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事故救濟基金114年度預算案基金用途「生產事故計畫」編列3億1,245萬1千元,係依生產事故救濟條例規定辦理生產事故救濟、生產事故通報等風險管控機制、重大生產事故之外部查察及事故原因分析等品質提升措施、建立生產事故資料庫及促進生產事故關懷處理之措施。經查:
(一)近5年生產事故救濟案件數及給付金額呈波動情形,其中以胎兒及新生兒死亡給付合計案件數最高
生產事故救濟基金自106年度設置以來,救濟案件數及給付金額呈波動情形,經檢視108至112年度生產事故救濟案件數及給付金額(詳表1),自109年度救濟案件數突破300件後,近3年(110至112年度)救濟件數介於301件至311件之間;至救濟給付金額部分,則因生產事故救濟作業辦法第7條及第9條規定於108年10月4日修正發布,調高產婦死亡、產婦及新生兒極重度、重度及中度障礙之救濟給付上限,爰109年救濟案件數及給付金額均較108年度大幅增加,110至112年救濟給付金額則呈現波動情形,介於1億7,760萬元至2億2,970萬元之間。另以近5年(108至112年)救濟案件項目分布觀之,均以胎兒及新生兒死亡給付合計案件數最高且有上升趨勢,件數由110年188件增加至112年之210件,占當年度總給付件數比率則由110年62.46%概增至112年之68.85%。
表1 108至112年度生產事故救濟案件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案數
金額
案數
金額
案數
金額
案數
金額
案數
金額
1.孕產婦死亡給付
23
46,000
35
118,000
23
90,000
25
100,000
13
52,000
2-1.胎兒死亡給付
117
35,100
158
47,400
140
42,000
141
42,300
149
44,700
2-2.新生兒死亡給付
36
10,800
47
14,100
48
14,400
51
15,300
61
18,300
3.極重度障礙給付
5
7,500
9
21,000
8
19,500
7
19,500
7
21,000
4.重度障礙給付
13
16,100
12
20,500
13
20,500
13
24,500
14
26,500
5.中度障礙給付
9
9,900
16
19,800
14
20,200
13
19,100
5
7,500
6.子宮切除致喪失生殖機能給付
57
16,700
60
6,800
55
7,700
61
9,000
56
7,600
合計
260
142,100
337
247,600
301
214,300
311
229,700
305
177,600
說明:以實際撥款年度計算數量及金額。
資料來源:生產事故救濟基金提供。
(二)近年胎兒死亡救濟案件以不明原因居首,宜持續加強孕產婦及胎兒健康安全衛教措施,並強化醫療機構對高風險孕產婦及胎兒之評估與處置,完備周產期醫療照護系統
生產事故救濟條例第23條第1項規定:「主管機關對經辦之生產事故救濟事件,應進行統計分析,每年公布結果。」據衛生福利部公布之2023年生產事故救濟報告分析,105至111年度胎兒死亡審定救濟案件累計為811件,依案件事故原因分類(詳表2),以不明原因死胎(子宮內胎兒死亡)為最多,計322件次、占39.7%;次以臍繞頸/臍帶異常/臍帶意外事故等計222件、占27.4%;第三則以胎盤早期剝離計168件次、占20.7%;除不明原因外,臍繞頸/臍帶異常/臍帶意外事故為最常見之原因,此兩項原因一直高居年度第1或第2名。不明原因死胎常由孕婦發現無胎動後至醫院才確診,多與妊娠糖尿病、妊娠高血壓、胎兒生長遲滯有關,鼓勵孕婦宜有規律生活及飲食習慣,勿長時間未進食或減重,每日進行自我胎動觀察,如遇異常狀況則儘速就醫,同時考慮及早生產可能性,減少胎兒死亡發生機率。
至105至111年度新生兒死亡審定救濟案件累計為284件,依案件事故原因分析(同詳表2),以胎兒窘迫計172件次、占60.6%居冠;其次為胎盤早期剝離計76件次、占26.8%;如以救濟案件發生之機構層級分析,以地區醫院為最大宗計83件、占29.2%;診所居次,計79件、占27.8%;區域醫院則有72件、占25.4%;最後為醫學中心計50件、占17.6%,顯示上開統計年度胎兒窘迫為新生兒死亡案件最主要原因,且發生在地區醫院及診所合共占將近6成,允宜強化地方醫護人員正確及時之新生兒急救處置,必要時及早轉診至適當醫療機構生產及準備提早生產可能性,以確保生產與新生兒急救及轉送過程中醫療品質,降低新生兒死亡風險。
表2 105至111年度胎兒及新生兒死亡審定救濟案件原因分析
單位:件次;%
胎兒救濟案件
新生兒救濟案件
事故原因
案件次
(說明1)
百分比
(說明2)
事故原因
案件次
(說明1)
百分比
(說明2)
不明原因死胎(子宮內胎兒死亡)
322
39.7
胎兒窘迫(產前窒息、產程胎兒窘迫)
172
60.6
臍繞頸/臍帶異常/臍帶意外事故
222
27.4
胎盤早期剝離
76
26.8
胎盤早期剝離
168
20.7
肺高壓/肺出血/肺擴張不全/呼吸窘迫
47
16.5
高血壓/妊娠高血壓
110
13.6
胎便吸入症候群/羊水胎便染色
43
15.1
胎盤功能不全
98
12.1
腦部異常(包含缺氧缺血性腦病變、腦部出血)
38
13.4
糖尿病/妊娠糖尿病
59
7.3
高血壓/妊娠高血壓
感染
21
7.4
胎兒窘迫
50
6.2
感染/周產期感染
21
7.4
感染
21
2.6
臍帶繞頸/臍帶異常
19
6.7
前置胎盤
16
2.0
產程異常/產程延長
14
4.9
子宮破裂
13
1.6
子宮破裂
10
3.5
胎兒生長遲滯
10
1.2
糖尿病/妊娠糖尿病
9
3.2
早期破水/早產
8
2.8
肩難產/臂神經損傷
8
2.8
前置胎盤
7
2.5
說 明:1.生產事故案件大多為多重原因導致之結果,「案件次」之統計為複選。
2.以105至111年度胎兒死亡及新生兒死亡審定救濟案件數各811件及284件為母數計算。
資料來源:2023年生產事故救濟報告。
綜上,108至112年度生產事故救濟案件以胎兒及新生兒死亡給付案件數最高,又近年胎兒死亡救濟案件以不明原因居首,宜持續加強孕產婦及胎兒健康安全衛教措施,並強化醫療機構對高風險孕產婦及胎兒之評估與處置,完備周產期醫療照護系統。
(分機:1935陳果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