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114年度罰金罰鍰收入編列3億8,355萬2千元,包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裁罰收入643萬元、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裁罰收入3億7,520萬2千元,以及違反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裁罰收入192萬元。經查:
(一)114年度罰金罰鍰收入增加,主要係提高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逾期停居留罰鍰金額所致
該署114年度罰金罰鍰收入,較113年度增加6,633萬8千元,增幅20.91%。該項收入係以外來人口逾期停居留者之罰鍰為主,因配合113年3月1日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施行,將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逾期停居留罰鍰金額由2千元至1萬元提高為1萬元至5萬元,另預估違規件數將因罰鍰提高產生之嚇阻作用而大幅減少(詳表1),推估得出114年度罰鍰收入3億8,355萬2千元。
表1 112年度至114年度罰鍰收入簡表 單位:件數;新臺幣千元
年度
件數
罰鍰收入
112年度決算
42,892
277,490
113年度預算
41,959
317,214
114年度預算案
13,096
383,552
資料來源:移民署。
(二)自112年2月1日起施行「內政部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計畫」
為降低失聯移工及其他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滯臺人數,行政院於111年5月20日核定「擴大查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專案實施計畫」,預計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緩解時,加強查察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含失聯移工)、非法雇主及非法仲介,期大幅降低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人數。後經行政院核定修正計畫名稱為「內政部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計畫」,調整計畫執行策略為柔性執法措施,以「擴大自行到案」為主軸,同步搭配國安機關例行「全國聯合查察」勤務,促使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主動出面到案,計畫實施期間為自112年2月1日至同年6月30日。
(三)雖擴大查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並提高罰鍰,仍未有效降低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人數
該擴大查處計畫於112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執行期間已查獲2萬1,932人(含失聯移工1萬4,004人),連同專案執行期滿後至113年7月底之查獲人數,112年2月至113年7月共計查獲6萬3,669人(含失聯移工3萬8,865人)(詳表2),惟112年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數及失聯移工仍分別增至13萬1,741人及8萬6,352人;另113年自3月1日起提高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逾期停居留之罰鍰金額,惟同年7月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數及失聯移工復分別增至13萬8,079人及8萬7,576人,並未有效抑制上開人數之攀升(詳表3)。
表2 112年2月至113年7月查獲人數表
期間
查處逾期停(居)留人數
112年2-6月
21,932人(含失聯移工14,004人)
112年7-12月
19,688人(含失聯移工11,570人)
113年1-7月
22,049人(含失聯移工13,291人)
112年2月至113年7月合計
63,669人(含失聯移工38,865人)
資料來源:移民署提供。
表3 108年底至113年7月底外來人口逾期停(居)留情形表
年度
108年
109年
110年
111年
112年
113年至
7月底
逾期居留人數(A)
50,702
58,033
60,486
84,121
89,039
90,569
逾期停留人數(B)
32,763
28,028
20,519
24,656
42,702
47,510
逾期外來人口數(C=A+B)
83,465
86,061
81,005
108,777
131,741
138,079
行蹤不明外勞人數
48,491
52,199
55,805
80,331
86,352
87,576
說 明:上表逾期停(居)留人數係指截至該年(月)底止累計在臺已逾居(停)留許可期限且尚未出境人數。詢據移民署說明,上開外來人口未返國原因主要包括:勞動條件不佳致失聯、市場缺工需求致留臺非法工作情形增加,以及滯臺探親人數成長等。
資料來源:移民署提供。
綜上,近年在臺失聯移工人數暴增,移民署實施「內政部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計畫」並提高逾期停居留罰鍰後,截至113年7月底雖已查獲6萬3,669人,惟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仍呈增加之勢,移民署允宜深入了解上開措施成效欠彰原因並研謀改善,俾強化國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