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安定基金114年度預算案於「促進國民就業計畫」項下,「職業訓練業務-運用多元培訓模式辦理失業者及特定對象職業訓練」編列補助辦理照顧服務員職業訓練1億2,917萬元,預計辦理照顧服務員自訓自用訓練計畫及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以下分別簡稱自訓自用訓練計畫及專班訓練計畫);另於「就業服務業務-辦理僱用及就業獎助業務」編列補助雇主僱用失業勞工擔任照顧服務員720萬元,以提高國人照顧服務員就業機會。經查:
(一)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之照顧服務員自訓自用訓練計畫及專班訓練計畫2計畫執行情形容待改善
為因應國內高齡與失能人口成長肇致長期照顧需求之增加,勞動部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自訓自用訓練計畫及專班訓練計畫,茲分述如次:
1.自訓自用訓練計畫:為提升勞工之照顧服務專業技能,協助其投入照顧服務工作,並鼓勵照顧服務員用人單位自行辦理 訓練,於訓後聘僱結訓學員,落實訓用合一。
2.專班訓練計畫:為鼓勵失業、待業或在職勞工參加照顧服務員職業訓練,結合地方政府轄區轄區長期照顧人力供需,辦理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
按近3年度實際執行情形(詳表1),112年度之整體結訓人數、自訓自用留任率(68%)、訓後就業率(訓後3個月)(76%),均較110年度及111年度提高,惟尚有改進空間。
(二)補助雇主聘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之執行情形未符預期,有待研謀改善
依據「雇主聘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補助辦法」,凡符合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資格但未聘僱之家庭雇主,聘僱經地方政府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推介之本國照顧服務員,連續聘僱達1個月以上,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核發每月1萬元之補助金,最長12個月,最高核發12萬元,以鼓勵家庭雇主聘僱本國照顧服務員,降低國人對於外國勞動力引進之過度依賴,促進本國勞工就業。惟近3年(110年度至112年度)實際執行情形(詳表2),110年度及111年度之補助人數雖超過目標值60人,惟每年預算執行率均偏低,並以112年度(21.81%)為最低。詢據發展屬說明略以,家庭雇主因考量聘僱費用成本及外籍看護工作內容彈性,仍偏好聘僱外國籍看護工;且照顧服務員因照顧工作內容及進入他人家庭提供一對一、全天侯服務之意願較低,選擇至長照單位工作之意願較高,致影響執行成效。
基此,隨著我國即將邁入超高齡社會,面對長照人力將日益提高,惟國人對於僱用本國照顧服務員及從事照顧服務員工作意願均不高,允宜研謀改善,以充裕長照資源。
綜上,業安定基金逐年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照顧服務員職業訓練及雇主聘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等計畫,近年來實際執行情形均尚待改善,有鑑於114年度我國將邁入超高齡社會,長照人力需求日增,為避免過度仰賴移工,允宜提升國人照顧服務員之專業訓練及就業服務機制,並強化雇主聘僱意願,俾利增加國人就業機會並充裕長照人力資源。
表1 110至113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照顧服務員訓練統計表
單位:人;%
項目
110年
111年
112年
113年
自訓自用訓練計畫
開訓人員
145
212
225
104
結訓人員(A)
144
210
217
98
自訓自用留任率
48
47
68
57
照服員專班訓練計畫
開訓人員
7,358
8,546
9,074
6,590
結訓人員(B)
7,224
8,440
8,984
5,963
訓後就業率(訓後3個月)
75
75
76
-
結訓人員合計(A+B)
7,368
8,650
9,201
6,061
說 明:113年度統計至7月底止,訓後就業率尚在追蹤期,無統計值。
資料來源:發展署提供。
表2 110至114年度補助雇主聘僱本國照顧服務員訓練統計表
單位:人;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計補助人數
實際補助人數
預算數
執行數
執行率
110
60
63
7,200
2,790
38.75
111
60
66
7,200
3,280
45.56
112
60
40
7,200
1,570
21.81
113
60
17
7,200
600
-
114
-
-
7,200
-
-
說 明:113年度統計至7月底止。
資料來源:發展署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