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公司114年度預算案「其他營業收入-投資性不動產收入」項下編列壽險投資性不動產收入4億1,961萬3千元,及「其他營業成本-投資性不動產費用」項下編列壽險投資性不動產費用1億5,021萬6千元。經查:
(一)中華郵政公司不動產投資以壽險業務為主
保險法第146條之2第1項規定:「保險業對不動產之投資,以所投資不動產即時利用並有收益者為限;其投資總額,除自用不動產外,不得超過其資金百分之三十。但購買自用不動產總額不得超過其業主權益之總額。」,又據中華郵政公司說明其投資性不動產係土地及房屋建築等財產,以專供出租或出售為主要目的,且自用比率低於5%者屬之;準此,該公司不動產投資以壽險業務為主,惟郵務及儲匯業務亦有出租商業用途供店舖、辦公室及停車場等使用。以中華郵政公司114度預算案為例,編列投資性不動產收入計4億5,200萬元,其中以壽險投資性不動產收入4億1,961萬3千元為主,占比達92.83%。
(二)111年起壽險投資不動產報酬率低於主管機關規範計算之合理投資報酬率
1.綜觀109年至113年7月中華郵政公司壽險投資性不動產執行情形(詳表1),投資筆數自12筆增為16筆,增加4筆(增幅33.33%),年化租金自3億3,535萬6千元減為3億3,327萬1千元,減少208萬5千元(減幅0.62%),致平均年化收益率自3.2%降為2.58%,減少0.62個百分點,概呈減少;復自111年起前揭壽險投資不動產報酬率介於2.4%至2.58%間,低於主管機關規範之合理投資報酬率介於2.72%至2.97%間。
2.洽據中華郵政公司表示,因對受疫情影響之不動產承租戶提供降低租金、緩繳等協助措施,且部分承租人受疫情及產業環境影響提前終止租約,致近年不動產收益率下降而未達目標,刻正強化招租作業賡續加強佈局良好投資標的以提升投資效益,又112年度低於主管機關規範計算之合理投資報酬率相關投資標的,迄113年7月底已持續改善中(詳表2)。
表1 中華郵政公司近年壽險投資性不動產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9年
110年
111年
112年
113年7月
不動產投資筆數
12
14
16
16
16
不動產年化租金A
335,356
309,904
310,172
318,845
333,271
不動產帳面價值B
10,474,730
11,025,913
12,948,966
13,200,571
12,910,052
平均年化收益率A/B
3.20
2.81
2.40
2.42
2.58
主管機關規範計算之合理投資報酬率
2.095
2.095
2.72
2.845
2.97
說 明:1.109年至112年為決算數,113年7月為執行數。
2.主管機關規範計算之合理投資報酬率,依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管理辦法第5條第3項規定略以,以基準利率(指中華郵政公司牌告2年期郵政定期儲金小額存款機動利率)加5碼計算。
資料來源:中華郵政公司提供。
表2 112年度低於主管機關規範計算之合理投資報酬率改善情形表
投資標的
年化收益率
主要原因
迄113年7月底改善情形
長虹新世紀企業總部(整棟)
2.175%
部分單位空置,招租中
年化收益率為2.181%,積極招租中
臺北科技城
0.096%
部分單位空置,招租中
年化收益率為1.670%,積極招租中
遠雄U-TOWNA棟6樓
0.510%
部分單位空置,招租中
年化收益率為0.877%,積極招租中
南港軟體園區1期D棟1樓
2.514%
因央行升息,購置時符合當時金管會要求年化收益率
年化收益率為2.517%
資料來源:中華郵政公司提供。
綜上,中華郵政公司不動產投資以壽險業務為主,占比逾9成,惟檢視111年起壽險投資不動產報酬率低於主管機關規範計算之合理投資報酬率,允宜賡續精進不動產管理,以提升經營績效。
(分機:1932 陳如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