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安定基金114年度預算案於「促進國民就業計畫-就業服務」項下「辦理僱用及就業獎助業務-專案缺工就業獎勵」編列3,573萬6千元,預計辦理專案缺工獎勵之「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相關措施。經查:
(一)勞動部為改善疫後產業復甦所形成缺工現象,辦理「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
1.為改善疫後產業復甦所形成缺工現象,勞動部於112年6月5日函頒「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112年6月15日令頒「專案缺工就業獎勵試辦實施要點」,並回溯自同年5月1日生效,試辦期間至113年6月30日止;嗣於113年7月1日修正公布前揭要點,將試辦期間延至同年12月31日止。
2.本計畫係針對受疫情影響,造成疫後嚴重缺工影響產業營運之業別及職務,以聚焦於基層體力工作為原則,目標為促進1萬名勞工就業,整體經費需求為5億元(以每位經推介就業勞工平均請領5萬元獎勵金估算)。
3.本案作業方式,由缺工產業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分析主管產業疫後缺工概況及成因,針對受疫情影響之行業、職類,研擬缺工相關評估資料後,向勞動部提出會商需求,勞動部再行邀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外部學者專家共同研商,以決定行業與職類是否納入缺工方案適用範圍。
(二)迄113年9月底止,「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之目標值僅達3成,求才利用率及推介就業率偏低,推動成效不符預期
1.本方案截至113年9月底止,僅媒合成功人數3,469人,相較「促進1萬名勞工就業」之目標僅達3成;旅宿業、餐飲業及航空站地勤業媒合僱用率分別為59.22%、39.37%及77.61%,執行績效顯有偏低(詳表1)。
2.審計部112年度實地查核發現,發展署為紓緩產業缺工情形,提供就業獎勵津貼,鼓勵失業勞工從事特定行業、照顧服務業及疫後缺工行業工作,惟受僱特定行業及照顧服務業勞工未能長期穩定就業,另疫後缺工行業之求才利用率及推介就業率仍低,經審計部分析原因詳表2。
3.本方案113年度預算編列3億2,000萬元,截至113年9月底止,實支數僅達3,575萬4千元,114年度預算案編列3,573萬6千元,依據勞動說明,該方案預定辦理至113年12月底止,部分款項由114年支付;未來將參考其辦理經驗,研擬常態性缺工因應專案,以銜接「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屆期後推動實施;有鑑「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執行情形偏低,我國缺工情形嚴重,允宜研擬周妥缺工因應方案,依我國勞工實際所需,覈實編列預算。
綜上,「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截至113年9月底止媒合就業人數僅達目標值之3成,實屬偏低,未能有效解決缺工問題,所規劃之接續缺工因應方案允宜針對勞雇雙方需求,加強協調研議可行性方案,俾利有效解決我國缺工問題。
表1 疫後改善缺工擴大就業方案執行情形表 單位:人;%
計畫別
旅宿業
餐飲業
航空站地勤業
合計
開始辦理時間
112.5.1
112.6.26
112.7.14
-
停止辦理時間
預計113年底
113.6.30
-
專案職缺數
1,971
12,456
342
14,570
符合專案媒合條件者(A)
1,606
5,735
335
7,538
推介人數(B)
7,727
22,280
1,234
30,303
推介率(C=B/A)
481
388
368
-
媒合人數(D)
951
2,258
260
3,172
媒合僱用率(E=D/A)
59.22
39.37
77.61
-
說 明:1.統計截至113年9月30日止。
2.部分餐飲業業者於專案媒合過程中,向發展署反映其人力需求未如預期,爰希冀取消求才登記及退出專案,以致專案職缺數有所減少。
資料來源:發展署。
表2 專案缺工獎勵措施求才利用率及推介就業率較低原因
行業別
求才端
求職端
旅宿業
因求職者多屬中高齡者或二度就業,其體能及健康條件不符事業單位所需。
事業單位高工作量要求,工作條件欠佳。(勞動力發展署媒合過程發現,部分缺工事業單位要求每日工作量應清掃房間數11至13間,超逾其他未缺工事業單位要求每日工作量清潔房間數6至8間。)
餐飲業
計畫執行過程中,部分事業單位或自行招募補齊缺額人力,或重新評估後退出計畫,致減少職缺數。
工作環境、時間與期待未合。
航空站地勤業
求職者無法配合輪班,不符事業單位所需。
其他事業單位薪資條件更加優渥。
資料來源:審計部,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各公務機關重要審核意見(第2冊),頁丙-514(202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