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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發展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鑑於社宅藝享計畫之社會住宅陸續興建中,允宜視該計畫繳入文化發展基金數額及社會住宅完工進度,審慎規劃基金來源及用途,以維基金財務健全 日期:113年11月 報告名稱:文化發展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鑑於社宅藝享計畫之社會住宅陸續興建中,允宜視該計畫繳入文化發展基金數額及社會住宅完工進度,審慎規劃基金來源及用途,以維基金財務健全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方淑玄

文化發展基金114年度預算案基金來源編列「徵收及依法分配收入」2億7,000萬元,主要係依據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15條第1項及第3項、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第5條規定,編列中央機關(構)及其所屬單位經審議會審核同意免辦理公共藝術,或其辦理經費未達1%之餘款收入。經查:

(一)文化發展基金主要收入來源係設置公共藝術提撥收入,114年度預算案該項收入因社宅藝享計畫致大幅增加

文化發展基金114年度預算案基金來源編列「徵收及依法分配收入—依法分配收入—設置公共藝術提撥收入」2億7,000萬元,較113年度預算案數7,649萬5千元,增加1億9,350萬5千元,約增252.96%,主要係文化部與內政部合作「社宅藝享計畫」,預估有大額公共藝術免辦案繳入文化發展基金所致。詢據文化部表示,社宅藝享計畫係內政部監督之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以下簡稱住都中心)就其39案社會住宅申請公共藝術設置經費繳入文化發展基金,經文化部112年度第3次公共藝術審議會審議同意,自113年起每年撥付2億元,採5年期撥款方式,整體繳入文化發展基金之經費皆用於規劃、執行住都中心興建社會住宅案之公共藝術設置計畫。

(二)允宜視社宅藝享計畫繳入文化發展基金數額及社會住宅完工進度,審慎規劃基金來源及用途,以維基金財務健全

文化發展基金112年度預算「設置公共藝術提撥收入」編列2億5,000萬元,決算數為1億3,244萬5千元,達成率僅52.98%,主要係因公共藝術相關案件實際繳入狀態複雜,各機關因工程進度、規劃審議時程及公共藝術經費預算編列年度等因素,致繳入文化發展基金之時點難以完全掌控。

113年度預算案編列7,649萬5千元,迄8月底累計實際數3億7,472萬4千元,達成率489.87%,主要係前述「社宅藝享計畫」於113年度中撥入文化發展基金2億元,惟未及納編該基金113年度預算案之基金來源所致。

鑑於文化發展基金自112年成立迄今,其基金來源「設置公共藝術提撥收入」項下公共藝術免辦案等每年繳款情形變化甚鉅,且住都中心39案社會住宅尚陸續規劃及興建中,完工期程尚具不確定性,允宜視其完工進度,審慎規劃並滾動檢討相關基金用途,以免未來收不抵支,影響基金財務運作。

綜上,鑑於社宅藝享計畫之社會住宅尚陸續規劃及興建中,允宜視社宅藝享計畫繳入文化發展基金數額及社會住宅完工進度,審慎規劃並滾動檢討相關基金用途,以維基金財務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