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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11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一六、「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典藏專業設施改善及博物館建置計畫」執行進度落後,允宜加強控管進度並儘速完成計畫修正,俾完善文物保存環境 日期:113年11月 報告名稱:文化部11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六、「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典藏專業設施改善及博物館建置計畫」執行進度落後,允宜加強控管進度並儘速完成計畫修正,俾完善文物保存環境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江穗美

文化部114年度預算案「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籌建影視聽中心二期場館」編列6,000萬元,用以續辦「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典藏專業設施改善及博物館建置計畫」,主要工作內容為協助行政法人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下稱影視聽中心)配合建置計畫辦理相關配套工作與藏品檔案設備搬遷前置作業,以及辦理典藏專業設施改善與博物館籌建工作等。茲說明如下:

(一)迄113年7月底預算執行率僅10.6%,允宜加強進度控管

1.影視聽中心第1期場館位於新莊副都心公兒基地,因受限土地使用條件,先行改善影視聽中心辦公及放映廳環境,而未規劃影片典藏庫房。現行國家電影文物存放於影視聽中心位於樹林工業區片庫,因未符合典藏片庫應有之要求,有建置專業典藏庫房之必要,復為使影視聽中心具備完整功能及空間,而有建置博物館設施之需求,爰於第1期場館鄰近土地建置第2期場館,並預計興建完竣後,由影視聽中心負責後續營運。該計畫總經費45億1,000萬元,辦理期程112至118年度,112及113年度已編列1億592萬元。

2.該計畫113年度可支用預算數9,592萬元,截至113年7月底,累計分配數為2,512萬8千元、累計執行數為266萬4千元,執行率僅10.6%。詢據文化部說明略以,主要係112年因招標策略由傳統標調整為統包,113年統包工程需求計畫書審議期程較長及影視聽中心所提補助計畫多次退返修正等因素,致113年整體執行進度未如預期,有待加強控管進度。

(二)因營建成本上漲而刻評估修正計畫,有待加速辦理,俾利改善影視文物保存環境

1.依國際典藏標準,電影片及其相關文物之保存環境,可分為涼藏、冷藏及凍藏。涼藏之溫度為攝氏12度,冷藏為攝氏4度,凍藏為攝氏負10度(相對濕度30%至50%),且不同文物之保存,均需依其材質給予不同溫溼度之保存環境。目前影視聽中心典藏之影視及廣播文物保存空間位於樹林工業區廠房,未符合前揭國際典藏標準,且周邊各式工廠林立,現行存放環境溫溼度及安全性皆不盡理想。

2.另據文化部說明略以,鑑於營建及人力成本上漲幅度大,刻正盤點整體經費及彙整招標預算書圖中,將評估修正計畫。為利建置計畫執行順遂,允宜積極盤點與評估,儘速完成計畫之修正,俾如期如質完成影視文化資產專業庫房之興建。

綜上,文化部114年度預算案編列經費續辦「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典藏專業設施改善及博物館建置計畫」,惟迄113年7月底計畫執行進度落後,刻正進行修正計畫相關盤點及評估,允宜加強控管進度,俾如期如質完成專業庫房之興建,完善珍貴影視文化資產之保存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