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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及所屬11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一、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制度將於114年1月開辦自主投資選擇,惟新進公務人員對於新制尚未熟稔,允宜加強宣導理財觀念 日期:113年11月 報告名稱:考試院及所屬11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肆、銓敘部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葉蘭

銓敘部114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管理及監理」工作計畫編列預算493萬9千元,計畫內容為辦理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基金整體績效考核,基金之收支、管理及運用之審議及監理事項,基金自主投資運用實施計畫之審議等,期該基金制度獲得周延保障,進而提高基金收益。經查:

(一)推行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迄113年8月底止已辦理相關作業及預計辦理配套措施

依據該部說明有關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制度之各項規劃工作,截至113年8月底止已辦理事項如下:

1.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宣導事宜:賡續辦理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講習會宣導退撫儲金收支作業、個人專戶制退撫制度、自主投資理財基本觀念、製作個人專戶制自主投資宣導短片、摺頁及海報。

2.成立退撫儲金投資決策小組:113年1月小組成立,主要任務初審自主投資及代為投資運用實施計畫,並審查退撫儲金資產配置策略、投資組合建構原則、投資組合標的篩選及投資績效分析報告等投資管理事宜。

3.研訂「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自主投資及代為投資運用實施計畫」:訂定依據及目的、實施範圍、實施方式、教育訓練、管理事項及修訂程序等項目。業提經銓敘部公務人員退撫儲金監理委員會議及教育部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儲金監理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將作為基金管理局辦理自主投資之依據。

4.建置公教人員自主投資平台:進行個人自主投資事宜,並持續與信託銀行合作建置平台,將提供公教人員投資風險屬性評估、個人專戶價值及投資標的組合概況查詢、投資標的組合選擇及變更、損益通知設定等功能。

5.規劃設計投資標的組合型態:依風險性資產配置比重提供不同風險等級之投資標的組合,包含低風險之保守型、中風險之穩健型及高風險之積極型,作為自主投資之選項。

又尚待完成之工作事項包括:(1)113年下半年於北、中、南、東各區域辦理實體教育宣導。(2)信託銀行預計於113年第3季底完成自主投資平台建置,基金管理局規劃自11月起開放公教人員登入平台選擇投資標的組合,於自主投資實施後進行配置。

(二)預定於114年起開放自主投資選擇,惟新進公教人員對於新制之投資實務尚未熟稔,仍待充分理財教育宣導之協助

參據前揭個人專戶退撫儲金作業進度規劃,預計於114年1月1日開放公教人員於自主投資平台,選擇適合自身風險屬性之投資組合。其投資組合型態分為保守型、穩健型、積極型及人生週期基金4種,另有代為投資型(詳表1),各類型之資產配置有所差異,其中風險程度最低之保守型與人生週期型投資組合內配置於保守型基金部位及依法規定由基金管理局代為投資之投資組合,均由政府保證收益;穩健型及積極型則不予最低收益保障,自負盈虧。

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制度係基於財務自主與風險自負原則所設計,與現行退撫基金之「確定給付制」運行模式顯有差異,新進公教人員對於個人自主投資組合選擇與投資風險意識,多未有充分認知,且各項實務操作亦未熟稔,如114年起開放公教人員選擇自主投資組合,恐仍有諸多疑慮。更擔憂在國人長壽趨勢下,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可能面臨高齡退休保障不足之困境,雖規劃相關配套措施,如將協調公私立保險公司,辦理年金保險(即延壽年金)事宜,或在職時增額提撥,或透過自主投資適當配置,期提高退休金專戶累積總金額,以維持退休經濟生活保障。惟前揭各該理財規劃措施均需由新進公教人員衡量自身財務狀況及退休可能需求,妥適評估並決定採行方式。鑒於該等人員普遍未有相關財務管理觀念,該部允宜與所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加強各項理財教育宣導,協助做相關投資選擇規劃,俾渠等對於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之運作能有更完整認知與充分退休保障之信心。

表1 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之投資組合類型

投資類型

保守型

代為投資型

穩健型

積極型

人生週期型

風險程度

高至低

保證收益標準

當地銀行2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無保證收益

無保證收益

配置於保守型投資組合期間具有保證收益。

重點特色/區別

資產配置以固定收益為主。

資產配置以固定收益為主。

資產配置以固定收益與資本利得平衡為主。

資產配置以資本利得為主。

隨年齡區間增加而逐漸降低投資風險的策略,將自動調整保守型、穩健型、積極型投資組合之配置比例。

說 明:表內代為投資型係依據法律規定交由退撫基金管理局代為投資者適用此投資組合,非屬在職公教人員得選擇之選項。

資料來源:退撫基金管理局提供。

綜上,銓敘部賡續推動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之退撫制度,並依據相關配套措施,逐步完善個人專戶及自主投資平台等退撫儲金相關之作業與系統,並預計114年起開放新進公務人員自主投資選擇。惟該等人員對於新制之投資風險意識未熟稔,仍待充分理財教育宣導之協助,俾新進公務人員自主財務觀念建立與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