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公司114年度預算案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編列「台中電廠第二期新建燃氣機組計畫」3億1,072萬1千元,係114年度新興專案計畫。經查:
(一)計畫概述
台中電廠全廠面積約276.2公頃,廠區現已設置10部55萬瓩級次臨界壓力燃煤火力機組及4部7萬瓩級燃油氣渦輪發電機組,以及興建中2部總裝置容量約260至260萬瓩級燃氣複循環第1號及第2號機組(即「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以下稱台中電廠新建機組計畫)。
為配合政府推動淨零排碳政策,台電公司利用台中電廠露天煤場改建為室內煤倉後之剩餘空地及燃煤1、2號機拆除後之原址做為規劃用地,加計抽水機房區與開關場區等相關設施用地,推動「台中電廠第二期新建燃氣機組計畫」,以設置4部燃氣複循環機組,總裝置容量以480至550萬瓩為目標;並於台中港接收站站區規劃增建4座16萬公秉液化天然氣儲槽及相關氣化設施作為燃料供應系統,辦理期程113年至124年12月完工,總經費2,395.4億元。
(二)台中電廠新建機組計畫因辦理環評及都審期程延宕,完工時程展延4.5年,允宜以此為鑑,預為綢繆因應,以利後續計畫推動
參據台電公司提供資料,台中電廠新建機組計畫因電廠及天然氣(LNG)站區環境影響評估(以下稱陸域環評)通過時程,較原規劃延後8.5個月;台中港外港區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評估(以下稱海域環評)則因部分議題尚待解決,預估將較規劃期程延後46個月;另特種建築物及都市設計審議(以下稱都審)費時15個月,以及現場延後開工等因素影響,滯延計畫執行進度,已報經主管機關111年10月同意修正計畫,展延完工日期4.5年(由原定116年12月完工延後至121年6月),投資總額不變。
復據台電公司表示,台中電廠新建機組計畫預計通過海域環評之日期將延至115年4月,第1號及第2號機組取得電業執照及商轉時程,則分別較原規劃延後8個月及14個月。鑒於114年度新增二期計畫亦須比照辦理陸域及海域環評與都審申請,允宜預為因應,以避免期程延宕。
綜上,台電公司為配合政府推動淨零排碳政策,114年度新增「台中電廠第二期新建燃氣機組計畫」,預計設置4部燃氣複循環機組取代老舊燃煤機組。鑒於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因辦理環評及都審期程延宕,完工時程展延4.5年,而本計畫須比照上述計畫辦理陸域及海域環評與都審之申請,允宜妥謀預為因應,以利計畫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