7千元,除112年度外,110及111年度超支比率分別為44.18%、13.64%;另修理保養及保固費(下稱保修費)111及112年度超支比率各為99.56%、72.59%;而管理費112年度超支比率為2.01%,該等不動產之水電費、保修費及管理費各年度均有預算超支情形,允宜檢討並撙節開支。
表3 眷改基金110至114年度就未售(租)前之餘屋、店鋪所需雜項費用預、決算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年度
110
111
112
113
114
實際未售(租)戶數
737
726
467
464
441
水電費
預算數
876
594
517
510
501
決算數
1,263
676
467
280
超支比率
44.18%
13.64%
-
-
保修費
預算數
18,575
10,325
1,620
2,020
2,268
決算數
2,802
20,605
2,796
1,197
超支比率
-
99.56%
72.59%
-
管理費
預算數
16,781
11,399
9,455
7,859
7,036
決算數
15,133
10,880
9,645
5,846
超支比率
-
--
2.01%
-
說 明:1.據國防部表示,114年度相關水費、電費及管理費等事項,係按現行113年度繳付費用做為預估數編列依據;保修費原則以1戶5,000元為基準預估,並考量各改建基地完工年度、剩餘戶數及現行執行修繕情形等因素,做為預估數編列依據。
2.113年度係截至8月底之統計數據。
資料來源:眷改基金,本中心彙整。
綜上,近年眷改基地受國內經濟景氣、標的區位、市場行情、投標意願及國產署作業能量等因素,110及112年度眷改基地之餘屋、店鋪標(價)售達標率均未及3成,容待提升;另近3年(110至112年度)眷改基地之未售餘屋與店鋪維管費用屢有超支情形,允宜檢討並撙節開支,加速餘屋、店鋪去化或活化相關工作,俾減輕空置不動產衍生之相關維管費用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