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正署114年度於「矯正業務」業務(工作)計畫項下之「辦理矯正、醫療及訓練業務」分支計畫,新增「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科技安全網建置計畫」(下稱「矯正機關科技安全網建置計畫」),計畫期程為113至118年度,113年為前置作業階段,114年編列第1年經費3億5,994萬4千元,均屬「設備及投資」預算,預定辦理各矯正機關監視系統數位化建置作業。經查:
(一)「矯正機關科技安全網建置計畫」之預期目標係完成各矯正機關之基礎網路建設及監控系統數位化,至於人臉辨識等擴充功能容待後續評估
我國多數矯正機關雖早已引入監控系統,惟因設置年代久遠,面臨基礎設施薄弱及相關設施數位化不足之困境,仍極度仰賴傳統類比監視系統,為善用新興數位科技,提升戒護安全,爰矯正署提出「矯正機關科技安全網建置計畫」,並於113年3月26日經行政院核定,總經費17億1,094萬2千元(詳表1),計畫期程為113年至118年,並分為2階段辦理,第1階段主要辦理各矯正機關科技設備建置作業,並架構科技安全網路,執行期程自113年至116年,並規劃「建構數位基礎監控環境」、「建構彈性擴充監控架構」、「建構自動化監控機制」及「建構數位化監控配套措施」等4項策略;第二階段則為整體矯正機關科技設備之後續維運作業,執行期程自116年至118年。其中「建構自動化監控機制」策略之預期效益雖提及開發智慧中央監控平台整合人臉辨識及電子圍籬等功能,惟洽據矯正署表示,人臉辨識、電子圍籬及門禁管制等擴充功能並未涵蓋於計畫範圍,僅預留未來導入應用之可能性,留待後續年度再予評估。是以,本計畫目標僅係完成建構網路數位建設、架構科技安全網路及提升矯正機關監控網路數位化。
表1 「矯正機關科技安全網建置計畫」辦理期程及經費預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計執行事項
預估經費
113
前置研商暨採購作業
-
114
雲林第二監獄等13所矯正機關硬體建置、網路及資訊安全費用
359,944
115
新竹監獄等13所矯正機關硬體建置、網路及資訊安全費用
402,469
116
臺南監獄等15所矯正機關硬體建置、網路及資訊安全費用
矯正署遠端監控中心硬體建置、網路及資訊安全費用
114年(含)以前完成建置機關之維運費用
440,310
196,205
55,956
117
115年(含)以前完成建置機關之維運費用
96,203
118
116年(含)以前完成建置機關之維運費用
159,855
總經費
1,710,942
資料來源:摘整自「矯正機關科技安全網建置計畫」。
(二)矯正署先前擇定部分矯正機關逐步推動智慧監控系統及智慧監獄相關建置計畫,然尚有未盡之處,後續建置作業宜留意系統相容性
矯正署自105年至108年間分別推動「矯正機關智慧監控系統建置及影像資料庫分析應用計畫」及「智慧監控系統建置計畫」,嗣於109年至111年間賡續推動「智慧監獄建置計畫」。然監察院於111年4月就前述各計畫提出相關調查報告,認有因預算遭大幅刪減以致未能達成原規劃之政策目標、7成餘矯正機關無法納入智慧監控系統,及建置系統無法達成預期效益等缺失;另審計部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亦再指出矯正機關智慧監控系統未能發揮預期效用。是以,矯正署經綜合審視前揭各項計畫執行經驗,及監察院調查報告建議,同時配合獄政管理實需,考量資源集中及有效運用等因素,爰研提「矯正機關科技安全網建置計畫」,期達成各矯正機關監視系統數位化及建構科技安全網路之目標。
依據「矯正機關科技安全網建置計畫」計畫書所載,執行範圍包括51所矯正機關,硬體建置階段之執行機關數合計為42所(含矯正署監控中心),主要係因八德外役監獄及彰化看守所等業已將監視系統數位化之建置納入遷建或新建工程範圍,另8所矯正機關則因機關規模較小,相關建置進度已完成或刻正辦理中。本計畫硬體建置階段經費雖未重複納入前述10所矯正機關,僅於第二階段共同編列後續維運之經常性費用,惟為使該10所矯正機關已完成或建置中之智慧監控系統持續發揮效用,後續仍宜留意與本計畫相關系統設備是否相容,以利資料串連及整合。
綜上,我國矯正機關戒護人力比約為1:10,戒護壓力沉重,依據109年1月15日修正之監獄行刑法第21條,已明定監獄得運用科技設備輔助,以加強戒護能力、彌補人力管控之不足及防止不法情事發生。鑒於先前擇定部分矯正機關逐步推動智慧監控系統及智慧監獄相關建置計畫,成效未臻完善,爰矯正署114年度新增辦理「矯正機關科技安全網建置計畫」,並編列設備及投資預算3.6億元,預計分年完成各矯正機關之監控系統及相關基礎設施之改善,因計畫實施範圍涉及眾多矯正機關,收容環境及原有系統設備落差極大,允宜妥為辦理事前評估作業,並落實各項資訊安全規範,俾如期如質完成監控網路數位化之建置目標,以利後續延伸推動相關獄政管理科技之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