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14年度預算案「藝術業務推展與輔導-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營運與發展」編列2億2,680萬元,用以續辦「兩廳院藝術力厚植計畫—藝文推廣廊道暨地面景觀設施整體規劃」。茲說明如下:
(一)112年度因2度流標及辦理土地分割作業,致開工及施作後延至113年度辦理,有待強化進度控管
1.「兩廳院藝術力厚植計畫—藝文推廣廊道暨地面景觀設施整體規劃」(下簡稱兩廳院推廣廊道暨地面景觀計畫)係為興建多功能捷運藝文推廣廊道及重整地面景觀設施,藉由連結臺北中正紀念堂站捷運5號出口與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下稱國表藝中心)兩廳院地下室之藝文推廣廊道空間,縫合兩廳院室內外空間,落實文化平權於環境設計,提供節目觀賞者前往兩廳院更安全、共融之路徑,並創造藝文生活推廣空間、服務區、多功能排練與附屬空間等。
2.據文化部提供資料略以,109至111年度累計已編列預算1,736萬6千元,均按預計進度執行,惟112年度預算5,653萬7千元,預計辦理開工及結構體工程施作,因工程發包流標2次,第3次公告始決標,且因辦理土地分割作業而影響取得建造執照時間,致實際支用僅243萬9千元,執行未如預期。嗣已於113年8月申報開工,預計11月進行連續壁導溝作業。
(二)109至113年度已2度修正計畫,總經費由4億餘元增至9億餘元,並延長執行期程
兩廳院推廣廊道暨地面景觀計畫110年8月基於民眾意見及專家評估增加排練空間與設施而第1次修正計畫,總經費由4億678萬7千元,增為6億2,897萬5千元(含中央補助4億678萬7千元及國表藝中心自籌2億2,218萬8千元)。嗣因近年營建物價巨幅波動之影響,以及古蹟修護必要與安全結構強化等特殊條件需求,致使古蹟、臨房、基礎工程與連續壁費用增加等因素,於113年3月第2次修正計畫,總經費調增為9億7,767萬7千元(含中央補助6億1,737萬4千元及國表藝中心自籌3億6,030萬3千元),執行期間由109至114年度展延為116年度。衡酌該計畫修正2次均增加經費,為免後續再因營建物價調漲或期程延長而增加經費,允宜加強監督計畫之執行及管控。
綜上,文化部114年度預算案續編經費辦理「兩廳院藝術力厚植計畫—藝文推廣廊道暨地面景觀設施整體規劃」,因營建物價上漲與安全結構強化等需求增加工程設施,於113年3月第2次修正計畫而再度調增經費,允宜加強監督計畫之執行及管控,避免後續再因營建物價調漲或期程延長而增加經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