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案「業務外支出–其他業務外支出」編列1億4,086萬8千元,係採權益法認列投資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華視)損失,較113年度預算數1億4,823萬4千元,減少736萬6千元。茲說明如下:
(一)110至114年度認列華視投資損失占公視短絀數比率介於45.6%至135.14%,為公視連年短絀重要原因
公視基金會110至112年度決算收支短絀介於1億2,958萬元至2億6,589萬7千元間,預計113及114年度仍各短絀2億2,550萬元及2億1,522萬3千元,其中110至114年度實際(預計)依權益法認列華視投資損失介於1億516萬元至2億166萬5千元間,占公視基金會短絀數比率介於45.6%至135.14%間(詳表1),顯示認列華視投資損失為公視基金會連年短絀之重要原因,允宜妥謀善策以提升華視營運績效。
表1 公視基金會110至114年度收支餘絀及投資華視損失彙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114年度
收支餘(-絀)A
-129,580
-265,897
-149,225
-225,550
-215,223
認列華視投資損失B
-105,160
-121,256
-201,665
-148,234
-140,868
占比(B/A)
81.15
45.60
135.14
65.72
65.45
說 明:上表112年度(含)以前為決算數,113年度及114年度為預算數。
資料來源:彙整公視基金會預決算書。
(二)公視基金會允宜依規定將轉投資事業華視之預算資料納入其預算案之附錄
公視基金會依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受贈華視股權,持股比率達83.24%;按財團法人依法預算須送立法院之預算編製注意事項第3條第2項規定略以,各財團法人預算書表之附錄含括持股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轉投資事業預算資料。惟該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案未編製附錄以檢附華視114年度預算資料,允宜依前揭規定辦理,俾利本院預算審議。
綜上,華視為公視基金會持股比率達83.24%之轉投資事業,該基金會連年認列華視投資損失,顯示華視營運欠佳,允宜督促華視研謀改善以提升營運績效,另並依規定於預算案編製附錄以檢附華視預算資料,俾利預算審議。
(分機:8653 江穗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