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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及促進轉型正義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七、為促進國內綠能與重大公共建設之推動,「國家融資保證機制推動方案」允宜審酌產業發展,妥適規劃風險控管機制及籌措相關財源,以維持融資保證量能 日期:113年11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及促進轉型正義基金114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廖怡絜

國發基金114年度預算案編列「國家融資保證機制推動方案」相關支出包含「業務費用-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佣金、匯費、經理費及手續費」編列2,580萬元,係委請輸出入銀行執行該方案相關業務費用,及「業務費用-短絀、賠償與保險給付-各項短絀-呆帳及保證短絀」編列8,176萬4千元,係估列委請輸出入銀行執行該方案提存保證責任準備。經查:

(一)截至113年7月底止,尚無民營銀行加入「國家融資保證機制推動方案」

國發會為協助綠能與前瞻基礎建設等各項政府重大公共建設順利取得銀行融資,於109年11月2日經行政院專案核定「國家融資保證機制推動方案」,保證專款以新臺幣100億元為目標。該方案係由國發基金與8家參與銀行共同提供專款,並委由輸出入銀行成立國家融資保證中心(以下稱融保中心)受理申請業務。國發基金依據國家融資保證機制推動方案之推動期程,分別於109年12月及112年10月提撥60億元及10億元存入國家融資保證機制專戶,共計70億元,其餘8家參與銀行截至113年7月底止出資額20.2億元(詳表1),總出資金額90.2億元。據國發會說明,為促進民營銀行參加本機制,近2年已辦理3次「國家融資保證機制推動方案」修正,融保中心於112年並再發函各民營銀行邀請共同出資參與本機制,惟截至113年7月底止,尚無民營銀行加入該機制。

表1 截至113年7月底止國家融資保證機制專戶出資金額明細表

單位名稱

出資金額

單位名稱

出資金額

國發基金

70.00億元

華南銀行

2.68億元

臺灣銀行

2.70億元

彰化銀行

2.26億元

土地銀行

2.70億元

合作金庫

2.70億元

兆豐銀行

2.70億元

中小企銀

1.76億元

第一銀行

2.70億元

合計

90.20億元

資料來源:國發會提供。

(二)國家融資保證機制融資保證對象112年11月再次修正,納入剩餘綠電流通轉售機制回補保證專款方式及修正方案期程等

「國家融資保證機制推動方案」陸續於112年6月修正,融資保證對象修正新增電網端或發電端儲能業者,及與綠能建設開發業者簽署企業購售電契約業者。112年11月再次修正,其重點如下:

1. 納入剩餘綠電流通轉售機制回補保證專款方式:為利該機制永續運作,與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一、二期綠能建設開發業者簽署企業購售電契約之購電企業,於發生喪失債務清償能力時,由台電公司收購剩餘綠電並轉售,並依台電公用售電業平均電價扣除「購電成本加計必要成本」後,按8成回補保證專款。

2. 方案期程修正:考量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一、二期風場預計115至118年完工併聯,以及該兩期風場開發業者改以簽署企業購售電契約銷售綠電,為提供完整20年之融資保證,促進離岸風場設立,爰與該兩期綠能建設開發業者簽署企業購售電契約之購電企業,延長該兩期企業購電契約之融資保證申請受理期限得至139年止。

(三)審計部提出融資保證資金恐不足以支應風電開發商融資保證需求之意見,允宜妥善規劃及籌措融資保證資金,以厚植融資保證量能

截至113年7月底止,該機制已通過台船環海、世紀風電、世紀樺欣、興達海基、沃旭能源等11件融資保證申請案,累計融資金額152.26億元,累計核准保證額度91.35億元(詳表2),其中綠能建設業者2件,保證金額62.07億元(占67.95%),綠能設備及服務業者9件,保證金額29.28億元(占32.05%)。

依國家融資保證作業要點第7點及第10點規定略以,綠能建設單一企業保證融資額度最高為新臺幣300億元,且綠能建設、綠能設備及服務、儲能、重大公共建設最高之融資保證成數為60%。惟據112年度審計部決算審核報告指出:「截至112年底止,已有5家風電開發商與經濟部申請簽約,按前揭融資保證總額度之上限規定,第1期離岸風電開發案之保證額度需求預計最高將達900億元,惟剩餘保證量能(額度)僅有822億餘元,尚不足77億餘元,融資保證資金恐不足以支應風電開發商融資保證需求…。」另依經濟部能源署113年8月5日公告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2期容量分配結果,計有5家風電開發商獲配容量,該署並正式函知各開發商於113年11月11日前簽訂契約,恐持續增加保證額度之需求,國發基金允宜妥善規劃及籌措融資保證資金,以厚植融資保證量能。

綜上,國發會為協助綠能與前瞻基礎建設等各項政府重大公共建設順利取得銀行融資,推動「國家融資保證機制推動方案」,保證專款以新臺幣100億元為目標。惟參加國家融資保證機制僅8家公股銀行,審計部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並提出融資保證資金恐不足以支應風電開發商融資保證需求之意見,允宜滾動檢討對於參加金融機構現行各項規範之妥適性,擴充融資保證之量能,並妥善規劃及籌措融資保證資金,俾順利推動國內綠能與重大公共建設。

表2 截至113年7月底止國家融資保證機制申請案一覽表

序號

融資保證對象

貸款規模

融資保證用途

融資保證對象類型

主辦銀行

保證成數

機制保證金額

1

台船環海

9.58億元(2,990萬歐元)

中能風場海事工程與服務履約、預付款保證

綠能設備及服務

第一銀行

6成

5.74億元

2

世紀風電

2億元

彰芳西島風場水下基礎基樁供應

綠能設備及服務

彰化銀行

6成

1.2億元

3

世紀樺欣

13.6億元

生產水下基樁等之機器及附屬設備

綠能設備及服務

彰化銀行

6成

8.16億元

4

世紀風電

2億元

台電二期風場下部結構財務採購安裝等

綠能設備及服務

兆豐銀行

6成

1.2億元

5

興達海基

2億元

生產供應中能風場水下基礎

綠能設備及服務

華南銀行

6成

1.2億元

6

興達海基

2億元

生產供應中能風場水下基礎

綠能設備及服務

華南銀行

6成

1.2億元

7

興達海基

2億元

生產供應中能風場水下基礎

綠能設備及服務

合作金庫

6成

1.2億元

8

台船環海

5.58億元(1,620萬歐元)

中能風場海事工程與服務履約、預付款保證

綠能設備及服務

第一銀行

6成

3.35億元

9

台船環海

43.45億元(1.275億歐元)

海龍風場海事工程與服務統包

綠能建設

台灣銀行

6成

26.07億元

10

沃旭能源

60億元

採購建置大彰化西北風場陸上變電站等

綠能建設

第一銀行

6成

36億元

11

世紀風電

10.05億元

海龍2A風場水下基礎工程履約保證

綠能設備及服務

彰化銀行

6成

6.03億元

合計

91.35億元

資料來源:國發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