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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二、114年度用人費用金額及占比預計持續攀升,恐加重政府財政負擔;另與推動業務相關員工之法學專業證照比率似有偏低,容待妥適配置人力,俾助益業務推動

基金會114年度預算案於「業務執行及管理支出」科目之「業務執行支出」、「管理支出」各編列用人費3,119萬9千元及1,494萬3千元,合計4,614萬2千元,較113年度預算數增加215萬6千元(增幅4.90%)。經查:

(一)114年度用人費用金額及占比預計持續攀升,恐加重政府財政負擔

基金會於112年1月設立,主要係辦理人民於威權統治時期因國家不法行為致生命人身自由受侵害之賠償、財產所有權被剝奪之權利回復、以及被害者及家屬之名譽回復等業務。檢視基金會112至114年度員額、用人費用及其占比情形(詳表1),114年度預計員額及用人費用分別為43人及4,614萬2千元,其中用人費用較112年度決算數及113年度預算數各增加2,266萬3千元(增幅96.52%)及215萬6千元(增幅4.90%);且114年度用人費用預計占比為1.31%,均較112決算占比0.67%及113年度預計占比0.82%為高。由於該基金會支出幾乎全數由政府補助,然其114年度用人費用金額及占比預計持續攀升,恐加重政府財政負擔。

表1 基金會112至114年度員額、用人費用及其占比情形表

單位:人;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項目

112

113

114

預算案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員額

36

39

43

43

用人費用(a)

27,950

23,479

43,986

46,142

(1) 薪資

17,614

18,502

28,600

30,088

(2)加班費

1,759

891

3,462

2,708

(3)獎金

4,143

0

4,877

6,833

(4) 退休金提撥

1,098

1,146

1,796

1,889

(5) 保險費

2,301

2,364

3,477

3,511

(6)福利費

1,035

577

1,774

940

(7)員工體檢費

-

-

-

173

總支出(b)

10,038,300

3,487,474

5,359,600

3,514,543

用人費用占比(a/b)

0.28%

0.67%

0.82%

1.31%

資料來源:基金會,本中心整理。

(二)基金會員工與推動業務相關之法學專業證照比率似有偏低,容待妥適配置人力

按回復條例第4條及第7條規定略以,有關被害者權利回復申請賠償,得檢附具體資料,並經基金會職權調查後,決定賠償金額。據基金會表示,該業務係依照回復條例及相關子法(例如基金會調查程序辦法、財產所有權申請及處理辦法、不動產價值估算辦法、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移轉辦法)之規定辦理。該基金會於收案後依序輪流分案給承辦人,由其依前揭規定進行調查,並於完成調查後,製作決定書草稿送財產所有權返還申請案預備審查小組會議(以地政、公法、民事法等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審查,並按審查意見修正完竣後由基金會董監事會審議通過。

惟參據基金會提供之與推動業務相關員工年齡、年資及其所需專長分析資料(詳表2),113年10月底該基金會實際進用員額為40人,工作年資未滿3年者4人(占比10.0%),3年以上未滿6年者11人(占比27.5%),6年以上者25人(占比62.5%),可知該基金會逾6成比率員工,具有6年以上與推動業務相關之工作資歷。另以員工年齡層分析,未滿30歲者12人,30至39歲者20人,40至49歲者8人,其中30至39歲占全體人數之比率5成為最高。

鑒於,權利回復申請案件相關處理程序及書面資料,須由基金會之權利回復業務處草擬相關處理方案,並提請董事暨監察人會議審議後決定,爰基金會辦理是項業務員工之法學專長背景及專業度尤為重要。經查,該基金會以具法學專長員工最多占37.5%,惟取得相關證照者僅1人,占該類專長總人數之比率為6.67%,恐有偏低,容待妥適配置人力,俾助益業務推動。

表2 113年10月底基金會推動業務相關員工年齡、年資及其所需專長分析表 單位:人;張

年齡別

未滿30歲

30至39歲

40至49歲

合計

12

20

8

40

占比

30.0%

50.0%

20.0%

100.0%

年資別

未滿3年

3年以上

未滿6年

6年(含)以上

合計

4

11

25

40

占比

10.0%

27.5%

62.5%

100.0%

專長

領域別

心理學(含輔導諮商)

法學

財經、會計

政治學(含公共行政)

其他

合計

2(1)

15(1)

7(0)

5(0)

說明211(0)

40(2)

占比

5.0%

(50.0%)

37.5%

(6.67%)

17.5%

12.5%

27.5%

100.0%

說 明:1.()括號內表基金會員工具有該專長領域之相關專業證照數。

2.其他專長領域類別人數包括史學、社會學(含社工)、商管、理工/資訊、傳播/新聞及文史/哲學/外語共11人。

資料來源:基金會,本中心整理。

綜上,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114年度用人費用預計增加至4,614萬2千元,其金額及占比均呈攀升趨勢,由於該基金會幾乎全數由政府補助,恐加重政府財政負擔,允宜精簡用人;另基金會員工與推動業務相關之法學專業證照比率似有偏低,容待妥適配置人力,俾助益業務推動,並保障被害者及家屬之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