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貿基金114年度預算案「貿易推廣工作計畫」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編列4,315萬6千元,較113年度預算案4,317萬7千元,減少2萬1千元(減幅0.05%),其中包括:國內旅費37萬元、國外旅費4,120萬1千元、大陸地區旅費118萬元及其他旅運費40萬5千元。經查:
(一)依行政院相關規定,各基金編製年度派員出國或赴大陸地區計畫,人數、天數應力求精簡
1.依「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第3點規定略以,各基金應依下列原則,編製年度派員出國計畫:(1)確屬業務需要,且有助提升施政品質。(2)有益國家整體利益、外交工作及達成機關長遠目標。……(5)出國人數、天數應力求精簡。
2.另依「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派員赴大陸地區案件編審要點」第3點規定略以,各基金應依下列原則,編製年度派員赴大陸地區計畫:(1)確屬業務需要,且有實質效益。(2)有助於兩岸關係發展或增進人民利益。(3)推動交流工作所必需。(4)人數、天數應力求精簡。
(二)111年至113年8月底止,國外旅費執行率均未達5成,同期間大陸地區旅費甚未執行,派員出國或赴大陸地區計畫之規劃,未盡確實,允宜檢討改進
推貿基金111至114年度預算「貿易推廣工作計畫」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規劃分別辦理20至21項出國計畫及3項赴大陸地區計畫,惟111年至113年8月底止相關預算執行率核有偏低情事(詳表1):
1.國外旅費部分:預算(案)數由111年度之3,855萬4千元逐年概增至114年度之4,120萬1千元,惟111及112年度國外旅費執行數僅各為863萬9千元及2,017萬1千元,執行率均未達5成;且113年截至8月底止國外旅費執行數僅占該年度預算案數之16.83%,亦屬偏低。
2.大陸地區旅費部分:111至114年度預算(案)均編列118萬元,係規劃辦理赴大陸、港澳地區之協商及調查經貿活動、考察委辦補助計畫之拓銷活動與參加亞太經濟合作(APEC)國際會議,惟111年至113年8月底止均未執行。
表1 推貿基金111至114年度國外旅費及大陸地區旅費預算編列及執行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國外旅費
大陸地區旅費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111
38,554
8,639
22.41
1,180
-
-
112
40,401
20,171
49.93
1,180
-
-
113
41,201
6,936
16.83
1,180
-
-
114
41,201
1,180
說 明:113年決算數係截至8月底止執行數。
資料來源:推貿基金提供。
綜上,推貿基金114年度預算案「貿易推廣工作計畫」項下「服務費用-旅運費」編列4,315萬6千元,其中包括國外旅費4,120萬1千元及大陸地區旅費118萬元,惟111年至113年8月底止國外旅費執行率均未達5成,同期間大陸地區旅費甚未執行,派員出國或赴大陸地區計畫之規劃未盡確實,允宜檢討改進,並覈實估列預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