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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及實施平均地權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八、部分需用機關於111年度及113年前7個月底止,尚未辦理替代役備役演訓召集,且部分市縣召訓率偏低,允宜研謀改善 日期:113年11月 報告名稱:內政部及實施平均地權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內政部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劉雲霞

內政部114年度預算案於「役政業務-辦理替代役工作」項下編列辦理替代役備役役男召集、備役管理及教育訓練等相關業務,有關應召集役男薪給、主副食費及團體意外險等所需人事費2億2,180萬6千元,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替代役備役役男勤務編組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編管中心)兼職費、辦公事務用品費及應召集役男交通、演訓召集等業務費3億9,715萬8千元,以及編管中心所需設備費134萬5千元,合計6億2,030萬9千元。經查:

(一)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得視需要召集服勤

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9條第1項規定:「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應按其服役類別、專長、年齡、體位納入勤務編組,平時演訓、非常事變或戰時,得視需要召集服勤;…。」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第3條之1第1項規定:「為達成平時演訓、非常事變或戰時迅速召集備役役男服勤,有效運用備役役男人力,由內政部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共同實施備役役男勤務編組,…。」內政部為依上開規定有效運用備役役男人力,由中央及各地方政府共同設置編管中心,辦理備役役男召集等任務。

(二)部分機關111年度及113年(1至7月底止)均未申請辦理替代役備役演訓召集

依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演訓召集應於備役役男退役後8年內實施,每年並以1次為限。」,同辦法第7條第1項規定:「需用機關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實施演訓召集時,應於辦理召集前1年之9月底前向內政部提出申請。」據內政部統計,111年度至113年度截至7月底之需用機關均為17個,111年度及112年度列管退役後8年內備役役男人數分別為10萬2,221人及8萬9,685人,召集訓練人數分別為2,958人及6,505人,分別占列管退役後8年內備役役男人數2.89%及7.25%,其中原住民族委員會等11個機關111年度均未申請辦理演訓召集;113年截至7月底止,演訓召集訓練人數4,392人,占列管退役後8年內備役役男7萬9,628人之5.52%,雖已較111年度全年比率成長,惟尚有11個機關尚未申請辦理演訓召集(詳表1)。備役役男之定期召訓,係為因應平時演訓、非常事變或戰時之急迫需要,以達迅速召集備役役男服勤及有效運用備役役男人力之目的,惟部分替代役男需用機關111年度及113年前7個月期間尚未辦理演訓召集,恐不利達成救災、非常事變或戰時,迅速召集備役役男服勤之任務,允宜依規定辦理演訓召集。

(三)部分市縣召訓率偏低

內政部統計112年度市縣政府辦理演訓召集5,031人,各市縣辦理召訓人數介於1人至608人間,占各市縣政府列管退役後8年內備役役男人數之比率介於0.57%至8.86%之間;113年1至7月市縣政府代辦演訓召集4,353人,各市縣辦理召訓人數介於0人至1,343人間,占各市縣政府列管退役後8年內備役役男人數之比率介於0%至10.09%之間(詳表2),部分市縣召訓率偏低,如遇非常事變或戰時之急迫需要,恐有動員能力不足之虞,尚待督促需用機關落實依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規定,辦理演訓召集,儲備緊急應變及救災人力。

綜上,內政部114年度編列替代役備役役男召集、備役管理及教育訓練經費共6億2,030萬9千元,惟部分需用機關於111年度及113年前7個月尚未辦理替代役備役演訓召集,且部分市縣召訓率偏低,恐影響備役支援量能,允宜研謀改善。

表1 111、112年度及113年1-7月各需用機關辦理替代役備役演訓召集人數表 單位:人

機關名稱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1-7月

備役役男人數

召訓人數

備役役男人數

召訓人數

備役役男人數

召訓人

內政部

33,784

2,241

30,757

5,031

26,992

4,122

原住民族委員會

0

9

0

內政部消防署

19,041

330

17,761

413

16,704

83

內政部空中勤務隊

0

9

0

內政部警政署

13,519

220

10762

265

9,637

148

法務部調查局

17

20

20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0

15

0

內政部移民署

3,845

70

3,128

80

2,548

0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16,399

80

15,228

105

13,952

0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0

229

0

法務部矯正署

7,440

0

5,638

176

4,768

0

經濟部水利署

2,663

0

1,965

55

1,491

0

衛生福利部

1,911

0

1,586

33

1,348

0

外交部

1,175

0

1,010

6

871

10

僑務委員會

0

9

9

文化部

1,739

0

1,262

36

848

0

教育部體育署

705

0

588

14

469

0

合計

102,221

2,958

89,685

6,505

79,628

4,392

說  明:依替代役役男服役期滿後召集服勤實施辦法第3條第2項,演訓召集應於備役役男退役後8年內實施,爰「備役役男人數」欄位為退役8年內人數。

資料來源:內政部提供。

表2 各市縣112年度及113年截至7月底止,辦理演訓召集人數明細表 單位:人;%

各市縣

112年

113年1-7月

備役役男

人數

召訓

人數

召訓率

備役役男人數

召訓人數

召訓率

臺北市

18,111

579

3.20%

17,357

260

1.50%

新北市

25,750

415

1.61%

24,608

578

2.35%

桃園市

15,409

389

2.52%

14,889

400

2.69%

臺中市

20,139

608

3.02%

19,353

590

3.05%

臺南市

13,763

350

2.54%

13,304

1,343

10.09%

高雄市

16,398

513

3.13%

15,819

0

0.00%

宜蘭縣

2,416

124

5.13%

2,341

42

1.79%

新竹縣

5,503

96

1.74%

5,337

135

2.53%

苗栗縣

3,348

128

3.82%

3,221

56

1.74%

彰化縣

7,799

482

6.18%

7,625

382

5.01%

南投縣

2,872

151

5.26%

2,739

162

5.91%

雲林縣

4,067

154

3.79%

3,909

75

1.92%

嘉義縣

2,789

146

5.23%

2,705

46

1.70%

屏東縣

3,758

151

4.02%

3,605

62

1.72%

臺東縣

880

78

8.86%

817

0

0.00%

花蓮縣

1,398

98

7.01%

1,351

59

4.37%

澎湖縣

628

49

7.80%

606

0

0.00%

基隆市

2,106

97

4.61%

2,018

0

0.00%

新竹市

4,490

258

5.75%

4,474

32

0.72%

嘉義市

2,143

101

4.71%

2,065

98

4.75%

金門縣

1,130

63

5.58%

1,038

33

3.18%

連江縣

174

1

0.57%

162

0

0.00%

合計

155,071

5,031

3.24%

149,343

4,353

2.91%

說  明:「備役役男人數」為退役8年內人數。

資料來源:內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