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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五、113年度修正「藝文推廣廊道暨地面景觀設施整體規劃計畫」,總經費增至逾9億元,允宜強化管控執行進度,俾計畫如期如質完成 日期:113年11月 報告名稱: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五、113年度修正「藝文推廣廊道暨地面景觀設施整體規劃計畫」,總經費增至逾9億元,允宜強化管控執行進度,俾計畫如期如質完成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江穗美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14年度預算案編列文化部專案補助「兩廳院藝術力厚植計畫—藝文推廣廊道暨地面景觀設施整體規劃」 (下簡稱推廣廊道暨地面景觀計畫)資本支出2億2,680萬元。茲說明如下:

(一)廊道暨地面景觀計畫旨在提供觀賞者安全共融路徑及藝文推廣與排練空間

推廣廊道暨地面景觀計畫係為興建多功能捷運藝文推廣廊道及重整地面景觀設施,藉由連結捷運中正紀念堂站5號出口與兩廳院地下室之藝文推廣廊道空間,提供節目觀賞者前往兩廳院更安全、共融之路徑,並創造藝文生活推廣空間、服務區、多功能排練與附屬空間等。

(二)113年再度修正計畫,因營建物價波動及增加工程項目,致調增總經費達55.44%,並延長執行期間2年

1.據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說明略以,109至111年度累計已編列預算1,736萬6千元,均按預計進度執行,惟112年度預算5,653萬7千元,預計辦理開工及結構體工程施作,因工程發包流標2次,第3次公告始決標,且待辦理土地分割作業而尚未取得建造執照,致實際支用僅243萬9千元,執行未如預期。嗣於113年8月申報開工,預計11月進行連續壁導溝作業。

2.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推廣廊道暨地面景觀計畫原預計總經費4億678萬7千元,執行期間為109至114年度;嗣基於民眾意見及專家評估增加排練空間與設施,110年8月第1次修正計畫,總經費增為6億2,897萬5千元(含中央補助4億678萬7千元及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自籌2億2,218萬8千元);113年3月因近年營建物價巨幅波動之影響,以及古蹟修護必要與安全結構強化等特殊條件需求,致使古蹟、基礎工程與連續壁費用增加等諸多因素,爰第2次修正計畫,總經費再調增為9億7,767萬7千元(含中央補助6億1,737萬4千元及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自籌3億6,030萬3千元),增幅達55.44%,且執行期間由109至114年度展延至116年度。衡酌該計畫已修正2次,總經費由4億餘元增至9億餘元,並延長執行期程,允宜加強執行進度管控。

綜上,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辦理「兩廳院藝術力厚植計畫—藝文推廣廊道暨地面景觀設施整體規劃」,分別於110及113年修正計畫,總經費已由4億餘元增至9億餘元,執行期程延長2年,為免後續再因營建物價調漲或期程延長而增加經費,允宜加強計畫執行進度管控。

(分機:8653 江穗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