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114年度預算案於「協助弱勢族群排除就醫障礙計畫」及「補助經濟困難者健保費計畫」項下分別編列3億1,789萬6千元及7億6,704萬元,用於協助弱勢族群排除就醫障礙及補助經濟困難者健保費。經查:
(一)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111、112年度決算及113年度預算案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數尚有8億及7億餘元,114年度財源缺口改由公務預算支應
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第4條前於108年5月24日辦理修正,係為使菸品健康福利捐之分配使用更符實需,並考量補助經濟困難者之保險費之賸餘數及歷年執行情形後,刪除原5%供補助經濟困難者之保險費之規定,將其併入第1款健保安全準備金中,兩者共同分配50%;嗣於112年11月6日再次修正,係為規劃及推動相關政策以周延照護國民健康與醫療權益,爰於第1款增列醫療科技評估、醫療服務審查、全民健康保險政策推動之項目,各項目共同分配比例仍為50%。經上開修正後,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之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收入由111及112年度決算之8.01億餘元、7.42億餘元下降為113年度預算案之7.02億元,至114年度預算案已未編列,財源缺口以公務預算支應,公庫撥款收入達9.6億元,占基金收入來源總數比率達73.42% (詳表1)。
表1 109至114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來源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來源科目
109年度
決算
110年度
決算
111年度
決算
112年度
決算
113年度
預算案
114年度
預算案
A.合計
592,541
722,463
1,042,978
1,032,637
959,650
1,307,549
B.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收入
294,627
451,752
801,272
742,955
702,000
0
利息收入
12,930
6,648
7,042
18,947
20,620
18,323
國(公)庫撥款收入
0
0
0
0
0
960,000
政府其他撥入收入
269,487
251,798
220,378
257,072
224,870
317,896
其他收入
15,497
12,265
14,286
13,663
12,160
11,330
B/A
49.72
62.53
76.83
71.95
73.15
-
說 明:政府其他撥入收入係公益彩券回饋金收入。
資料來源: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提供。
(二)114年度預算案之「補助經濟困難者健保費計畫」其財源已全數改由公務預算支應,惟該項業務屬法定義務支出偏屬公務性質,允宜檢討改編入公務預算
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113年度以前係辦理2項專款專用計畫,其中協助弱勢族群排除就醫障礙計畫,係以公益彩券回饋金為財源,109至113年度大抵為收支平衡,爰累計賸餘僅600萬餘元(詳表2);而補助經濟困難者健保費計畫則以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收入為財源,109年度決算尚有累計賸餘4.09億餘元,惟因110年決算及113年預算各發生收支短絀2.54億餘元及1.09億餘元,預計113年底累計賸餘減至1.85億餘元,由於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收入近年已呈現減少趨勢(由105年343.68億元減少至112年275.12億元),立法院於審議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建議衛生福利部應及早謀求較穩動的財源挹注全民健保紓困基金,讓該基金運作可以更順暢,達到其設置之目標。是以114年度預算案「補助經濟困難者健保費計畫」基金用途編列7.67億餘元,已全數改由公務預算編列9.6億元支應。
然按預算法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特種基金:歲入之供特殊用途者,為特種基金,其種類如左…(五)有特定收入來源而供特殊用途者,為特別收入基金。…。」復依社會救助法第19條規定略以,中低收入戶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應自付之保險費,由中央主管機關補助二分之一。鑒於該項補助款屬法定支出義務,其業務性質偏屬公務功能,與預算法第4條特別收入基金相關規定未盡相符,允宜檢討改編入公務預算。
表2 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專款計畫運用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計畫名稱
來源
用途
來源-用途
累計賸餘 (短絀)
109
協助弱勢族群排除就醫障礙
269,487
269,707
-220
2,379
補助經濟困難者健保費
294,627
654,248
-359,621
409,323
合計
564,114
923,955
-359,841
411,702
110
協助弱勢族群排除就醫障礙
251,798
251,485
313
2,711
補助經濟困難者健保費
451,752
705,864
-254,112
155,843
合計
703,550
957,349
-253,799
158,554
111
協助弱勢族群排除就醫障礙
220,378
217,292
3,086
5,800
補助經濟困難者健保費
801,272
705,253
96,019
252,230
合計
1,021,650
922,545
99,105
258,030
112
協助弱勢族群排除就醫障礙
257,072
256,723
349
6,160
補助經濟困難者健保費
742,955
702,323
40,632
294,432
合計
1,000,027
959,046
40,981
300,592
113
協助弱勢族群排除就醫障礙
224,870
224,872
-2
6,158
補助經濟困難者健保費
702,000
811,746
-109,746
185,975
合計
926,870
1,036,618
-109,748
192,133
114
協助弱勢族群排除就醫障礙
317,896
317,896
0
6,158
補助經濟困難者健保費
-
-
-
-
合計
-
-
-
-
說 明:1.109至112年度為決算數,累計賸餘含利息收入及雜項收入;113年及114年度為預算案數。
2.補助經濟困難者健保費計畫113年度以前由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收入編列補助中低收入戶自付健保費二分之一所需經費,114年度基金用途7億6,704萬元已全數改由公務預算編列9億6,000萬元支應,爰不屬專款專用計畫之項目。
資料來源: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提供 。
綜上,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近年因菸品健康福利捐逐年減少,導致透過該福利捐協助經濟困難者健保費補助經費由111年度決算之8億127萬2千元,連2年減少,113年預算案數降為7億200萬,減少將近1億元。114年度預算案相關支出已全數改由公務預算支應,與預算法第4條所定特別收入基金應有特定收入來源之規定未符,允宜檢討屬法定義務支出者改編入公務預算之可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