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基金114年度預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項下,賡續編列「高速公路後續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工程」39億4,000萬元,占計畫投資總額498億6,250萬元之7.90%,105至113年度已編列295億3,934萬1千元,以後年度預計編列163億8,315萬9千元,主要係完成高速公路橋梁耐震補強,全面提升耐震能力,以風險管理之理念達到安全與經濟雙贏,俾建構臺灣完整且高效率之地震救災緊急道路系統。經查:
(一)國道橋梁耐震補強工程推動進程
臺灣位處地震頻繁高風險區域,且有多處斷層;再加上全球暖化,氣候變遷所帶來颱風、豪雨、坡地崩塌及土石流等天然災害層出不窮,高公局自93年度起,著手對921地震當時國道已完工通車之新舊橋梁結構物,不符合最新耐震設計規範之橋梁,辦理耐震補強計畫,逐年進行國道橋梁耐震補強工程。迄113年度累計預算數高達463億3,310萬元,包括「國道高速公路橋樑耐震補強工程」(以下簡稱第1期計畫),於6年多完成國道1號353座橋梁補強;「國道高速公路(通車路段)橋樑耐震補強工程第2期建設計畫」(以下簡稱第2期計畫),近6年間完成國道3號北部路段343座橋梁補強,以上2期計畫經過多次修正計畫後,近13年間,共完成696座橋梁補強工程;「高速公路後續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工程」(以下簡稱後續路段計畫),分3區段施行,預計完成1,182座橋梁補強,截至113年8月底止,已完成787座橋梁補強工程(詳表1),尚有395座橋梁未完成補強,允宜妥善規劃,積極辦理,以達成國家整體防災計畫之永續發展目標。
表1 93至117年度國道橋梁耐震補強工程各計畫辦理情形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總經費
期程
施行路段
施行/預期成效
國道高速公路橋樑耐震補強工程
7,990,000
93.01-99.04
國道1號
完成353座橋梁補強。
國道高速公路(通車路段)橋樑耐震補強工程第2期建設計畫
7,695,090
100.01-105.11
國道3號北部路段
完成343座橋梁補強。
高速公路後續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工程
49,862,500
105.01-117.09
區段1
國3(霧峰嘉義段)、其他路段鄰近斷層300m內橋梁。
完成293座橋梁補強。
區段2
國3甲、國3(基隆汐止、大甲烏日、白河九如段)、國4(清水豐原段)、國8、國10(高雄支線)。
預計完成462座橋梁補強,截至113年8月底止,已完成323座橋梁補強。
區段3
國3(南港連絡道、竹南大甲段)、國5(南港頭城段)、國6、國10(旗山支線)、國1(楊梅新竹段、銅鑼豐原段、王田大林段、新化安定段、岡山高雄段)、國1中沙大橋、國1石龜溪橋、國1土庫排水橋、國1圓山橋。
完成(預計)427座橋梁補強,截至113年8月底止,已完成171座橋梁補強。。
預計完成1,182座橋梁,截至113年8月底止,已完成787座橋梁補強工程。
說 明:教育部更新之《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已將「橋樑」統一改為「橋梁」,以提升標準化。
資料來源:高公局提供資料;本中心製表。
(二)前2期計畫均發生履約爭議,致預算執行未如預期,允宜引以為鑑妥善規劃積極辦理,以利後續路段工程順利完成
1.各計畫預算編列情形:第1、2期及後續路段計畫總經費分別為79.90億元、76.95億元及498.63億元,第3期由於期程較長及施作範圍較廣,因此較前期增加421.68億元,所需經費創新高(詳表2)。
2.各計畫預算執行情形:第1期計畫可用預算數為94億3,734萬元,執行數75億1,046萬8千元,執行率75.58%,惟尚有保留數9,072萬7千元,係因工程履約爭議待處理;第2期計畫可用預算數為73億5,641萬9千元,執行數64億7,100萬元,執行率87.96%,惟尚有工程履約爭議調解進行中,故申請保留3億6,455萬3千元,於以後年度繼續執行,導致第1及2期預算執行未如預期;後續路段計畫105至112年度可用預算累計數為257億9,634萬1千元,執行累計數256億1,084萬1千元,執行率99.28%,113年截至8月底預算分配數25億6,326萬2千元,執行數26億3,911萬4千元,分配預算執行率102.96%,惟占全年度預算執行率僅70.51%,允宜積極趕辦,以利工程順利完成(詳表2)。
表2 99至117年度各計畫辦理橋梁耐震補強工程預算編列及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期別
(年度/期程)
可用預算數/
經費需求數
可用預算執行概況
執行數
執行率
保留數
保留率
第1期
(93-99)
9,437,340
7,510,468
79.58%
90,727
0.96%
第2期
(100-105)
7,356,419
6,471,000
87.96%
364,553
4.96%
後續
路段
(105.01-
117.09)
105-112
25,796,341
25,610,841
99.28%
0
0
113
3,743,000
2,639,114
70.51%
-
-
114
3,940,000
-
115
5,137,546
116
3,040,950
117.09
8,204,663
說 明:1.第1期可用預算數及可用預算執行概況均為截至99年度累計數;該期累計預算數逾其投資總額,係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匡列工程經費100億元。
2.第2期可用預算數及可用預算執行概況均為截至105年度累計數。
3.後續路段105至112年度可用預算數為截至112年度累計數,同期間執行數為截至112年度累計數。
4.113年度原列預算數為51億1,000萬元,於112年11月30日經行政院核定同意先行辦理113年度預算13億6,700萬元,預算數調整為37億4,300萬元。113年度執行數為1至8月累計數,同期間分配數為25億6,326萬2千元。
資料來源:國道基金99、100、105、106及112年度分決算、114年度分預算案及高公局提供資料;本中心製表。
(三)為達預防性維護,允宜確實維護橋管系統資料之正確及完整性,以降低地震災損之風險,並提升橋梁安全性
橋梁全生命週期包含規劃、設計、施工及維護管理等階段,就各階段時間比例而言,維護管理期程占全生命週期之比例最長(約為88至92%),其重要性不容輕忽。因此,高公局轄管之橋梁,相關規劃設計、施工、檢測及品管等資料,皆應詳細記錄於國道橋梁管理系統(以下簡稱橋管系統),就耐震補強而言,透過橋管系統橋梁現況資料及所蒐集之竣工資料,進行耐震能力分析與評估,篩選後依排序進行耐震補強,以滿足橋梁耐震性能目標,故此橋梁資料於橋管系統登載之正確及完整性,對於橋梁維護管理成效影響甚鉅,允宜確實登載,並有效管理,以達到預防性維護,降低發生地震災損之風險。
綜上,國道基金114年度算案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項下,賡續編列「高速公路後續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工程」39億4,000萬元,為有效提升國道橋梁耐震能力,建構完整且高效率之地震救災緊急道路系統,允宜妥善規劃積極辦理,並確實維護橋管系統資料之正確及完整性,以達到預防性維護,降低發生地震災損之風險,達成國家整體防災計畫之永續發展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