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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及促進轉型正義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二、產業創新轉型基金部分投資事業發生公司治理欠佳或有公司解散之情事,允宜檢討加強監督,並適時研提投資退場方案。 日期:113年11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及促進轉型正義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廖怡絜

國發基金105年7月匡列1,000億元設立產業創新轉型基金,與民間資金以投資方式共同參與企業進行合併、收購、分割或其他有助於企業創新轉型投資計畫所辦理之募資,期引導民間資金共同參與產業結構調整,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及創造就業機會。經查:

(一)產業創新轉型基金迄113年6月底實際投資14家公司共48.56億元

為帶動我國產業升級,創造就業機會,國發基金特設立產業創新轉型基金,據國發會提供資料,截至113年6月底止,該基金已投資如興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詳表1),合計投入48億5,590萬9千元,僅占基金匡列規模1,000億元之4.86%,顯示產業創新轉型基金之推動狀況未臻理想,據其說明略以,國發基金匡列1,000億元設立產業創新轉型基金,目的在宣示政府已經準備充裕資金可以協助國內企業進行創新轉型,國發基金除透過產業創新轉型基金加強投資創新轉型個案外,亦訂定多項協助中小企業創新轉型措施。惟截至113年6月底止投入48億5,590萬9千元,較去年同期49億8,499萬9千元減少1億2,909萬元,主要係因兆遠公司以股份轉換之方式成為環球晶圓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投資金額由2億496萬元減少為4,183萬2千元所致。

表1 產業創新轉型基金截至113年6月底實際投資情形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被投資公司

產業創新轉型基金

國發基金

持股比率

名稱

產業別

投資金額

撥款年月

如興股份有限公司

紡織業

1,488,000

106.6

9.07%

三顧股份有限公司

生技業

115,098

107.1 (110.10增資)

4.65%

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太陽能

1,442,640

107.10 (108.12增資)

6.09%

雃博股份有限公司

生技業

132,600

107.10

5.95%

東貝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光電業

104,500

108.1

2.83%

環球晶圓股份有限公司(原兆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半導體業

41,832

112.11

(股份轉換基準日)

0.02%

龍德造船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造船業

117,951

108.7 (109.11增資)

7.13%

益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生技業

145,326

108.12 (110.11及112.10增資)

5.37%

百德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機械業

65,000

109.3

2.96%

CoolBitX Ltd.

數位資訊業

151,100

109.3

5.17%

Point Robotics Holding Limited

生技業

120,000

109.5

8.21%

世豐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電力業

552,000

109.7

20.00%

強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循環經濟

160,000

109.10

19.49%

元晶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太陽能

219,862

110.11 (111.7及112.7增資)

1.74%

合計

4,855,909

-

-

說 明:原兆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投資金額為2億496萬元(基金撥款時間為108年5月),112年11月兆遠公司以股份轉換之方式成為環球晶圓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資料來源:國發會提供。

(二)產業創新轉型基金部分投資公司連年虧損,且發生公司治理欠佳或有公司解散之情事,亟待檢討並加強監督

國發基金於產業創新轉型基金成立後,參與如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如興公司)現金增資案,106年6月投資如興公司14億8,800萬元,惟如興公司經營不善且連年虧損,111年8月18日因未依法定期限公告申報財務報告遭證交所公告停止買賣,雖自112年6月26日起股票恢復上市交易買賣,惟迄今仍列全額交割股。

108年1月投資東貝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東貝公司)1億450萬元,協助該公司轉型升級,投入Mini LED及Micro LED技術之研發,惟該公司於108至111年度連年虧損,又發生財務報告會計師無法表示意見及公司淨值轉為負數等事件,於109年11月10日終止上市,且該公司已歇業,由經濟部於113年8月15日函命令解散並於113年8月26日以行政院公報公告,國發基金業已提起損害賠償民事訴訟進行求償。

107年10月及108年12月投資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共14億4,264萬元,惟該公司連年虧損,且公司治理欠佳,如彰濱產業園區太陽光電標租案原由其子公司得標,卻發生得標後未滿週年即轉賣,有違契約規定之事件,經濟部表示聯合再生公司於釐清相關疑慮(如經營主導權、案場經營管理20年等)前,將不發給電業執照,並於該公司董事會提案要求強化公司治理能力以完成投標承諾。

依「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產業創新轉型基金作業要點」第12點第1項規定:「本基金投資持有期限以 5 年為原則,並應於投資時與其他投資人或被投資事業約定退場機制;…。」截至113年6月底止,已有如興公司等5家公司持有期間超過5年,允宜加強監督公司治理狀況,並依前述作業要點規定適時研提投資退場方案。

綜上,國發基金匡列1,000億元推動產業創新轉型基金,惟迄113年6月底實際投資14家公司共投入48億5,590萬9千元,基金推動狀況未臻理想,另近年國發基金部分投資公司連年虧損,且發生公司治理欠佳或有公司解散之情事,允宜審慎檢討投資評估等程序之完備性,加強監督公司治理狀況,並適時研提投資退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