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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基金及保險業務發展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四、金融科技創新園區已推行多項措施以協助金融科技創新業者取得發展所需資源,惟其獲挹注資金情形與國際水準相比仍有待提升,允宜持續積極推動相關措施,俾促進我國金融科技之發展 日期:113年11月 報告名稱:金融監督管理基金及保險業務發展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金融監督管理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翁珮珊

金管基金114年度預算案「推動金融制度、新種金融商品之研究及發展計畫」項下分別編列捐助金融總會及補助高雄市政府辦理金融科技創新園區計畫(以下分別以「金融科技創新園區」及「高雄金融科技創新園區」計畫表達,以玆區別)經費各2,468萬元,共計4,936萬元。經查:

(一)金融科技創新園區已陸續推動多項措施以協助新創業者取得發展所需資源

參據「金融科技創新園區」第3期營運計畫所列第1至2期之執行成果,其中包括該園區透過數位沙盒及企業實驗室發表共創主題等方式以促成合作與商轉,並發展新創導師、監理沙盒配套輔導機制,及擴大監理門診等措施,協助新創團隊遵法與策略佈局,以加速進入市場(詳表1);復據金管會提供資料,為提供金融科技業者發展所需資源,「金融科技創新園區」第3期規劃串聯產創學研資源、建構更完整之金融科技生態體系、強化國際接軌力道等措施,「高雄金融科技創新園區」則規劃透過綠色金融新創育成輔導、綠色金融科技創新實證專案補助、辦理國內外交流與參展行銷活動等方式,以協助新創業者提高曝光及業務合作機會。

表1 「金融科技創新園區」執行成果概述

期別

執行期間

成果概述

第1期

107年4月至109年3月

輔導新創進入監理沙盒、獲取ISO27001認證、數位沙盒提供6大類別API並促成商轉落地、企業實驗室發表共創主題並促成合作與商轉、與國際夥伴簽定MOU/合作研究/發表參展建立國際鏈結。

第2期

109年4月至111年12月

發展新創導師輔導機制、擴大監理門診,發展監理沙盒配套輔導SOP、聯合自主實證、數位沙盒校園實證基地、國際金融科技座談以及台北金融科技獎等;園區團隊已有掛牌進入資本市場以及順利完成沙盒實驗者。

資料來源:金融科技創新園區第3期營運計畫提案計畫書,本中心彙製。

(二)審計部指出我國金融科技新創業者獲挹注資金情形相較於國際仍尚待提升

審計部於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略以,據國際投資分析機構CB Insights統計,截至2023年第1季,全球投資金融科技業(1,233件、155億美元)占整體創業投資(8,688件、720億美元)件數及金額比率分別為14.19%及21.53%,亞洲地區投資金融科技業(233件、18億美元)占整體創業投資(2,591件、124億美元)件數及金額比率分別為8.99%及14.52%,惟據台灣經濟研究院調查結果,同期間我國投資金融科技業件數及金額分別為6件及0.06億美元,占我國投資新創業件數105件及金額5.3億美元之5.71%及1.26%,顯示我國金融科技業獲挹注資金有待提升。

(三)為利我國金融科技之發展,允宜賡續積極協助新創業者取得相關資源

詢據金管會表示,已請金融科技創新園區彙整各部會及政府相關補助、輔導等資源,供金融科技業參考,另請其每年辦理新創發表活動,邀請創投、投資人、金融機構與跨域業者參與,並安排媒合商談會議及成立投資人聯誼會議,另金融科技創新園區業已訂定「金融科技業者申請上市上櫃補助作業要點」,預計將於113年底前發布,於114年正式運作;此外,金管會亦規劃「團體合作」策略,鼓勵業界成立金融科技合作聯盟及共同投資金融科技技術或研發事宜,以提升金融科技業之資金或業務合作機會,並發揮集體創新之效益。

綜上,金管會經年於金管基金編列補(捐)助經費以推動我國金融科技創新園區之發展,該園區業已陸續推行多項措施以協助金融科技業者獲得發展所需資源,惟審計部於112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我國金融科技新創業者獲挹注資金比率與國際相比仍有待提升,允宜持續積極推動並落實相關措施,俾利我國金融科技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