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署114年度於「廉政業務」業務(工作)計畫編列預算6,594萬1千元,其中「辦理廉政政策規劃考核業務」分支計畫,編列1,775萬5千元,用於推動各機關落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接軌國際廉政趨勢。經查:
(一)依據國際透明組織公布之2023年全球清廉印象指數,我國雖尚列屬前16%,惟成績及排名均較前一年度下降,且與部分東亞國家相較偏弱
「清廉印象指數」(Corruption Perception Index,CPI)係由國際透明組織自1995年起每年定期發布,主要係針對世界各國公部門貪腐情況進行評比,由該組織蒐集過去2年來自12個國際性組織之13個原始調查資料而成,以滿分100代表高度清廉國家。依據國際透明組織公布之2023年全球清廉印象指數,臺灣取得67分、在全球180個納入評比的國家和地區中排名28名,排名雖列屬前16%,惟與2022年臺灣取得68分及排名25名相較,名次與分數皆略有退步(詳表1)。如進一步與東亞地區之新加坡(83分、排名第5名)、香港(75分、排名第14名)及日本(73分、排名第16名)相較,我國分數及排名仍有明顯落差,顯見我國公部門清廉度尚有精進空間。
表1 2019至2023年我國清廉印象指數歷年分數及排名一覽表
年度
分數
排名
納入評比國家或地區總數
2019
65
28
180
2020
65
28
180
2021
68
25
180
2022
68
25
180
2023
67
28
180
資料來源:國際透明組織,本中心整理。
(二)「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業已納入「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管考,惟該方案部分績效指標略顯保守
據廉政署表示,有關臺灣2023年清廉印象指數,係引用8項調查資料,多數指標為持平,其中有2項指標則尚有進步之空間,該署分析因112年起疫情趨緩,司法案件審理密集程度逐漸提高,各地檢署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件數及起訴人數驟升,復因近年發生多起公務員涉貪起訴案件,均可能影響前述2項指標之評比結果,爰該署提出之改善措施之一為持續落實「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研擬完整可行的國家廉政政策。
經查「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合計有30項建議,其中26項納入「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管考,自112年起每年年底檢討並滾動修正績效目標值。依據廉政署統計,112年度該方案經行政院列管之58項執行措施中,達成績效目標者合計57項,達成率尚可。進一步檢視113年度績效衡量指標,多數指標維持與112年度相同或有微幅增長,惟仍有少數指標訂定之目標值略顯寬鬆,如:具體策略一、執行措施(二)之111及112年度績效目標之一為完成專案稽核90案及95案,惟廉政署111及112年度督同各政風機構辦理專案稽核之實際辦理情形,分別高達141案及158案,超逾原訂基準甚多,113年度目標值雖賡續提升至105案,似仍顯保守,難以展現政府貫徹廉能精神之決心。
綜上,我國2023年「全球清廉印象指數」之成績及排名均較前一年度下降,且與部分東亞國家相較偏弱,允宜針對弱項指標加以檢討改善,並依據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施行法第4條規定,持續檢討精進各項反貪腐工作,提升我國各項廉能指標之競爭力;又我國將「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納入「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管考,嗣預計於113年12月提出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期中進度,宜就前揭管考項目彙整辦理成果,俾供後續安排專家學者及NGO團體進行審查,持續自主踐行「聯合國反貪腐公約」,並達成與國際廉政趨勢接軌之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