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轉基金114年度「一般行政管理計畫」編列服務費用72萬7千元,主要係辦理基金一般行政管理業務,包括支給基金管理會委員5名專家學者支出席費等,謹說明如次:
(一)促轉基金管理會之設置概況
依促進轉型正義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5條規定略以,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應設置促轉基金管理會,委員15人至17人,由國發會主任委員及副主任委員兼任召集人及副召集人,其餘委員由國發會就內政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衛生福利部、文化部、原住民族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等機關(單位)代表或人員聘兼,以及具備轉型正義、人權、法律或基金財產經營管理相關專家、學者或民間團體代表3人至5人;另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之,均為無給職。詢據檔管局表示,該基金管理會第1屆任期自111年9月1日起至113年8月31日止,委員計16人(含召集人及副召集人),其中學者專家計4人。第2屆任期自113年9月1日至115年8月31日止,已聘任委員計17人(含召集人及副召集人),其中學者專家計5人。
(二)委員親自出席會議之比率概呈下降趨勢,指派代理人或請假未出席之情況增加,允宜加強督促委員出席,以利基金業務推動
促轉基金管理會之任務如下:1.該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議。2.該基金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議。3.該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4.其他有關事項。惟檢視近年會議紀錄,委員親自出席會議之比率概呈下降趨勢,指派代理人或請假未出席之情況增加,以第3次及第4次會議為例,委員親自出席比率分別為50%及57.14%,其中專家學者之出席率均為50%(詳表1)。促轉基金113及114年度預算案預計短絀分別為9,356萬7千元及8,329萬5千元,又推動轉型正義等事項亦須廣納不同角度之專業意見,允宜督促該基金管理會各機關派任之委員及學者專家親自出席會議,以提供專業意見及妥適規劃基金用途等,俾利基金業務順利運作。
綜上,促轉基金管理會之任務包括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議,以及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等事項,允宜加強督促各機關派任之委員及學者專家親自出席會議,減少代理及請假未出席之情形,廣納不同角度之專業意見,以利基金決策與業務運作,俾達成管理會之成立目的。
表1 促轉基金管理會召開會議之委員出席情形 單位:人數
會議
開會時間
親自 出席
代理 出席
請假者
合計
委員親自出席比率(%)
第1次
111年9月2日
12(4)
2
0
14(4)
85.71
第2次
112年3月15日
10(4)
3
1
14(4)
71.43
第3次
112年10月4日
7(2)
2
5(2)
14(4)
50.00
第4次
113年4月3日
8(2)
4
2(2)
14(4)
57.14
說 明:1.委員出席人數不包括召集人及副召集人。
2.括號為專家學者出席狀況。
資料來源:整理自促轉基金管理會第1次至第4次會議紀錄。
