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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三、收入來源仰賴政府益深,惟仍連年短絀,允宜積極拓展自籌財源及提升營運績效 日期:113年11月 報告名稱: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三、收入來源仰賴政府益深,惟仍連年短絀,允宜積極拓展自籌財源及提升營運績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江穗美

公視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案總收入42億5,411萬1千元、總支出44億6,933萬4千元、收支相抵後短絀2億1,522萬3千元。茲說明如下:

(一)公視經費來源除來自政府預算資源外,尚包括自籌財源

公視基金會係依公共電視法第2條第1項規定成立,依同法第28條規定略以,其經費來源包括文化發展基金之核撥、政府編列預算之捐贈與補助、基金運用之孳息、營運收入、投資他事業之收入、國內外公私機構、團體或個人之捐贈及其他收入。據此,公視基金會收入來源除來自政府預算資源外,尚包括自籌財源。

(二)收入來源仰賴政府益深,且連年短絀,有待提升營運績效

1.公視基金會110至112年度決算短絀介於1億2,958萬元至2億6,589萬7千元間,113及114年度仍預計短絀各為2億2,555萬元及2億1,522萬3千元;若扣除依權益法認列華視投資損失後,除112年度決算外,各年度仍為短絀,介於2,442萬元及1億4,464萬1千元間(詳表1),顯示公視基金會營運績效未盡理想。

2.該基金會自籌收入包含銷貨收入、活動收入、代製節目收入、受贈收入、租金、廣告收入及財務收入等,110至112年度決算自籌收入由4億2,317萬3千元遞減為2億9,635萬9千元,113及114年度各預計為3億4,000萬元及3億297萬8千元,惟均未及110年度自籌水準。另觀自籌比率由110年度之15.17%下滑至114年度預計為7.12%(詳表1),顯示收入來源仰賴政府益深,有待提升來自民間之自籌收入,改善短絀。

綜上,公視基金會110至112年度連年短絀,且預計113及114年度仍持續短絀,縱扣除依權益法認列投資華視損失後仍多為短絀,顯示營運績效欠佳,且同期間自籌比率最高僅15.17%,114年度預計減為7.12%,允宜拓展財源,提升自籌能力,以改善短絀及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表1 公視基金會110至114年度收支餘絀及自籌比率彙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年度

決算數

決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預算數

總收入

2,789,184

2,554,587

3,460,267

4,344,494

4,254,111

—自籌收入合計數

423,173

312,634

296,359

340,000

302,978

1.銷貨收入

209,120

174,766

132,346

170,000

130,000

2.活動收入

993

4,140

3,459

18,000

17,000

3.代製節目收入

129,960

50,914

52,764

35,000

35,000

4.受贈收入

48,699

41,654

47,271

69,000

70,000

5.其他業務收入

(租金、廣告收入)

19,177

20,431

22,895

19,500

18,574

6.業務外收入(財務收入)

15,224

20,729

37,624

28,500

32,404

自籌比率(%)

15.17

12.24

8.56

7.83

7.12

本期餘(-絀)(A)

-129,580

-265,897

-149,225

-225,550

-215,223

採權益法認列投資利益

(-損失)(B)

-105,160

-121,256

-201,665

-148,234

-140,868

本期餘(絀)扣除投資損失(A-B)

-24,420

-144,641

52,440

-77,316

-74,355

說 明:表列110至112年度為決算數,113及114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彙整自公視基金會提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