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114年度預算案「刑事警察業務」項下推動「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以下簡稱打詐綱領)9億1,305萬6千元,較113年度1億6,885萬4千元增加7億4,420萬2千元,增幅440.74%,主要係165反詐騙專線、全般刑案、暑期青少年預防犯罪及辦理民眾識別詐騙與提升反詐騙意識等宣導經費增加2億1,956萬1千元,以及購建系統及情資分析軟硬體等經費4億2,955萬1千元(詳表1)。經查:
表1 警政署「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13年度及114年度經費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113年度預算
114年度預算案
增減數
推動跨境合作打擊詐欺及遴選外國執法人員來臺見習交流等經費
-
2,800
2,800
推動加入國際執法組織文宣製作費
-
1,000
1,000
偵破特殊、重大及涉外刑案、檢肅非法槍彈、詐欺及治平對象等破案獎勵金
-
78,694
78,694
165反詐騙專線、全般刑案、暑期青少年預防犯罪及辦理民眾識別詐騙與提升反詐騙意識等宣導經費
14,439
234,000
219,561
民眾提供犯罪線索協助破案及防制詐欺犯罪民眾攔阻等獎勵金
-
56,108
56,108
遠傳及亞太電信通訊監察系統整併所需專線傳輸費及維護費
-
39,301
39,301
網路封包側錄工具所需電信費
-
200
200
購置通訊監察幣流情資整合分析系統授權使用費
-
60,600
60,600
購置微型攝影機(含配件套件)500臺
-
4,300
4,300
購置虛擬貨幣情資分析工具冷錢包850個
-
5,872
5,872
購置數位鑑識破密儲存硬碟90組
-
630
630
建置車輛可疑使用者徵候註記資料庫200萬元、通訊監察幣流情資整合分析系統及設備1,940萬元、智慧統合預防詐騙偵查系統(第1期)8,600萬元、遠傳及亞太電信通訊監察系統整併1億6,769萬9千元、購置虛擬貨幣情資分析工具授權使用費9,684萬元、數位鑑識破密軟體12套4,617萬元及工作站45組720萬元、網路封包側錄工具便攜型5套80萬元及離線式5套100萬元、無線電接收機及可攜式電波定向接收設備1組244萬2千元
-
429,551
429,551
購置車載式5G行動通訊偵蒐系統1套1億800萬元(含系統裝載車1輛320萬元)、背負式5G行動通訊偵蒐系統1套3,900萬元及數位蒐證與資料分析軟硬體設備等經費741萬5千元
154,415
-
-154,415
合計
168,854
913,056
744,202
資料來源:警政署提供。
(一)112年詐欺案件發生數增至5年來最高,且破獲率均連續2年下降,允宜善用打詐軟硬體經費攔阻詐騙犯罪
據打詐綱領分析,詐欺案件暴增及犯罪手法翻新成因,緣於109年起COVID-19疫情期間居家辦公、網購等宅經濟興起,嫌犯利用簡訊、電子郵件、投資詐騙網站等方式進行詐騙,爰詐欺案件逐年呈現增長情勢。揆諸近5年(108至112年)詐欺案件發生數,以112年3萬7,823件最高,甚高於打詐綱領推動前(110年)之2萬4,724件,近5年(108至112年)詐欺案件破獲率,亦自110年99.03%逐年降至111年97.32%及112年95.13%(詳表2)。由上可知,政府雖自111年6月開始推動打詐綱領相關措施,惟詐欺案件發生數仍持續攀升,破獲率不增反降,且詐欺案件發生數為近5年來最高,破獲率則為近4年來最不理想。該署114年度增加預防詐騙系統及情資分析工具等軟硬體經費合計4億2,955萬1千元,包括建置車輛可疑使用者徵候註記資料庫200萬元、通訊監察幣流情資整合分析系統及設備1,940萬元、智慧統合預防詐騙偵查系統8,600萬元、遠傳及亞太電信通訊監察系統整併1億6,769萬9千元、購置虛擬貨幣情資分析工具授權使用費9,684萬元、數位鑑識破密軟體4,617萬元及工作站720萬元、網路封包側錄工具便攜型80萬元及離線式100萬元,以及無線電接收機及可攜式電波定向接收設備244萬2千元等(詳表1),允宜善用上開軟硬體及新型偵查工具切實攔阻詐欺犯罪,以發揮經費支用效益。
表2 108年至112年詐欺案件發生數及破獲率表 單位:件;%
案類別
108年
109年
110年
111年
112年
全般
詐欺
發生數
23,647
23,054
24,724
29,509
37,823
破獲率
92.76
98.23
99.03
97.32
95.13
說 明:破獲數含破積案,故破獲率可能大於100%。
資料來源:警政署提供。
(二)114年度增編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2億1,956萬1千元,允宜妥為揭露,並提高打詐成效
警政署114年度「刑事警察業務」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編列2億3,197萬3千元,其中辦理165反詐騙專線、全般刑案、暑期青少年預防犯罪及辦理民眾識別詐騙與提升反詐騙意識相關媒體宣導製作、託播及刊登等經費(以下簡稱打詐宣導經費)2億3,024萬3千元,較113年度1,068萬2千元增編2億1,956萬1千元,增幅高達20.55倍。據該署表示,主要係考量中高齡族群所仰賴獲得資訊之電視媒介,評估反詐欺廣告宣導項目拍攝影片與實體宣導等方式較精準;另為有效抗衡數位犯罪並抑止造成財產損失甚鉅之網路詐欺犯罪,爰提升網路宣導並新增電視節目宣導經費,以快速更新資訊及運用通路進行大量投放之方式,令民眾迅速觸及防詐資訊與知悉最新犯罪手法,提升民眾防詐意識並減少財產損失。
惟查該署114年度「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彙計表」關於打詐宣導經費之預計執行內容,與113年度完全相同,並未因應經費多寡及增幅,調整詳加揭露細部計畫及預期績效之表達方式;查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14年度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14點規定:「各機關依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規定,編列預算於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含社群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於單位概(預)算書之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妥適表達經費編列情形,以及納入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彙計表,詳列預算金額及預計執行內容,並歸屬適當第三級用途別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專屬科目。…。」允宜依上開規定,詳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預計執行內容及各項目預算金額,並積極辦理相關防詐反詐措施,妥為製作素材及宣導,並適時檢討各項宣導措施之防阻詐騙成果,俾增進公帑之有效運用。
綜上,政府近年辦理「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等政策以防制詐欺等治安問題,惟110至112年度詐欺案發生數連續3年攀升,同期間破案率卻連續下降;警政署114年度打詐綱領經費增幅達4.4倍,允宜善用各項打詐軟硬體攔阻犯罪;另114年度打詐宣導經費增幅20.55倍,允宜妥為揭露辦理事項並檢視打詐成效,研謀有效之教育宣導方式,俾杜絕詐騙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