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14年度預算案於「綜合規劃業務」、「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業務」、「國家兒童未來館籌備業務」、「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展與輔導」、「國家漫畫博物館籌備業務」「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交響樂團業務」及「文化交流業務」及「蒙藏文化中心業務」科目編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下稱媒宣費)5,943萬6千元,較113年度預算4,222萬元,增加1,721萬6千元,增幅40.78%(詳表1),茲說明如下:
表1 文化部113及114年度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工作計畫
113年度
預算數
114年度
預算案數
增減金額
增減幅
綜合規劃業務
2,630
2,630
0
0.00
文化資源業務推動與輔導
167
1,058
891
533.53
國家鐵道博物館籌備業務
487
974
487
100.00
國家兒童未來館籌備業務
0
200
200
-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
8,700
10,850
2,150
24.71
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
12,000
11,200
(800)
(6.67)
人文文學及出版業務推展與輔導
6,725
4,407
(2,318)
(34.47)
國家漫畫博物館籌備業務
0
2,000
2,000
-
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
930
930
0
0.00
交響樂團業務
1,680
1,680
0
0.00
文化交流業務
8,187
22,187
14,000
171.00
蒙藏文化中心業務
714
1,320
606
84.87
合計
42,220
59,436
17,216
40.78
資料來源:整理自文化部預算書。
(一)111至114年度媒宣費預算逐年遞增
文化部111年度公務預算媒宣費3,603萬9千元,逐年遞增至114年度5,943萬6千元,增幅達64.92%;倘加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編列之媒宣費,114年度較111年度增加2,909萬7千元,增幅達80.74%(詳表2)。
表2 文化部111至114年度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11
年度(A)
112
年度
113
年度
114
年度(B)
C=B-A
C/Ax100%
合計數(1+2)
36,039
54,120
53,870
65,136
29,097
80.74
公務預算(1)
36,039
40,970
42,220
59,436
23,397
64.92
特別預算合計(2)
-
13,150
12,650
5,700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
-
-
1,000
-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
-
-
-
0
--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
-
13,150
11,650
5,700
說 明:114年度公務預算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5期特別預算為預算案數,其餘預算均為法定預算數。
資料來源:整理自文化部提供資料及預算書。
(二)114年度預算案媒宣費增加主因,係預計參與2025大阪世界博覽會,並長達10個月之整體行銷臺灣文化軟實力宣導活動
1.文化部114年度公務預算案媒宣費較113年度增加1,721萬6千元,詢據該部說明略以,主要係「文化交流業務-以文化內容為外交軟實力推動計畫」項下114年度預計以「國際大型展會」模式推動臺灣站上國際舞臺之媒宣費2,000萬元,較113年度增加1,400萬元,其增加原因為114年度預計參與「2025大阪世界博覽會」,規劃透過演出活動、常設靜態展、周邊活動、市集及品牌合作等方式,以「文化科技」為軸線,涵蓋各文化藝術領域,整體行銷臺灣文化軟實力,而為達成對國際有效傳遞之目標,配合該博覽會期,預計活動宣導期間為114年1至10月,相較113年該部參與巴黎文化奧運期間之2星期,114年宣導期間長達10個月,致媒宣費增加。
2.按114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二(三)規定,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爰媒宣費支出亦應力求節約;文化部111至114年度預算媒宣費逐年遞增,114年度預算案媒宣費較113年度增幅達40.78%,允宜本節約原則審慎使用管理。
(三)113年度「以文化內容為外交軟實力推動計畫」之媒體宣導,以新聞報導數及網路新聞點擊率為效益指標,恐難客觀反映向國際行銷台灣之效果
1.按「行政院管制計畫評核作業手冊」參、二、(一)第3段規定,各機關訂定年度目標時應落實結果導向,設計能具體呈現計畫執行成果之目標名稱及具挑戰性與明確性之目標值。是以,各機關辦理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允應訂有具體效益或績效之評核指標,以衡量宣導成效。
2.該部113年度「以文化內容為外交軟實力推動計畫」媒宣費用以巴黎文化奧運媒體行銷,刊登或託播於國內外媒體,所訂效益或績效目標為「達成至少25式電視新聞報導、50萬次網路新聞點擊、平面媒體報導以及國際媒體刋登等」(詳表3),恐難客觀反映向國際行銷台灣之效果。據此,114年度賡續辦理行銷台灣文化軟實力之宣導,允宜妥訂客觀評核指標,以達成宣導目的。
表3 文化部113年度「以文化內容為外交軟實力推動計畫」媒宣費執行概況表
宣導項目
媒體
類型
宣導期程
刊登或託播對象
預期效益
(或績效指標)
實際效益
(或績效指標)
巴黎文化奧運媒體行銷
平面媒體、網路媒體及電視媒體
113.06.26-113.09.30
三立、民視、年代、壹電視、鏡電視、自由、聯合、歐洲新聞聯稿,英、法、義、西、德文媒體。
增進國內外民眾了解文化奧運活動資訊、達成至少25式電視新聞報導、50萬次網路新聞點擊、平面媒體報導以及國際媒體刋登等。
相關擴散成果尚待最終統計
網路媒體
113.06.26-113.09.30
電子媒體:中時新聞網、ETtoday社群媒體:文化部臉書及Instagram
拍攝製作文化奧運內容,提供文化部網路平台擴散。
相關擴散成果尚待最終統計。
資料來源:文化部提供。
綜上,文化部111至114年度媒宣費預算逐年遞增,且114年度預算案較113年度增幅高達40.78%,允宜本節約原則審慎使用管理,並研訂妥適評核指標以達成政策及業務宣導目的,並回饋作為後續提升宣導效益之參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