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14年度預算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藝文消費促進推展」續編19億5,000萬元,用以辦理發放文化成年禮金、產業消費點推廣加碼及媒合民間資源挹注等相關工作,其中文化禮金之發放對象由16至22歲青年,再擴大為13至22歲青年。茲說明如下:
(一)112及113年度開放領取之文化禮金,迄113年6月底未領取比率各為11.23%及21.45%,有待檢討未領取原因並研謀改進
1.文化部112年度預算編列1億9,980萬元推行鼓勵藝文消費常態化方案,規劃發放18歲青年(民國94年出生)1,200點成年禮金;嗣於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下稱疫後特別預算)將成年禮金發放對象擴及19至21歲之青年。前開文化成年禮金自112年6月6日開放領取,實際符合資格可領取人數98.5萬人,其中迄領取及使用期限113年6月30日止尚未領取人數11.1萬人,占比11.27%(詳表1),有待檢討未領取原因,俾供後續年度執行參據。
2.該部113年度預算編列19億9,980萬元續辦推行藝文消費促進推展方案,將文化禮金發放對象再擴大為16至22歲青年,迄113年7月底止累計執行數(實現數)14億5,499萬8千元,占累計分配數14億9,155萬元之97.55%。113年度文化禮金自113年1月20日開放領取,實際符合資格可領取人數150.1萬人,迄113年6月30日尚有32.2萬人未領取,占比21.45%(詳表1),允宜積極研謀提升領取率,俾於113年底屆期前領用。
表1 112及113年度文化成年禮金領用概況表
項目
文化部112年度預算
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
文化部113年度預算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年度
每份金額(元)
1,200
-
1,200
年齡
民國9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民國90年9月1日至93年12月31日出生
-
民國91年1月1日至97年12月31日出生
使用期限
113年6月30日
-
113年12月31日
開放領取日期
112年6月6日
-
113年1月20日
領取期限
113年6月30日
-
113年12月31日
實際符合資格可領取人數(A)
98.5萬人
-
150.1萬人
迄113年6月30日實際領取人數
87.4萬人
-
118.3萬人
迄113年6月30日未領取人數(B)
11.1萬人
-
32.2萬人
未領取人數占比(B/A)
11.27%
-
21.45%
資料來源:文化部提供。
(二)文化成年禮金消費產業類別首位占比由6成降至近5成,仍待持續引導青年多元文化消費體驗
1.文化部推動文化成年禮金係緣於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編列辦理藝文振興而推出「藝FUN」券,透過發給600元讓民眾自選參與藝文活動之方式,並參考法國及義大利政府鼓勵青年文化消費措施。依本院審議文化部112年度預算決議(八十)略以,藝FUN券之消費類別顯有過度集中之傾向,文化部提出文化禮金之政策,係使藝 FUN券常態化,然藝FUN券具體成效之困境,於常態化後,仍有待解決,允宜深入瞭解各文化產業特性及消費習慣,提出更妥善之政策。
2.按110年度藝FUN券消費類別居首位為書店及出版業,占比高達60.32%,電影院類占比19.24%,其餘5類別均未及10%,消費類別顯過於集中。文化部透過鼓勵、推出加碼或折扣優惠及共同行銷等措施,112年度及113年迄6月底已各有3及4個消費類別占比超逾10%,惟居首位之書店及出版業消費占比雖已下滑,惟仍近5成(詳表2),仍有待續謀善策以引導青年參與多元藝文活動。
表2 藝FUN券及文化成年禮金消費類別占比概要表
110年藝FUN券
112年文化成年禮金
113年文化成年禮金
(迄113年6月底止)
書店及出版業(60.32%)
電影院類(19.24%)
表演藝術(8.31%)
唱片行及樂器行類(4.59%)
博物館類(2.93%)
文資保存與社區營造類(2.45%)
視覺藝術與工藝設計類(2.16%)
書店及出版業(48.42%)
表演藝術及文化體驗(17.32%)
文創工藝(13.91%)
電影院(8.63%)
流行音樂(8.08%)
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2.21%)
文資保存與社區營造場域(1.43%)
書店及出版業(47.62%)
表演藝術及文化體驗(18.20%)
文創工藝(17.4%)
流行音樂(11.17%)
電影院(3.66%)
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1.20%)
文資保存與社區營造場域(0.75%)
資料來源:文化部提供。
(三)文化部網路巡檢發現文化成年禮金疑似帳戶轉售及消費點違規情事,迄113年7月底仍有11案查證中,允宜儘速辦理
據審計部112年度審核報告指出,文化部透過文化禮金平臺進行網路巡檢,發現疑似帳戶轉售、收購個人帳號計605組,已鎖定帳戶並通知重新認證身分;另疑似違規藝文消費點計29家,經暫時停止適用資格及撥款,迄113年4月1日仍處查證階段。詢據文化部說明查處情形略以,已陸續執行裝置綁定、電信驗證、禁止截圖或錄影付款等相關防弊機制;至疑似違規消費點,其中3案經查無重大違規情形,1案疑涉詐欺罪之消費點已移由高雄地院審理,14案涉重大違規消費點業經廢止適用資格,而迄113年7月底尚有11案查證中。允宜儘速查證,並積極辦理網路巡檢違規情形。
綜上,文化部為培養藝文消費人口,協助藝文產業發展,114年度賡續編列推動藝文消費及體驗點數機制,惟112及113年度開放領取之文化禮金,迄113年6月底未領取比率不低,各為1成餘及2成餘,且消費產業類別首位占比仍高達近5成,允宜續謀善策以提升領用率及引導青年參與多元藝文活動。另文化部網路巡檢發現文化成年禮金疑似帳戶轉售及消費點違規情事,迄113年7月底仍有11案待查證,允宜加速辦理,並積極巡檢網路違規情形,以維護文化幣交易秩序,守護青年文化參與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