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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主管11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三、近年司法院電費及用電量成長頗鉅,不符政府節約能源政策要求,允宜加強經費控管,以利整體資源妥善規劃運用 日期:113年11月 報告名稱:司法院主管114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三、近年司法院電費及用電量成長頗鉅,不符政府節約能源政策要求,允宜加強經費控管,以利整體資源妥善規劃運用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鍾俊華

司法院114年度預算案於「一般行政」工作計畫之「基本工作維持」、「辦理司法行政業務」分支計畫編列水電費1,862萬9千元,較113年度預算1,163萬2千元增加699萬7千元,增幅高達60.15%,經查:

(一)司法院應本撙節及節能減碳原則,核實控管經費成長比率

參據114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2點第3款規定:「…。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同籌編原則第2點第8款規定:「政府預算籌編過程中應融入淨零排放相關概念,並依淨零轉型之階段目標及關鍵戰略,就具促進淨零排放目標及效果之計畫,優先編列預算辦理。」爰司法院應本撙節原則,並依實際需要、市場價格及其他影響因素,確實檢討調整編列水電費,以落實政府節能減碳政策。

(二)近年司法院用電成長頗鉅,容與政府節約能源政策未合

行政院為執行節約能源目標,自94年起,藉由推動四省、新節電運動(106至109年)、政府機關及學校用電效率管理計畫(109至112年)等計畫,逐步推動節約用電與在地節電;另經監察院於112年度調查時亦發現,行政院歷年公布有關節約用電之計畫、辦法、考評與措施參考等作為後,整體節電效益已逐年顯現;惟由表1所示,近年(108至114年度)司法院電費支出呈成長趨勢,由108年之決算數740萬1千元增加至114年之預算數1,767萬8千元,增加1,027萬7千元(增加1.39倍),容與政府推動節電政策未合,未來仍宜本撙節及節能減碳原則,核實控管經費成長比率。

(三)司法院114年度電費及用電量,較113年度預算數及112年度決算數大幅增長,宜加強控管

司法院114年度電費編列1,767萬8千元,較113年度預算1,076萬6千元、112年度決算1,019萬6千元,增加691萬2千元及748萬2千元,增幅高達64.20%、73.38%;另司法院114年度預估用電量3.79百萬度,較113年度預估用電量2.37百萬度、112年度實際用電量2.25百萬度,增加1.42百萬度及1.54百萬度,增幅高達59.92%、68.44%,顯示114年度司法院電費及用電量皆大幅增加,詢據該院表示,主要係因114年度新增橋頭地方法院次世代資訊機房、司法院景美辦公室、國定古蹟臺南地方法院及北部少年及家事法院等用電需求計畫所致(詳表2),未來仍宜加強控管,俾符政府節約能源政策要求。

綜上,近年司法院用電成長頗鉅,且114年度復又預估新增多項用電計畫,致其電費及用電量皆居高不下,不符政府節約能源政策要求,未來如能參照行政院之作法,研擬節約用電與在地節電改善方案,並減少電費支出,當有助於提升節能減碳效益。

表1 近年(108至114年度)司法院水電費之預、決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度

年度

預決

算別

水費

電費

瓦斯費

小計

d=a+b+c

金額a

度數

金額b

度數

金額c

度數

108

預算數

713

33,000

8,996

2,227,000

0

0

9,709

決算數

698

29,461

7,401

1,997,894

0

0

8,099

109

預算數

765

35,500

8,944

2,227,000

0

0

9,709

決算數

702

30,965

7,724

2,039,936

4

0

8,430

110

預算數

861

40,000

9,304

2,317,000

0

0

10,165

決算數

649

28,786

7,925

2,087,303

8

0

8,582

111

預算數

878

40,000

9,438

2,350,000

0

0

10,316

決算數

590

26,892

8,403

2,064,680

13

676

9,006

112

預算數

866

40,000

9,557

2,370,000

0

0

10,423

決算數

529

24,488

10,196

2,253,663

12

623

10,737

113

預算數

866

40,000

10,766

2,370,000

0

0

11,632

實際數

308

13,752

6,739

1,346,465

6

381

7,053

114

預算數

951

43,930

17,678

3,791,500

0

0

18,629

說 明: 1.113年度之執行數為截至8月底實際數。

2.司法大廈、南棟辦公室、寶慶院區、貴陽街第二辦公室等均為合署辦公,且各辦公空間分散,並未設獨立水電錶,水電費採經費分攤方式核銷,故使用度數係以分攤經費推估值。

3.瓦斯費均以水電費預算支應,部分年度之瓦斯費度數為0,係因僅繳納空宿舍基本費,未使用瓦斯。

資料來源:司法院提供。

表2 114年度司法院水電費之經費需求估算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次

項目名稱

金額

(千元)

經費估算依據

1

既有辦公廳舍電費

司法大廈

8,807

依各辦公廳舍112年度執行情形推估114年所需電費,並考量自113年4月調漲電價,司法院既有各辦公廳舍包括司法大廈、南棟辦公室、檔案大樓、寶慶院區、貴陽街第二辦公室等編列1,223萬元。

2

南棟辦公室

914

3

新店檔案大樓

1,016

4

寶慶院區

438

5

貴陽街第二辦公室

732

6

司法大廈餐廳

92

7

宿舍

231

8

114年度新增辦公空間電費

景美院區

301

司法院景美院區辦公室預計於113年底啟用,經參酌辦公人數相當之寶慶院區112年度電費執行情形,並考量113年4月起每度電價較112年平均調漲約14%,預估景美辦公室114年電費約需30萬1千元(26萬4千元*1.14)。

9

次世代資訊機房

3,420

司法院次世代資訊機房建置於臺灣橋頭地方法院,考量機房採冷熱通道設計,經評估可降低40%電費,故112年綜合評估機房所需電費每年約300萬元。另考量自113年4月調漲電價,機房電價預估調漲14%,故114年電費預估為342萬元。

10

國定古蹟臺南地方法院

1,067

國定古蹟臺南地方法院預計於113年底移撥司法院,參酌該古蹟近2年電費執行情形,並考量113年4月起電價調漲14%,114年度新增編列所需電費106萬7千元。

11

北部少年及家事法院

660

司法院籌備成立北部少年及家事法院,經參酌景美辦公室基本電費,預估北部少家法院中繼總部114年度電費約需66萬元(每月約5萬4,930元*12月)。

12

既有辦公廳舍水費

司法大廈

710

依112年度執行情形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105年3月核定水價估算,司法大廈71萬元、南棟辦公室4萬元、新店檔案大樓1萬8千元、寶慶院區1萬5千元,二辦及經管各宿舍7萬8千元,合計86萬1千元。

13

南棟辦公室

40

14

新店檔案大樓

18

15

寶慶院區

15

16

貴陽街第二辦公室及宿舍

78

17

114年度新增辦公空間水費

景美院區

24

司法院景美院區辦公室預計於113年底啟用,經參酌司法大廈112年度水費分攤情形,預估約2萬4千元。

18

國定古蹟臺南地方法院

27

國定古蹟臺南地方法院預計於113年底移撥司法院,參酌該古蹟近2年水費執行情形,編列2萬7千元。

19

北部少年及家事法院

39

司法院籌備成立北部少年及家事法院,預估114年水費約需3萬9千元(每月3,250元*12月)。

合 計

18,629

-

資料來源:司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