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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及所屬11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二、賡續推廣電子證(明)書發給,惟同時請領紙本證書之比率仍有進步空間,允宜加強宣導電子證(明)書之推廣與使用效能,俾落實電子化政策 日期:113年11月 報告名稱:考試院及所屬11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考試院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葉蘭

考試院114年度「行政規費收入」之「證照費」編列預算933萬5千元,包括:核發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162萬元,核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及格證書625萬元,核發升等(資)考試及格證書16萬5千元,核發各類訓練及格證書87萬5千元,補發各類考試、訓練及(合)格證明書與核發英文證明書42萬5千元,較113年度預算數1,400萬元減少466萬5千元(減幅33.32%),較112年度決算數1,766萬2千元減少832萬7千元(減幅47.15%)。經查:

(一)114年度證照費收入預算較113年度減編,係為推廣電子證書發給

參據考試院近年證照費收入之預、決算情形(詳表1),107至111年度預算數均為2,532萬5千元,惟112年度預算數減編為1,095萬元,決算數則由107年度3,076萬元逐年遞減至112年度1,766萬2千元,減幅42.58%,預算達成率亦由107年度121.46%降至111年度78.51%,112年度則達161.3%。據該院說明110年度係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關係,考試延期與及格人數較預期減少所致,111年度則因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之導遊、領隊、護理師考試及格人數較預估減少,又自111年8月起暫免徵電子證(明)書規費1年所致。另112年度因各項專技考試及格人員請領紙本證書人數較預估數高所致。

114年度預算案編列證照費收入933萬5千元,較113年度預算減幅33.32%,係因112年起全面實施證書數位化政策推動,各種國家考試均以發給電子證書為原則,同時請領紙本證書人數逐步下降。預估電子證書(每張收費100元)請領從4萬張增加至4萬3,300張,同時紙本證書(每張收費500元)預估將從2萬張下降至1萬10張,減幅高達50%,爰減編是項收入預算。

表1 考試院近年度證照費收入預、決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預算數

25,325

25,325

25,325

25,325

25,325

10,950

14,000

9,335

決算數

30,760

27,561

24,990

21,435

19,883

17,662

-

-

達成率

121.46%

108.83%

98.68%

84.64%

78.51%

161.30%

-

-

資料來源:考試院各年度預、決算書。

(二)持續推廣電子證(明)書發給,請領紙本證書之比率仍有進步空間,允宜加強宣導數位證書之使用效益

參據考試院提供截至113年8月底止核發電子證(明)書情形(詳表2),111年8月至12月底發給電子證(明)書計6,645張,同時請領紙本張數2,506張,占比為37.71%;112年起擴大適用專技人員,該年度發給電子證(明)書計4萬6,265張,同時請領紙本張數3萬345張,占比為65.59%,113年截至8月底發給電子證(明)書計2萬3,790張,同時請領紙本張數4,794張,占比為20.15%。該院說明,係因專技人員多為社會重要專業職類,及格證書為職業身分之肯定,常有張貼紙本證書展現專業之情事;或雖有電子證書,惟使用上仍有諸多不便(例如無自然人憑證、電腦或讀卡機等設備,無法用手機下載電子證書,下載後仍須列印電子證書程序等),致較偏好請領實體紙本證書。公務人員證書之使用狀況雖不若專技人員繁複,惟112年度請領紙本比率逾6成,尚有進步空間。

據該院說明為推廣使用電子證書,已於數位發展部MyData平臺自112年7月31日起提供以手機門號+健保卡卡號之免插卡身分驗證方式下載資料,以便利透過手機下載電子證書,並於多元管道(如國家考試及格證書服務網、證書製發郵件通知、電子證書繳款單等)宣導電子證書與紙本證書具有同等效用,以推廣電子證書。

表2 考試院電子證(明)書製發情形一覽表 單位:張

期間

111年8至12月

112年1至12月

113年1月至8月

發給電子證(明)書總張數

6,645

46,265

23,790

同時請領紙本證(明)書總張數

2,506

30,345

4,794

請領紙本證(明)書比率(%)

37.71

65.59

20.15

資料來源:考試院提供。

綜上,考試院自111年8月起試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電子化,112年起則全面實施考試與訓練及(合)格證(明)書電子化作業,若有紙本證書需求亦可同時請領。而112年度同時請領紙本證書之比率逾6成(65.59%),比率仍偏高。衡酌電子證書之推廣尤應著重便利性與效益性,該院允宜就申辦程序、使用方式、價值認同等,加強推廣與宣導,逐步減少各類考試人員對於紙本證書之習慣與偏好,俾有效落實電子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