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基金114年度於「業務費用-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項下編列「捐助、補助與獎助」經費編列27億8,700萬元,較113年度預算案增加6億8,700萬元,增幅32.71%,係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及原住民保留地造林貸款利息補貼等所需經費。經查:
(一)法定義務支出應優先編列預算辦理,若認有未合時宜或未具效益之支出,亦應完成修法程序後,始能不再編列,俾符依法行政原則
依「中央各主管機關編製114年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第5點規定略以,各機關編列歲入歲出概算時,應依行政院所定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審慎檢討辦理;又為促進資源有效運用及維持經常收支平衡,各機關並應切實在本年度歲出概算額度範圍內,通盤檢討辦理下列事項,其中各機關依法律義務所必須之重大支出,應予逐項檢討匡列,有未合時宜或未具效益之支出,應儘速研議修正相關法令,並完成修法程序;未有效控管主管法令之修訂,致再持續增加者,得由相對減列各機關基本運作需求或各項專案檢討計畫之額度予以挹注。爰法定義務支出應優先編列預算辦理,若認有未合時宜或未具效益之支出,亦應完成修法程序後,始能不再編列,俾符依法行政原則。
(二)「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之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
詢據原民會說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之預算編列標準略以,「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係針對土地受限制之禁伐區域內所有權人或合法使用權人予以編列,該會係以每年度7萬公頃估列,106年度起按每公頃3萬元編列21億元預算。參據原民基金近年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之預算及執行情形,自109年度起每年預算均編列21億元,預算執行率由109年度之88.64%逐年攀升至112年度之108.14%(詳表1)。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於113年6月24日修正公布,該條例第6條第1項規定略以,自114年起,禁伐補償金由每年每公頃3萬元提高至6萬元。114年度原民基金預算案編列27億8,700萬元辦理禁伐補償,惟較113年度預算案數21億元,僅增加6億8,700萬元,法定義務支出恐有未優先編足之情事。
表1 109至113年度8月底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之預算及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說明
執行落後原因
及改善措施
109
2,100,000
1,861,392
88.64%
109年度核定金額19億9,144萬3,756元,執行數為18億6,139萬2,563元,撥付執行率為93.47%,原民會說明執行進度符合預期。
1.該會將持續督請地方政府積極宣導及詳實查核,以符合實際需求。
2.調整經費撥付方式及條件,以符合地方執行機關實際辦理業務情形。
110
2,100,000
1,965,019
93.57%
110年度核定金額20億4,138萬6,501元,已撥付19億6,501萬9,254元,撥付執行率為96.26%,原民會說明執行進度符合預期。
該會將持續督請地方執行機關辦理禁伐補償業務。
111
2,100,000
2,138,900
101.85%
111年度核定21億5,704萬92元(含檢測人力經費),已撥付21億3,890萬222元,預算執行率達99.16%。
該會將持續督請地方執行機關辦理禁伐補償業務。
112
2,100,000
2,270,966
108.14%
112年度核定22億7,149萬2,572元(含檢測人力經費及行政業務費),已撥付22億7,096萬6,285元,撥付執行率達99.9%,原民會說明執行進度符合預期。
該會將持續督請地方執行機關辦理禁伐補償業務。
113
2,100,000
780,700
37.18%
113年度核定24億597萬4,292元(含檢測人力經費及行政業務費),截至8月底止已撥付7,億8,070萬292元,另撥付分配數為7億8,000萬元,撥付執行率達100.01%,原民會說明執行進度符合預期,預計於10月底前撥付剩餘經費。
目前尚在檢測階段,爰各地方執行機關尚未覈實請領全數補償金,將持續督請地方執行機關盡速完成檢測作業並限期撥付補償金與全數申請族人。
說 明:109至112年度決算數係審定決算數、113年度為截至8月底實際數。
資料來源:原民會提供。
(三)「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之預算編列尚乏具體之單位成本及數量資料,原民會允宜說明其編列基準
依原民基金114年度預算案之5年來主要營運項目分析表,有關「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經費,歷年均無就單位、數量及單位成本(元)或平均利(費)率具體說明,114年度禁伐補償預算較113年度增加6億8,700萬元,無法瞭解每公頃補償之金額及數量,原民會允宜於預算書內說明其編列基準,俾利預算審議及外部監督。
綜上,原民基金於114年度預算案賡續編列27億8,700萬元辦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較113年度預算案數21億元,僅增加6億8,700萬元,法定義務支出恐有未優先編足之情事,另預算編列尚乏具體之單位成本及數量資料,原民會允宜於預算書內說明其編列基準,俾利預算審議及外部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