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發基金114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發展支出」9,000萬元,主要用於辦理補助保險調查統計、研究發展、諮詢及業務發展工作等。經查:
(一)我國預計於115年實施IFRS 17,其與現行相關規範存有相當差異
據金管會109年9月30日新聞稿,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於109年6月發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公報(IFRS 17)正式準則且訂於112年生效,而我國係以國際生效後加3年(即115年)實施。IFRS 17係規範保險合約之認列、衡量、表達與揭露,其對保險收入、保險合約負債等項目之衡量與現行作法存有相當差異,此外,對保險業者而言,保險合約負債之衡量需運用大量經驗統計資料並於資訊系統保留各期數據等,將大幅提高對精算資訊系統之依賴,相關經驗統計資料亦需時間累積,觀諸產、壽險業於108年至113年7月底間帳上所列保險負債,皆概呈增加,截至113年7月底止,保險業保險負債總計達29兆8,256.56億元(詳表1),金額甚鉅。
表1 保險業近年度保險負債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百萬元
時點
壽險業
產險業
總計
108年底
24,447,618
206,078
24,653,696
109年底
25,976,448
223,603
26,200,051
110年底
27,232,647
243,068
27,475,715
111年底
28,436,720
320,592
28,757,312
112年底
28,860,499
269,133
29,129,632
113年7月底
29,507,941
317,715
29,825,656
資料來源:113年7月保險市場重要指標,本中心彙製。
(二)金管會已執行多項措施以協助業者導入IFRS 17,允宜持續依規劃時程控管進度,並視業者評估結果適時溝通或提供必要協助,俾順利完成接軌工作
據金管會提供資料,為協助業者解決接軌IFRS 17各項實務問題,該會業於106年8月責成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邀集有關單位籌組專案平台,此外,該會為配合IFRS 17之實施,現已修正發布「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及「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等法規;據金管會提供有關保險業接軌工作之最新進度,目前業者均已完成接軌IFRS 17之系統建置,並於113年持續辦理帳務平行測試及系統功能精進,預計將於114年度完成開帳並同時辦理IFRS 4、IFRS 17雙軌帳務,允宜持續依規劃時程控管進度,督促業者逐步落實調整,持續精進,俾順利如期完成接軌工作。
綜上,IFRS 17與現行IFRS 4於保險合約之會計處理存有相當差異,且其涉及資訊系統修改及商品策略調整等工作,經洽金管會表示,目前保險業者均已完成接軌IFRS 17之系統建置並持續辦理平行測試及系統功能精進,允宜督促業者逐步落實調整,持續精進,俾如期接軌,降低衝擊。
(分機:8660翁珮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