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14年度預算案「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編列1億8,200萬元,用以新增辦理「重建臺灣藝術史2.0社會發展計畫」,主要工作項目為國家美術館籌備處推動、建置與營運,及辦理常設、特展及展場空間優化,辦理補助支持地方美術館提升營運、進行地方美術史主題策展,補助多元觀點藝術研究及辦理臺灣前輩藝術家重要作品寄藏。茲說明如下:
(一)「重建臺灣藝術史2.0社會發展計畫」主要承繼第1階段成果與架構,並新增建築與歌仔戲等藝術創作,以及籌設近現代美術館
1.「重建臺灣藝術史2.0社會發展計畫」總經費21億3,594萬元,執行期間為114至117年度,由文化部本部、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國立臺灣博物館、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及國立臺灣文學館共同執行。該計畫係透過整備基礎史料蒐整、數位化、促進活化運用、辦理重要經典作品寄藏等,以提升研究、典藏能量,補強臺灣藝術史光譜各層面,期達成鞏固國家藝術資源體系之目標。
2.重建臺灣藝術史計畫第1階段經費係編列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至4期特別預算之「文化生活圈建設計畫」項下,執行期程為107至113年度,經費總計24.68億元,主要辦理臺灣藝術史重要藝術品、文獻檔案及史料之購藏、調查、研究分析、相關推廣展演活動。114年度新增辦理之「重建臺灣藝術史2.0社會發展計畫」除承繼第1階段執行成果,維持包括美術、音樂、文學等架構,以現代科技保存臺灣藝術史料,並加強推廣以擴散效益,另新增納入作為生活容器之建築,以及常民文化代表中之歌仔戲等藝術創作,並籌設臺南國家美術館。
(二)近現代美術館經費俟陳報籌設計畫後另行核配
依行政院113年9月2日函覆文化部略以,原則同意照該部113年6月17日函送國發會之「重建臺灣藝術史2.0社會發展計畫」執行,並於不超過14億元額度範圍內辦理,近現代美術館經費則俟陳報籌設計畫後另行核配;另該部亦於同年9月10日函報行政院審查籌設資料,申請成立籌備處,以辦理臺南國家美術館設立事宜。
(三)「重建臺灣藝術史2.0計畫」對籌設國家級近現代美術館僅簡略敘述,有關基地環境、空間規劃、經濟效益評估及財務計畫、風險管理等具體規劃與評估均闕如
按文化部114年度預算案編列辦理「重建臺灣藝術史2.0社會發展計畫」,其中8,000萬元為國家美術館籌備處推動、建置及營運,並規劃常設及特展,展場空間優化等所需經費,惟:
1.按「重建臺灣藝術史2.0計畫」就國家級現代美術館之籌設,僅簡略敘述學術界及藝術家家屬長期倡議政府成立近現代美術館以解決現有場館展陳能量不足及作品保存問題,而為落實重建臺灣藝術史之主軸精神及執行成果,應積極設立斷代、分期專責美術館,並將設立國家近現代美術館列為計畫質化指標之一等語,然有關近現代美術館設置地點、基地環境、空間規劃、經濟效益評估及財務計畫、風險管理等具體規劃與評估均闕如。
2.詢據文化部說明略以:
(1)目前國立臺灣美術館為臺灣美術唯一國家級專責單位,專注臺灣現、當代美術之典藏、研究、展覽及教育推廣,收藏展品已達2萬餘件,所面臨挑戰在於藏品研究、展示之能量與成果提升,惟包含不同主題、類別媒材與型態之創作展覽檔期已排至3年後,顯然針對臺灣藝術發展重要階段─近現代藝術家之研究與展示,已難符合各界期待,爰籌設國家級之近現代美術館,以聚焦臺灣近現代藝術史研究、典藏及展示推廣工作,有系統地展現臺灣近現代藝術發展脈絡。
(2)該部預計以臺南市美術館二館為基地,籌設臺南國家美術館,並已於113年8月獲臺南市政府同意無償撥用,刻與該市府討論撥用標的及範圍,預定移撥作業完成前,以共同使用辦公空間為原則,暫估過渡期為2年。114年度國美館籌備處將進駐該館,並與臺南市美術館合作,營運及展覽費用係參考臺南市美術館近年預、決算編列。
3.揆諸前述,文化部114年度預算案辦理「重建臺灣藝術史2.0社會發展計畫」編列籌設臺南國家美術館經費,然該計畫就相關環境空間規劃、經濟效益評估、財務與營運計畫、風險管理等具體規劃與評估闕如,仍待積極具體規劃與評估,妥研籌設計畫,並完備核定程序。
綜上,文化部114年度預算案新增「重建臺灣藝術史2.0社會發展計畫」,主要承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至4期特別預算「文化生活圈建設計畫」執行之第1階段成果與架構,並新增建築與歌仔戲等藝術創作,以及籌設近現代美術館–臺南國家美術館,惟行政院113年9月2日函示近現代美術館經費俟陳報籌設計畫後另行核配,且「重建臺灣藝術史2.0社會發展計畫」對該美術館相關環境空間規劃、經濟效益評估、財務與營運計畫、風險管理等具體規劃與評估闕如,允宜積極妥研該國家級美術館具體規劃評估經濟效益及財務營運計畫,完備籌設計畫及核定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