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第二預備金編列80億元,係依預算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規定編列,由各機關於年度進行間,衡酌實際需要依預算法第70條規定申請動支。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之執行,雖符合動支要件,惟部分機關動支係因編列年度預算時未盡覈實估列所致,另有部分機關申請動支後又存有註銷數或賸餘數過多、保留數過鉅或保留比率過高及連續2年以上以相同事由動支第二預備金之情事。謹說明如下:
(一)部分機關動支係因編列年度預算時未盡覈實估列所致
計畫經費不敷,尚全非事前不可預測,如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因發放證券交易稅及期貨交易稅代徵獎金預算不敷而動支第二預備金917萬5千元,另該部國有財產署因繳納國有非公用土地地價稅所需經費不敷,爰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3,512萬4千元;衛生福利部配合中興新村整體規劃辦理辦公廳舍整修及搬遷而動支第二預備金2,740萬元,經查該案係經行政院於111年4月27日核定,卻未及納編於112年度預算。
(二)部分機關動支第二預備金後存有註銷數或賸餘數過多
計畫事前未能詳實估算,致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後,因無需全數執行而註銷或賸餘過多。如行政院為設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所需人員進用及業務推動等所需經費,原動支2,521萬7千元,嗣因該籌備處成立時程未如預期而註銷1,031萬9千元(註銷率40.92%);內政部(原役政署)為辦理替代役備役役男召集訓練實施方案-初級救護員繼續教育訓練動支第二預備金1,603萬1千元,惟賸餘數為723萬8千元(占其動支數45.15%);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為辦理大專院校學生從事旅宿業暑假職場體驗獎勵金所需經費,原動支第二預備金4,990萬元,嗣註銷4,274萬元(註銷率85.65%);法務部臺灣高等檢察署為辦理「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所需經費,原動支第二預備金8,647萬9千元,嗣依實際需用數額,註銷1,791萬8千元(註銷率20.72%)等。
(三)部分機關經費執行未如預期致保留數過鉅或保留比率過高
計畫執行情形欠佳,顯示其事前規劃及掌控能力容待改善,且行政院核准動支事前審查嚴謹度及各機關執行效率有待強化。如法務部調查局為辦理「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所需經費不敷,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1億9,284萬5千元,惟保留數為1億4,285萬元(占其動支數74.08%);文化部國立臺灣美術館為應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辦理全區建築立面整修工程所需經費,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5,583萬元,惟保留數為2,271萬1千元(占其動支數之40.68%),另該部國立臺灣文學館為辦理臺北分館公共服務設施工程所需經費,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2,825萬元,惟保留數2,752萬7千元(占其動支數之97.44%);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東南沙分署為辦理東光醫院整建工程所需經費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4,000萬元,惟保留數為3,955萬4千元(占其動支數98.89%)。
(四)連續2年以相同事由動支第二預備金: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原中央氣象局)辦理「七股氣象雷達遷移更新計畫」及「墾丁及花蓮氣象雷達更新計畫」所需經費不敷而動支第二預備金3,069萬2千元,惟「七股氣象雷達遷移更新計畫」存有111及112年度連續2年以相同事由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之情形;農業部(原農業委員會)補助農業發展基金辦理「產銷調節計畫」及「穩定肥料及相關資材供需計畫」所需經費不敷,共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14億6,801萬元,另該部農糧署辦理「溯源農產品驗證輔導及安全管理與行銷計畫」所需經費不敷而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3億2,033萬8千元,均有連續2年以相同事由動支之情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辦理退除役官兵退休給付所需經費不敷而動支第二預備金13億元,惟連續2年以相同事由動支,允宜加強覈實編列。
綜上,中央政府總預算112年度動支第二預備金,雖符合動支要件,惟部分機關存有預算編列未盡覈實、註銷數或賸餘數過多、保留數過鉅或保留比率過高及連續2年以相同事由動支第二預備金等情事,未恪遵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31點之規定辦理,允宜賡續落實改善。
(分機:8661 鄧凱文;8660 翁珮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