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台電公司114年度預算案預計資產負債表列示,114年底土地資產為3,422億1,058萬9千元(含投資性不動產-土地,不含土地改良物,以下同),較113年度預計數3,428億2,184萬3千元減少6億1,125萬4千元(減幅0.18%),經查截至113年7月底該公司閒置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頗為龐巨。謹說明如下:
(一)依預算編製作業規範,專案計畫之購建固定資產相關土地之取得,應先有周詳規劃,並應積極謀求有效應用
依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第壹、乙、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之第3點規定:「專案計畫之購建固定資產,應先行檢討計畫目的是否符合事業營運及發展需求,並應對技術、市場、法律、土地、經濟、財務、環境、管理、人力需求、原料供應及過去投資之實績,先有周詳之考慮,建立風險管理機制,且衡酌最新經濟情勢、市場狀況及產業發展前景等因素…。」另依經濟部所屬事業固定資產管理要點第4點規定:「各事業對於固定資產之管理,除為消極之良善保管及登記報告外,並應積極謀求有效之應用。」
(二)截至113年7月底止,台電公司已徵收或取得之用地尚未依預定用途使用或未使用面積達27.76萬平方公尺,其中逾原定最後使用期限20年以上之土地面積占比逾15%,比率不低
據台電公司統計,該公司已徵收(或取得)之用地,截至113年7月底止,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計166件、301筆、面積27萬7,596平方公尺,取得成本合計84.4億元,其中逾原定最後使用期限20年以上之土地計47件、90筆、面積4萬2,333.25平方公尺,取得成本合計35.66億元,土地面積占比為15.25%,高於111年底10.27%及112年底13.13%。又無論就土地筆數、面積及取得成本等面向,其未使用或未依預定用途使用之土地為數頗為龐巨;此外,該公司被占用之土地面積由111年底119.22平方公尺增至112年底3,497.88平方公尺,截至113年7月底仍有3,225.76平方公尺之土地被占用,顯示該公司清理被占用土地仍有強化空間,允宜儘速研謀改善,以增進資產運用效益。
(三)台電公司長期閒置土地多因輸配電相關計畫執行未如預期,或因計畫修正,目前暫未列入興建計畫所致
據該公司說明,其取得土地資產均屬發電廠、變電所、業務大樓、配電中心及輸電線路鐵塔等基於電力發展需要之用地。惟據該公司提供之資料顯示,部分土地因相關環評作業遲遲未獲通過、或因地方抗爭撤銷徵收計畫、或已辦理廢止徵收,惟原地主未購回、或因遭遇抗爭而暫停或修正計畫、或因修正計畫而取消線路,需先辦理廢徵並回復原編定後始得變賣、地區用電成長趨緩,配合輸變電計畫修正而移出等原因,致取得之土地久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
綜上,台電公司未使用或未依原定用途使用之土地面積頗為龐巨,且逾原定最後使用期限20年以上之土地面積占比逾15%,允宜積極解決土地使用計畫之窒難,儘速研謀活化利用方案,列管追蹤並定期檢討活化辦理情形,以提升土地資產運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